威廉·尤爾特·格萊斯頓(1809~1895),英國自由黨領袖,曾四次出任英國首相。在19世紀下半葉,他和保守黨領袖本傑明·迪斯雷利針鋒相對,上演了一場又一場波瀾壯闊的政治大戲。格萊斯頓是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偶像,始終被學者排名為最偉大的英國首相之一。他堅持閱讀古典著作,著有《荷馬和荷馬時代研究》等。
先生們:
我再次請你們與我一起看看海外的情況。同時,由於我想做到完全公正,我將告訴你們我所認為的正確的外交政策。
一點就是:通過公正的立法和國內的經濟使我們帝國的力量強大起來。由此就產生了國力的兩個基本的要素,即作為物質要素的財富和作為精神要素的團結和知足。同時,我們還需保存帝國的實力,保存實力以便在更重要、更值得的海外場合使用。這些就是我所主張的外交政策的第一條原則:在國內有個好的政府。
我的外交政策的第二條原則是:外交政策的目的應該是使世界上的國家,特別是信奉基督教的國家,享有和平的好處,以便我們在想起所擁有的基督徒這個神聖名稱時問心無愧。
我的第三條原則是:如果我們想使自己成為和平的倡導者,但又認為自己比其他國家更有權就和平問題發表意見,並且把這種觀點傳播給別國人民,或者否認其他國家的權利,那麼,很有可能我們就會破壞我們的全部信條的價值。在我看來,第三條正確的原則應該是:努力形成並盡可能長久地保持現在所說的歐洲合作,使歐洲主要國家保持聯合。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通過保持所有國家的聯合,你們即可抵消、束縛、抑製它們各自的自私目的。在這裏,我不想奉承英國或歐洲任何一個國家。他們有自私的目的,不幸的是,我們也有正如我們近年來已經可悲地表現出來的那樣。但是他們的共同行動,卻會壓倒自私的目的;共同行動意味著共同的目標,而能夠把歐洲各國聯合在一起的唯一共同目標,是與他們所有國家的共同利益緊密相連的。先生們,這就是我的外交政策的第三條原則。
我的第四條原則是:你們應當回避那些沒有必要、糾纏不休的義務。你們也許會因這些義務而自誇,你們也許會因它們而自大,你們也許會說你們正在為國家贏得尊敬。你們也許會說,英國人現在可以在別國麵前高高地抬起頭了。你們也許會說:英國人現在已不處於那個隻考慮英鎊、先令和便士的自由黨內閣的控製之下了。但是先生們,這一切又能說明什麼呢?它說明了:你們正在增加你們的義務而沒有增長你們的國力;而如果你們隻增加義務不增長國力,那就是在減少、削弱你們的國力,你們實際上使帝國衰弱了而不是變強了,你們使它今後承擔義務的能力變弱了,你們使它傳給後代的遺產顯得不珍貴了。
我的第五條原則是:承認所有國家的平等權利。也許,你們給予某一國家的同情會多於對另一國家的,不,在某種情況下,你們必然是對某一國家的同情多於對另一國家的。通常你們必然最同情那些在語言上、血統上、宗教上與你們關係最近的、或在當時情況下看上去最值得同情的國家。但是,從權利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是平等的,你們也無權建立一個體係,借以將其中某一國家置於道德懷疑或監視之下,或使之成為你們經常辱罵的對象。如果你們那樣做,特別是如果你們自以為是地宣稱自己比他們所有國家都優秀,那麼我要說,你們若樂意就談論你們的愛國主義去吧,但你卻是你們國家的一個判斷失誤的人,而且正在破壞別人對你們國家的尊重與敬愛。因此,實際上你給了你們國家最嚴重的傷害。現在,先生們,我已告訴了你們五條外交政策的原則了。讓我告訴你們第六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