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子夜》(2)(3 / 3)

鏈接三太上感應篇

道教勸善書之一,簡稱《感應篇》,作者不詳。《宋史?藝文誌》收錄“李昌齡《感應篇》一卷”,《正統道藏》太清部有《感應篇》三十卷,題“李昌齡傳,鄭清之讚。”《重刊道藏輯要》有《太上感應篇集注》等,《道藏精華錄百種》有《太上感應篇樾義》二卷。該文思想可上溯至《玉鈐經》、《道戒》和《抱樸子?內篇?微旨》轉引的《易內戒》、《赤鬆子傳》和《河圖記命符》等書。《太上感應篇》篇幅不長,計一千二百多字。主要借太上之名,闡述“天上感應”和“因果報應”。

《太上感應篇集注》雲:“太上者,道門至尊之稱也,由此動彼謂之感,由彼答此謂之應,應善惡感動天地,必有報應也。”意即所謂“感應”指善惡報應,由天地神鬼根據世上人們的所作所為給以相應的獎懲。因此,開篇即以十六字“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為綱,宣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觀念。接著指出人要長生多福必須行善積德,並列舉了二十六條善行和一百七十條惡行作趨善避惡的標準,最後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一日有一惡,三年天必降之禍”作結。

該書有佛教“因果報應”的觀念,但又與佛教觀念保持著一定的距離。《感應篇》大談行善的好處,它在道教宣揚的人生最高境界——得道成仙的理想下,豎起了一架可以登臨的梯子,即現實的行善的態度。

《太上感應篇》實際上建立的是以儒家道德規範和道釋宗教規戒為標準的立身處世準則,顯示出北宋時期道、佛、儒三教合流的趨向。

《太上感應篇》充分體現了對鬼神權威的敬畏,而這也是佛、儒、道共同的觀念。該書認為天上、地上和人體內都有錄人罪過、降禍福於人的神或鬼,如大地上的司過之神,天上的三台北鬥神君和人身上的三屍神,它們對人的規範和約束是時刻存在的,人應該敬畏它們,對象征神鬼的日、月等物皆不可不敬,故而把“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都視作惡行;而“無故殺龜打蛇”也會引起“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太上感應篇》出現於北宋,曆經宋、元、明、清而久盛不衰。它不再局限於虛無的說教而是建立了現實的封建倫理準則,有利於規範人們的言行,特別是有助於保證國家、社會、家庭的嚴謹秩序,故而博得曆代統治者的重視。同時,那些誠心修道者也推崇它,因為它不同於一味要求人們存神思道,清心安神的心靈修煉術,而是具體的、現實的提出了世俗行善得道的方式,這使得世俗道教從精神道教中分離出來,滿足了人們渴望通過現實的生活方式也能到達得道成仙的人生境界的願望。

但在元代,《太上感應篇》既當過寵兒也當過棄兒。這就是世祖在位前後有一場佛道論辯鬧劇波及到對“偽道書”的禁毀。開始還沒將它列入禁書目錄,後來由於擴大了禁目範圍才無從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