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對一個觀點的異議(1 / 1)

8月7日的《報刊文摘》有一篇《要探索領導幹部作案特點》的文章。在分析了領導幹部作案的兩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後,文章結尾有這樣一段話:“需要強調的是,查大案要案既要堅決,又要穩妥。要著眼於全局,不查處大案要案,難以保持社會穩定;但處理不當,也會影響穩定,反腐敗鬥爭要服從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不查處大案要案難保持社會穩定的道理,是人人皆知的。隻這“處理不當也會影響穩定”雲雲的道理,似乎不大讓人能夠理解。眾所周知,腐敗問題近年來在我國表現得相當突出,正是由於它的存在以及蔓延發展,影響到了我國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中央才提出開展反腐敗鬥爭的。如果不能消除腐敗,任其發展蔓延下去,亡黨亡國之可能就是一個現實的問題。而對於貪汙賄賂等腐敗分子的查處,中央曾多次指出並在對北京市的王寶森一案的查處中又一次明確表示,無論涉及到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決不手軟。就是說,不管是什麼人,無論是什麼問題,都必須堅決嚴肅地依照黨紀國法予以懲處。事實上,王寶森等一批高級領導幹部腐敗問題的被揭露和查處,並沒有出現不穩妥的影響穩定的因素,相反的,恰恰說明了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和行動,是符合民心的,是有利於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的。類似的觀點曾經不止一次地有人談到過:對於黨和政府高級領導幹部貪汙腐敗大要案的查處要慎重、穩妥,弄不好,就會給別人以口實,說我們已經腐敗到了怎樣怎樣的程度,成為攻擊我們的借口。這擔心真是有些多餘。首先,我們的高級幹部中的腐敗分子是極個別的,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清除他們,為的是純潔黨的隊伍。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自信和認識,還害怕別人來攻擊我們嗎?其次,反腐敗,必須從領導幹部反起,也隻有真正解決了領導幹部層的腐敗問題,才能在更大範圍內消除社會存在的腐敗現象,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才能得以保持,這也是不容辯駁的基本道理。而“穩妥”的說法,實際上是有著掩蓋問題的意思,不但不利於反腐敗,更不利於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

改革、發展和穩定是以反腐敗作為基本保證的,“反腐敗鬥爭要服從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應當是以堅決有力的反腐敗來維護改革、發展和穩定的社會大局。沒有廉潔勤政的黨和政府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沒有良好清明的社會環境,又怎麼能有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麵呢?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