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代楷模或大眾榜樣的樹立,根本上取決於他的思想品德和行為風範。他生命的存在和價值,必須對那個時代產生了積極而深刻的影響,感染激勵著廣大的社會成員,並凝聚為一種時代精神。雷鋒、焦裕祿、孔繁森,他們正是這樣的一種人。楷模和榜樣,又是通過新聞媒介的傳播而為大眾所認知的。因而,楷模或榜樣的樹立,一定程度上又取決於新聞輿論的宣傳。或者說?一個人能否成為時代楷模或大眾榜樣,往往不一定在於他有怎樣的思想品德和行為風範,而在於輿論宣傳的導向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基本的社會認知狀態。
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是,我們總是把楷模、榜樣、英雄的界限劃定在生命上。生與死,才是確立一個人高尚和偉大的最關鍵因素。雷鋒活著的時候,“好人好事”盡管也有所聞,但他究竟還是一個普通的戰士,似乎沒有顯示出他與別人有著太大的區別與不同。因公殉職,生命的消亡,才使人們有了深刻的認識——他是一個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是為事業甘於獻身的英雄人物。自然,他的崇高和偉大,是在他活著時以生命來譜寫的。焦裕祿亦不例外。他在蘭考艱苦奮鬥的日子,在當時的一般人看來,顯然是一名領導幹部和黨員應該做的事情。隻有當他耗盡了生命的最後一刻,這才有人注意到了他,新聞媒介的一篇《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裕祿》才震動了整個社會,一個優秀的人物才得以發現並被認知。他的事跡的確很感人,然而是在他死去之後,我們才被他活著的日子打動而流下感動的淚水的。單就死亡而言,孔繁森與雷鋒是極相似的.不幸因公罹難。這之前,他在西藏的那許許多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跡,我絲毫不曾聽到看到過。人死了,這社會痛失了一位極其優秀的人物,他的高尚的品德和優秀的業績才通過各種傳播媒介為人們耳熟能詳。我曾想,如此一個偉大而優秀的幹部,為什麼不早一些把他放在更能發揮作用的位置上,而卻要讓他獻出自己的生命呢?雷鋒、焦裕祿、孔繁森,所以成為時代和社會的楷模.是因為這樣的優秀人物在我們的社會中還太少。太少,就必須要十分地加以關心、愛護。可惜,倘不是獻出了生命,大概不會有人能發現他們是優秀的人物。
一個人,隻有為著一種事業獻出了自己賴以從事事業的最可寶貴的生命,他才能得到廣泛的宣傳和認知,以生命的代價來樹立一種為社會所認同的人格力量和精神風貌,似乎已成為我們社會的一種集體意識。“生得偉大,死得光榮”,這是一個有著必然聯係的認識標準,沒有了“光榮”,生之偉大是難得顯現的。今年6月10日的《法製日報》上有一篇題為《他是不是英雄7》的文章,一位名叫周華飛的戰士勇鬥持刀歹徒,擒獲長期流竄搶劫的罪犯,隻因沒有“光榮”,也沒有負傷,有人就認為“英雄壯舉”太過於平淡,不能以英雄對待。是的,假如周華飛被歹徒殺害了,這社會必定又會增加一位英雄人物。今年7月24日的《報刊文摘》刊載了由文化部等11家單位組織的首屆“中國雷鋒”評選結果,10個“雷鋒”中,居然沒有一個是活的“雷鋒”。他們是我們早已熟知的,大多也是在死後才被樹立起來的優秀人物。
中國有一句成語,叫作“蓋棺論定”。一個人隻有死了,才不會引起什麼爭議,才可以輕而易舉地使他還原為他活著時的那個真正樣子的人,或者成為一個人們需要他應該成為的那個樣子的人。倘以為我言過其實,那麼請往曆史上看去,或可設一問:假如孔繁森沒有死,我們的新聞媒介和輿論宣傳能有這收熱鬧的報道和介紹嗎?假如孔繁森沒有死,他能被命名為領導幹部的優秀楷模嗎?他的思想、品德、人格、精神能有今天這樣高的社會認知境界嗎?
我們偉大而輝煌的事業,需要有人做出生命的犧牲。但我們不能等一個人死了才去發現和樹立他,更不能以生命的存亡來判斷和確定一個人的思想品德和行為風範。這樣做,至少對社會是一種誤導,會在大眾中造成一種優秀人物和英雄人物是可尊敬而不可效仿的極其有限的特殊分子的敬畏心理。
畢竟,人的生命隻有一次。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