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小賊者,既有別於江洋大盜,亦不同於人室竊兒。他們自有各自的生活來源,根本不以偷竊為生。此種人等,更多的表現出的是一種心理上的缺陷,品格上的低劣。你簡直就不能稱他作“賊子”。倘找出其病症,便是“德性”壞了。
舉我親遇的事情為例。自行車停放在家門口,僅午間小憩片刻之時。出門推車上班,沒了氣門心。如此丟的現象一月之內競發生多次。但這樣的“小兒科”自然是鄰裏之間的某一人所為。衝著鄰裏的門窗,扯開嗓子胡嚷亂罵一通?解氣倒是解氣,然而那實在又比那小賊更顯品性不良。這還隻是一個人的黴氣。公共設施的被竊去零部件而整個兒不能使用,則使眾人的生活往往陷於極窘困的境地;且不僅限於居民住宅樓,既使辦公樓內乃至一切的公共設施,依然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這幾乎隻是一種惡作劇,或者圖省去幾個小錢而占點小便宜罷。可依我看,這等人最是叫人難以提防,無可奈何。他說不上是違法亂紀,法紀自然無可奈何;他又不似真正的竊賊那般目標專一、目的明確,他多一半做的是順手牽羊的事情,你自然也不好意思去指認他就是竊賊。何況這等小打小鬧的偷,實在也讓人犯不上與他去計較,隻好心底裏罵他一聲小賊。
今日中午下樓推車,自行車橡皮把套又不翼而飛。搖搖頭騎車上路,私心便想,解除這小賊的病症,大抵更多地在於道德的教化,德性的熏陶,還有,家庭的訓誡。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良方。
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