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同誌在中紀委八次全會上所作工作報告中說:“當前,府敗現象仍然嚴重……”報告中有數據為證:1996年1月至¨月,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350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長10.9%,共結案1120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長11.6%,處分¨6000多人,比上年同期增長14.3%。
“腐敗現象仍然嚴重”,並不是個別或局部的問題,而是普遍存在著。今年的第8期《嘹望》周刊載文指出,中紀委分析當前反腐敗鬥爭麵臨著以下幾個新情況:一是有些部門仍在繼續發生相當數量的違法犯罪案件,發生在“三機關一部門”(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違紀違法案件有增無減。二是縣處以上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數量逐年增加,且層次越來越高。1995年受處分的地(廳)級以上幹部人數比1993年上升64.1%。三是頂風作案突出,大要案呈上升趨勢,涉及金額也越來越大,百萬元、千萬元和上億元的經濟案件不斷發生。
應當說,1996年,我們的反腐敗鬥爭開展得有聲有色。但反腐敗鬥爭的成效並不能令人滿意,打擊犯罪和反腐敗的正義之劍並未能遏製住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罪惡和邪惡並沒有懾於法律和鬥爭而有所收斂,這真是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事實。
為什麼我們用了那麼大的精力下了那麼大的決心,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鬥爭的成效卻不盡如人意呢?就我們目前的工作而言,我以為是沒有大的問題,查處大要案,治理不正之風所收到的效果證明了這一點。然而一邊打擊一邊違法犯罪案件明顯增加,又確實讓人看到我們在反腐敗上,依然存在著沒有解決好的深層次的問題。是什麼呢?其實許多有識之士早已提出了這個問題,引用尉健行在中紀委八次全會報告中的話,就是“涉及反腐敗的有關體製、機製和法製還不健全”。按說,這問題的提出已經有些時日了,但直到今天,這體製、機製和法製的健全依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而健全反腐敗體製、機製和法製,必然地與政治體製密切相關,這隻能從上麵人手才能解決根本問題。否則,各級領導即便提高了對反腐敗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也隻能“十分艱巨”地去反對發生著的腐敗現象,並不能解決體製、機製和法製方麵存在的問題。正如中紀委一位領導同誌所說,“查處案件是反腐敗最具威懾力的一種手段,但不是惟一形式,也不是治本的形式,要鏟除產生腐敗的土壤,光治標不治本不行,必須在製度建設上下功夫,製度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措施之一”。
縱觀反腐敗鬥爭開展以來的情勢.“腐敗現象仍然嚴重”的局麵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觀。我們理應從這幾年反腐敗的實踐中提出健全反腐敗體製、機製和法製的構想和方案,從本質上遏製住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逐漸把以查處案件、治理不正之風為主的反腐敗鬥爭引向以依靠體製、機製和法製的良好運轉,促使廉政建設走向良性循環。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