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作主體與作品所表現的客體之間製造“審美距離”,是小說又一鮮明的藝術特點。作家以一種異乎尋常的克製態度,有意不對筆下的人物和事件進行道德或價值評判,相反,越是嚴肅、莊重的事情,越是舉重若輕、玩世不恭地冷嘲熱諷。如小說中有一段關於尤索林心理活動的描寫,他看到一個窮孩子“缺鞋少襪,頭上的黑發也很需要修剪。他滿麵病容,顯得蒼白而憂傷。”尤索林“對他的窮困深表同情”,以至於“恨不得一拳把他那蒼白憂傷,帶有病容的麵孔揍個稀巴爛,把他打死,免得他使人聯想起就在這天晚上,意大利還有無數蒼白、憂傷、麵帶病容的孩子……”這種表達“同情”的方式實在有悖常理,而實際上,它卻基於作家這樣一種美學觀點:既然苦難是一種普遍存的現象,人又無力改變它,就隻好用殘酷來拉開與它的距離,用審美的觀照來“玩味”痛苦,不去發那些感傷而徒勞的道德感慨。作家總是能“恰到好處”地後退一步,在可憐、可怕、崇高、卑下,總之是在一切需要投入人的道德情感的地方“天才地”發掘出幽默和滑稽,在笑聲中嘲弄社會,同時也嘲弄自己。這笑聲其實並不輕鬆,而是充滿了辛酸與無奈。
小說的“幽默”,還產生於作家采用的邏輯悖論的手法上。“第二十二條軍規”本身,就是一個邏輯悖論的典型,這是十分明顯的。然而更令人歎服的是,作家居然用這種手法來編織情節。如小說中牧師受審一節:兩個“政府派來的”軍官不由分說把隨軍牧師帶走了。路上,少校劈頭就說:
“這就是你犯下的一項大罪,神父。”
“什麼罪?”
“目前我們還不知道”,上校說,“但是我們會調查清楚的。我們肯定你的罪行是非常嚴重的。”
牧師隨後被帶進地下審訊室,按照要求在一張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少校看過後,“露出大失所望,滿心厭惡的神情”,一口咬定那不是牧師的筆跡:
牧師大為詫異,很快眨著眼睛:
“這當然是我的筆跡。”
“不,不是,牧師。你又在撒謊啦!”上校說。
“這是我剛才寫的!”牧師惱怒地喊起來。“你們看著我寫的。”
“問題就在這裏”,少校痛苦地回答說。
原來兩位軍官事先已認定另一種筆跡是牧師的,由此便推論出牧師本人寫下的筆跡是別人的。盡管這推理過程本身無誤,但由於前提是假的,得出的結論出隻能是荒謬的。作家如此煞有介事地推演一番,並非是在玩弄語言遊戲,荒唐無稽的情節隱隱透出一種殘忍,人被置於被動無望的怪圈裏,這實際上是人的現實困境的寫照。
小說的語言極有特點,作家常常將相互矛盾、或褒貶義相對的詞彙與句子故意搭配使用,如佩克姆將軍的口頭禪是“我唯一的缺點就是我沒有缺點”;另一位上校在部隊服務二十幾個月後,“發覺自己仍然這麼無能,而感到十分自豪。”作家還不時將一個孤立的句子,置於與其表述的意義完全相反的語境中,如:
謝司科普夫少尉確信自己有能力一鳴驚人了。
(他)最初曾想請一位在金屬片商店工作的朋友把鎳合金做的釘子敲進每個學生的股骨,用幾根削好的三英寸長的銅絲把釘子和手腕連接起來,但是時間不允許他這樣做……他還想到學生們這樣束手束腳,在行進前舉行的難忘的、令人昏厥的儀式上就不能以恰當的姿勢倒下去,而不能恰當地昏厥,可能會影響軍隊的名次。
作家站在旁觀者的位置上,不帶任何誇張或譏諷的色彩,寫出少尉的心理活動,但其荒謬性與“有能力一鳴驚人”之間的反差如此之大,以致敘述的語氣越“平靜”、態度越“客觀”、細節越“真實”,幽默效果也就越強烈。
《第二十二條軍規》的“幽默”表現為一種整體的幽默,無論是構思、布局、情節設計,還是敘述技巧、語言的運用,都具有“黑色幽默”的特點,內容與形式可謂達到了完美結合的程度。
湯姆·索耶曆險記
《湯姆·索耶曆險記》是馬克·吐溫的一部兒童小說,寫於1876年。
故事發生在19世紀30~40年代美國西部地區的聖彼得堡鎮。鎮上有個叫湯姆·索耶的少年,與姨母波莉一起生活。他淘氣貪玩,討厭學校的課程和鎮上死水一潭的生活,總製造一些惡作劇。一天,在上學路上,湯姆碰到哈克,哈克告訴他死貓可以治瘊子。他們結伴溜到墳場,想驗證一下死貓能否治好瘊子,不料卻目擊了一件凶殺案:印江為報私仇殺了魯賓遜醫生,又嫁禍波特。湯姆受不住良心的譴責,揭發了印江的罪行。印江越窗而逃,湯姆成了村上真正的英雄。湯姆萌生了新點子:挖掘地下埋藏的珍寶。在這次活動中,湯姆不僅救了將被印江殺害的寡婦,同時除掉印江,找到財寶。這樣,湯姆和哈克成了人們巴結、羨慕的對象。然而,他們終因本性難改,對文明人的生活深惡痛絕,故態複萌,重又一起找一些小夥伴組織“強盜幫”。
小說雖是兒童曆險小說,實際上是一部別開生麵的現實主義傑作,是為成年人而作。小說以湯姆調皮淘氣的活動為線索,以一個小鎮為縮影,對當時美國的學校教育和社會“文明”作了深刻的解剖和嘲諷,意在說明:這個社會違背兒童的天性,是摧殘孩子的牢籠。小說語言幽默而富有諷刺意味,故事曲折生動,最為成功的是曲盡入微的兒童心理刻畫。因此,100多年來,被譽為最受歡迎的一部兒童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