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魯賓遜漂流記(2)(2 / 3)

見到這一情景,我簡直驚愕萬分。好久好久,我忘記了自身的危險。想到這種極端殘忍可怕的行為,想到人性竟然墮落到如此地步,我忘記了自己的恐懼。吃人的事我以前雖然也經常聽人說起過,可今天才第一次親眼看到吃人留下的現常我轉過臉去,不忍再看這可怕的景象。我感到胃裏東西直往上冒,人也幾乎快暈倒了,最後終於惡心得把胃裏的東西都吐了出來。我吐得很厲害,東西吐光後才略感輕鬆些。但我一分鍾也不忍心再待下去了,所以馬上拔腳飛跑上小山,向自己的家裏走去。

當我略微跑遠吃人現場之後,還是驚魂不定,呆呆地在路上站了一會兒。直到後來,心情才稍稍安定下來。我仰望蒼天,熱淚盈眶,心裏充滿了感激之情,感謝上帝把我降生在世界上別的地方,使我沒有與這些可怕的家夥同流合汙。盡管我感到自己目前的境況十分悲慘,但上帝還是在生活上給我種種照顧。我不僅不應該抱怨上帝,而且應衷心地感激他。

尤其是,在這種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認識他,乞求他的祝福,這給了我莫大的安慰。這種幸福足以補償我曾經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還有餘。

我就懷著這種感激的心情回到了我的城堡。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感到自己的住所安全可靠,因而心裏也寬慰多了。因為我看到,那些殘忍的食人部落來到島上並不是為了尋找什麼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他們到這兒來根本不是為了尋求什麼,需求什麼或指望得到什麼。因為,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就是他們一般在樹深林密的地方登岸後,從未發現過任何他們所需要的東西。我知道,我在島上已快十八年了,在這兒,我從未見過人類的足跡。隻要我自己不暴露自己,隻要自己像以前一樣很好地隱蔽起來,我完全可以再住上十八年。何況,我當然絕不會暴露自己,因為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很好地隱蔽自己,除非我發現比吃人生番更文明的人,才敢與他們交往。

我對這夥野蠻的畜生,對他們互相吞食這種滅絕人性的罪惡風俗真是深惡痛絕。所以,差不多有兩年時間,我整天愁眉不展,鬱鬱寡歡,並不敢超越自己的活動範圍。我所謂的活動範圍,就是指我的三處莊園--我的城堡,我的別墅和我那森林中的圈地。這中間,那森林中的圈地,我隻是用來養羊,從不派別的用處。因為我天生憎惡那些魔鬼似的食人畜生,所以害怕看到他們,就像害怕看到魔鬼一樣。這兩年中,我也沒有去看過那隻小船,隻想另外再造一隻。我根本不敢再想把那隻小船從海上弄回來,唯恐在海上碰到那些野人。那時候,若落到他們手裏,我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可是,盡管如此,時間一久,我對食人生番的擔心逐漸消失了,更何況我確信自己沒有被他們發現的危險。所以,我又像以前那樣泰然自若地過平生活了。所不同的是,我比以前更小心了,比以前更留心觀察,唯恐被上島的野人看見。特別是,我使用槍時更小心謹慎,以免給上島的野人聽到槍聲。

天幸我早就馴養了一群山羊,現在就再也不必到樹林裏去打獵了。這就是說,我用不著開槍了。後來,我也捉過一兩隻野山羊,但用的都是老辦法,即用捕機和陷阱捉到的。因此,此後兩年中,我記得我沒有開過一次槍,雖然每次出門時還總是帶著的。此外,我曾從破船上弄到三把手槍,每次出門,我總至少帶上兩把,掛在腰間的羊皮皮帶上。我又把從船上拿下來的一把大腰刀磨快,係了一條帶子掛在腰間。這樣,我出門時,樣子實在令人可怕。除了前麵我描述過的那些裝束外,又添了兩支手槍和一把沒有刀鞘的腰刀,掛在腰間的一條皮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