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在完善社會調控手段中提升能力(2 / 3)

“以德治國”,將道德建設提到了一個新的更高的境界,是黨的治國方略的重大提升。這裏強調的是以社會主義道德治國。社會主義道德是無產階級道德與中華民族優良傳統道德有機結合的產物,它植根於中華民族五千多年優秀道德傳統的土壤上,又體現著時代的特征,是融傳統美德與現代美德為一體的現代道德,是充分體現了時代性與曆史繼承性相統一的新道德。

法治與德治之間是一種互補的關係,每一方都是另一方有機的、本來的協同者,二者聯結在一起,共同作用,構成統一的秩序。不僅如此,法治的建立與維護也離不開道德的基礎。所謂法治的道德基礎,至少包括了以下兩個方麵的含義:其一,作為社會調控主導性手段的法律,必須以道德為基礎,並與道德要求相一致;其二,法治要建立起來,必須得到道德的支撐與配合。我們強調依法治國,絕不意味著道德調節是不重要的。如果將一切道德的責任盡化為法律的責任,比如,對所有不道德的行為進行法律約束,那麼,就會吞沒公民合理的道德自由,毀滅道德。同樣,假如將法律道德化,以道德判斷來代替法律判斷,正式製度就無法確立,其後果是,道德與法律將雙重缺乏,法律會像道德一樣富有彈性,而強製推行的道德則會導致人們道德意識的嚴重喪失。因此,把這兩種社會調控手段放在一起,原因就在於隻有實現法治與德治的有機結合,才能對社會實行有效的調控。這就是我們黨在提出依法治國根本方略之後,又進一步提出以德治國的根本原因。

事實上,法律的合道德性是法律權威性的一個內在根源。法律隻有合乎道德,才能獲得社會成員的尊重和信仰,才能獲得實際的普遍效力。如果沒有一定的道德基礎和目的貫注其中,或者說沒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會與社會成員的倫理價值觀念產生衝突,無法獲得社會成員的認同和遵守,從而喪失其存在的意義,變成僅僅寫在紙上的東西。利用道德手段管理社會,要著眼於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思想道德體係。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以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設為落腳點;要堅持正確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堅持先進性要求與廣泛性要求相結合,堅持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並積極吸收外來的優秀文化成果,正確處理和認識各種利益關係,樹立社會主義義利觀;要周密製定和實行適應社會發展要求的道德建設指導計劃。根據形勢發展的要求,從自己的實際出發,搞好規劃,把基本道德要求融於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具體政策中,融於社會的各項管理製度中,不斷推動社會道德體係的形成和完善。

3.利用經濟手段管理社會

政府可以運用財政金融手段調節和引導社會組織活動,達到調控社會運行的目標。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建立地方公共財政體製,從財政製度上促使政府轉變職能。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麵工作:深入推進部門預算製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逐步建立國庫集中收付製度,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積極推行政府采購製度,擴大政府采購的範圍和規模;建立起涵蓋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多層次的預算執行監管體係,強化預算監督;加強財稅監管、審計監管和社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