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已經寫作並且發表了不少中短篇,寫作的勢頭非常好。
有一天,我看到小提琴家陳美在電視裏拉小提琴,她那誇張的動作和姿態很是吸引我,從沒看到過一個小提琴家像她那樣如此激情又如此性感迷人的,當她拉一首標題叫做《紅火》的曲子的時候,我內心的某種欲望被引誘出來:我知道我將要寫一部25萬字的長篇小說,女主角的名字就叫紅火,而她住的地方卻叫“墳場”,這是一個突兀的對比,我酷愛極端的事物,我不邪惡,但我很極端。我曾在軍事院校裏生活過多年,飽受冷漠環境的折磨,我熱愛戲劇,熱愛電影、熱愛文學、熱愛舞蹈、熱愛繪畫,熱愛一切與藝術有關的東西,可是這一切,在我原來的生活中都沒有。
90年代以前,我一直沉睡著,真正的生活對我來說是從1992年開始的,那一年,我在《解放軍文藝》上發表了我的小說處女作《香玉》(那篇小說我現在已經找不到了,隻記得標題和發表日期),從此我開始了職業寫作生涯,我在寫作中找到了自己。
3
我是一個相信現實與幻覺同時存在的人,在我眼裏真正的文學作品應該與現實保持距離,我討厭平庸的現實主義的小說,我在小說中追求一種“超現實”。《有毒的婚姻》是一部男主角缺席的小說,我讓他在小說的第一頁就不知去向,小說具有很強的實驗性。
我試圖找到一種小說的新寫法,試圖讓語言具有某種魔力,我每部小說都具有很強的實驗性,對我來說“寫什麼”並不重要,“怎麼寫”比較重要,但還不是最重要的,那麼,最重要的是什麼呢?
是小說寫作時那種語言飛離地麵的快感?
是超經驗寫作?
是把玩語言、使文字達到某種極限的樂趣?
開拓小說寫作新空間?
逆向思維?
怪誕舞蹈?
炫耀才華?
放縱自己的語言能力?
在虛構世界裏銷魂、忘我、以至於無法返回?
……
我不知道我在說什麼,我試圖清理我在寫作時的感受,但我發現它們是那樣複雜、多變、神秘莫測,有個記者告訴我,我在網上被人稱作文壇上的“天才魔女”,我喜歡這個稱謂,這至少證明我的小說是複雜的,多義的,迷亂的,騷動的,熱烈的,渾濁的,瘋狂的,失控的。
我不喜歡四平八穩的東西。
在文學形象裏,我第一討厭的人物就是《紅樓夢》裏的林黛玉,這個愛使小性子、體弱多病的癆病鬼形象,讓人感到男人筆下的女人是用紙糊出來的(沒有旺盛的生命力的)。長期以來的男性敘述神話,使女性變形成比他們“小一號”的人物,她們是哭的、病的、弱的、無知的,其實,我們都生活在現代都市中,生活中又有幾個女人真聽男人的?
所以,我追求一種平等表達。
4
“我的欲望沒有居處,沒有一種生活適合我,想來想去怎麼選擇都是錯。”(趙凝《一個分成兩瓣的女孩》)如果沒有寫作,我可能始終處於“想來想去怎麼選擇都是錯”的狀態,幹什麼都沒有意義,都很無聊,事務性的忙碌吸引不了我,物質上的享樂隻能換來片刻快感,想想一個人如果成天泡在自家的遊泳池裏曬太陽也夠無聊的,人生的所謂快樂,就是有一件喜歡做、並且值得去做的事情。
小說,對我來說就是這件事。
小說是呼吸,是冥想,是放縱,是收斂,是情人,是敵人,是瘋狂,是恬靜。
是玩弄和被玩弄,是遊戲和被遊戲。
小說是陰天,是雨天,是玻璃,是水,是男人,是女人,是情人的手在我身體上遊走,是我作為一個女人向最愛的人全麵打開那一刻。我寫作,我盛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