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不要責難老師
父母箴言
當前,孩子的家長對孩子的老師的不滿情緒較多,有的家長甚至公開責難老師,這對於教育孩子來說是相當有害的。作為家長,不應該責難老師,父母與老師是孩子教育事業的合夥人,和氣才能生“才”。
孩子的家長責難老師,是在家庭教育過程中表現出來的不當的現象,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麵。其一是,孩子受到老師批評,家長因缺乏全麵或客觀分析,在不了解批評背景和過程的情況下,表現出對老師的不滿和責難,有些家長則因為偏袒孩子而責難老師。其二是,老師在教學水平和教育方法上水平低或確有不足,因而責難老師。不管哪種表現,因為其是在學生麵前進行的,而且是責難的性質,所以都是有害的。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教育觀是一種綜合的相輔相成的教育觀,損害了這三者的關係,都會從整體上損害教育的協調性和綜合作用。
家長對子女的影響是很大的,因此責難老師是綜合教育體係中離心力、破壞力最大的一種錯誤行為。對老師的責難,如果表現在對老師批評教育活動的評價上,就勢必會起到阻斷師生情感橋梁的作用,客觀上破壞了教育關係。它會使孩子減弱對老師的信任,助長其錯誤行為和錯誤態度,嚴重削弱老師的教育作用。這樣的學生還會在同學中散布對老師的不滿,也會因此而對老師的教育活動吹毛求疵。分析上述後果,我們不難看出,責難老師不但不利於孩子認識、改正錯誤,反而會使其滋生新的不良品質,而且有害於集體的健康成長。從教育實踐看,有責難老師行為的家長,其子女一般都很難教育,其發展也都很不理想。責難老師如果表現在對老師教學工作的評價上,則會對教學效果,老師業務水平的提高和學生的學習效果都帶來損害。
任何一所學校,老師的年齡、經驗、業務水平都表現出不同層次。任何一位老師也都必然經曆由不成熟到成熟,由業務能力低到業務能力高的發展過程。不允許業務水平出現層次性,不允許老師在教學活動中出現錯誤是不現實的。如果對老師教學中出現的錯誤或業務不夠成熟采取責難的態度,並由此影響了學生,一方麵會嚴重損傷老師的積極性,使其失去一個信任和積極配合的提高環境,另一方麵還會膨脹學生對老師的不信任感,影響學生的接受效果,即使老師講得正確、方法得當也會聽不進去。對於孩子而言,一成印象就不易改變,即使老師的教學水平有了提高,抑製的作用也還將發揮一定作用,受損失的最終還是孩子自己。
家長們必須認識到,學校領導對每一個教學班的教師配備,都是在現有條件下經過慎重研究而認定的最理想的組合結構,此外學校領導還必須對每位教師的提高、發展負責,因此除教學態度不好這一情況之外,不會因為家長們的責難和要求而撤換老師。在這種情況下,信任、配合老師者受益,責難、不配合者受損,這是毫無疑義的。
長久以來,家長與老師之間彷佛存有一種微妙的心理關係,而且有一些溝通不良的情形。絕大多數家長都接受過教育,對於教育也都有些了解,也能說出一些教育道理;然而,知識進步神速,老師們也不斷地進修充實,其專業學養與地位已非昔日可比;即使有些家長受過高等教育,甚至修習過教育心理方麵的課程,也不一定對老師的專業領域有所了解,更不用說實務經驗了。因此,家長應尊重老師的專業角色和智能,不要任意幹預老師的教學觀念和方法,因為不尊重和幹預的態度,不但對彼此的溝通無益,而且對孩子的教育有害。
家長可以做的是,以請教專家的態度,與老師討論問題;如適度的表達自己合作和關心的誠意,提供孩子在家中的生活情況,接受老師的專業建議等。如此一來,當老師受到尊重時,相信他也會樂於接受父母的意見。有時孩子的想法較單純,如果家長在不了解全盤真相時,便相信孩子的說詞,隻有火上加油,使孩子與老師之間的關係更加惡化,甚至可能使孩子失去獨立負責的能力。家長切勿在孩子麵前數落老師的不是,那隻有加深孩子對老師的敵意和不合作。也不必偏袒老師,那會使孩子更加為自己辯護,而且以後不再願意告訴家長他在學校裏發生的事。家長可以傾聽孩子的問題、反映他不愉快的情緒、接納他心中的不滿,進而與孩子一起思考問題和解決方法。這樣一方麵可以建立孩子理性的想法和問題的解決能力,一方麵也可以避免自己夾在孩子和老師之間的尷尬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