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古代中國的內部如何怪亂紛雜,攪成一鍋粥,在外部看來,還是一團和睦之氣,不管其會出現如何的割據與對峙,終究又會統一到一起,在外部看來,古代中國更是強大無匹的大帝國,尤其在處於長期小國林立狀態的歐洲人看來。

東方是神秘的,而中國是神秘中的神秘,在新航路開辟以前,其他國家對中國知之甚少,能憑借的便是一些旅行家所著述的旅遊傳記,如大名鼎鼎的《馬可波羅遊記》,這實際是一本無限吹捧和拔高東方的濫本。除此以外便是中國流傳出去的一些古書、典籍、史冊,翻譯的作品,以及傳教士們的講述。

遠觀霧蒙蒙的世界,總是覺得很美的,一大批西方學者就憑一些零碎的信息和主觀的判斷,來研究中國,並認為中國是世外桃源,對中國推崇至極,不吝溢美之詞。

萊布尼茨可能是17—18世紀中,最醉心於研究中國的歐洲人了。萊布尼茨是與牛頓齊名的科學家、思想家,被後人譽為“千古絕倫的大智者”,他卻認為自己的最大成就不是“微積分”,不是那些科學和哲學著作,而是發現了中國。

萊布尼茨從沒到過中國,便以與入華傳教士的通信、各方收集的資料、其他人的轉述等方式,對中國進行研究,還於1697年出版了《中國近事——為了照亮這個時代的曆史》一書,這本書在歐洲曾盛行一時。

萊布尼茨將中國的儒家,稱作“自然神學”,他認為儒家比古希臘的哲學更接近基督教神學,更能清楚地看清與描述這個世界。中國以儒家倫理道德治國,萊布尼茨更是讚不絕口,他眼中的中國已經無限接近於“理性化國家”,他認為中國人注重實用技術、經驗總結、道德引導,這是歐洲所缺乏的,也是其他國家和地區缺乏的。同時期的歐洲教士與學者不遺餘力地向中國傳授神學、科學知識,想把中國改變的行為,萊布尼茨並不特別認同,說這是很狹隘的,歐洲也要向中國學習,雙方應互補長短,“用一盞明燈點燃另一盞明燈”。萊布尼茨還以詩言誌:不管是歐洲人、中國人,還是世界公民,善良寬容者處處看到的總是人。

啟蒙運動的旗手,世界文化名人伏爾泰,則是完全為中國文化折服。伏爾泰對中國史學情有獨鍾,讚揚其體係嚴謹,持續不斷,務實精確,“讓我們首先注意這樣一個民族,他們在我們還沒有使用文字時,便已有了一部用固定的語言撰寫的連貫的曆史”。“其他民族虛構寓言神話,而中國人則手中拿著毛筆和測天儀撰寫他們的曆史,其樸實無華,在亞洲其他地方尚無先例”。“所以值得重視,被公認為優於所有記述其他民族起源的書,就是因為這些書中沒有任何神話、寓言,甚至絲毫沒有別的國家締造者所采取的政治詐術”。

顯然伏爾泰對中國的史學係統過譽了,或者說他研究得少了些。

同萊布尼茨一樣,伏爾泰對中國的道德規範與禮儀文化,充滿了欽佩與仰慕之情。伏爾泰更進一步:中國人的道德規範,已經高於歐洲的基督教道德,是歐洲人所應追隨的目標。如果有一個“理想國”,那麼隻能是中國。

作為中國古典文化、禮儀道德的代言人孔子,伏爾泰的溢美之詞,濤濤而來。他在《哲學辭典》中評論孔子:“我讀孔子的許多書籍,並作筆記,我覺著他所說的隻是極純粹的道德,既不談奇跡,也不涉及玄虛。”“他們的孔子不創新說,不立新禮;他不做受神啟者,也不做先知。他是傳授古代法律的賢明官吏。”伏爾泰甚至還用詩讚美孔子:“他謙虛地探索,讓人不要迷失於世界,讓精神被理性之光照亮,他隻用智者的身份說話,而不是站在先知的角度,然而我們相信他,在他自己的國家也是這樣的。”

伏爾泰對中國的統治方式亦讚譽連連。伏爾泰認為中國的君主製度不是獨裁,應該屬於“開明君主製”,他認為獨裁是“不遵循一定形式,隻憑個人意誌,毫無理由地剝奪臣民的財產或生命而不觸犯法律”,而中國有嚴明的法律,有超高的道德規範,有諫議製度,這是能製衡君主的。伏爾泰之所以這麼說,是要駁斥孟德斯鳩的觀點,因為後者認為集權就會帶來獨裁,中國的君主同歐洲君主的獨裁,並無二異。伏爾泰認為集權不等於獨裁,中國的君主比歐洲的強多了,伏爾泰不惜用詩歌一樣的詞語來描述中國的君主“他可能是全國首屈一指的哲學家,最有權威的預言者;皇帝的禦旨幾乎從來都是關於道德的指示和聖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