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藝術媒介與藝術語言(1 / 3)

由於藝術作品所呈現的複雜特征,因此,從不同層麵上區分與規定便成為可能。在本章中,我們以媒介與語言作為兩個構成板塊的區分,其含義隱喻著兩個係統的成立。

(一)藝術媒介與藝術語言

1.什麼是藝術媒介

媒介是指在兩種事物之間產生聯係的中介因素,它通常以符號和材料的形式出現。在藝術作品中,媒介所起的作用,便是藝術家在表現主體理想與感覺時選擇的物態中介。

藝術的傳達媒介是以感官接收功能為適應的。如音樂作品的傳達媒介是聲響,繪畫作品的傳達媒介是圖式,即可視音素的組合。戲曲作品山傳達媒介是表演,建築藝術品的傳達媒介是材料的空間組合,等等。

媒介從哲學層次上來看,便是藝術作為類種體現方式所通過的物態中介,是藝術作品作為類種特征選擇體現上的第一個定位。

2.什麼是藝術語言

語言概念一般的解釋,就是語言的音符化顯示,它通常是為了表達使用主體的意圖。但是。語言一旦要還原到最為一般的“普遍”上,便是主體通過中介所使用的表達係統。

在藝術學範疇之中,藝術語言被落實到了有關各種涵義的係統性闡釋之中,通過中介因素進一步得以係統地組織。不同的是,藝術語言不一定能夠清晰地表達特定意圖,或者換一種說法,表述的方式有更多的不確定性與偶發性。因此,它又具有反規範和變動特征。

話語傳達的前提是規範,學術研究所使用的語言必須限定在特定的規則之中,這一切都是為了更好地傳達理性思考與邏輯推演。同時,語言的規範對於一門學科的真正發展是必要的條件。

而藝術語言的規範便成為一紙空文。因為任何富於標準色彩的限定,都有可能成為藝術創造的桎梏。而且藝術語言一旦成立規則,則其直覺的伸展便受到當然的羈絆。

藝術語言同時具有被創造與修正的特點。

這是因為,在一件藝術作品中或一個藝術類種中,語言係統的不純粹性——即由於文化觀念因素的介入,它會使藝術家帶來對語言的隨便彎曲,一埃這種負荷過重,進入噪雜無序,便自然會產生對這種語言係統的修正,修正的結果又是要指向對於表述係統的清理,並且同時也在謀求新的轉化契機。

由此可見,藝術語言與藝術媒介在涵蓋規定及職責上是分明的,明白了這個前提之後。我們將會對各自的特征與關係作進一步深入認識。

3.藝術媒介與藝術語言的關係

藝術媒介具有恒定性的特征,它更多地特指最為一般的傳達中介。而藝術語言則是在這個中介因素之下重新建構的表述係統。

如果把媒介物態化,那麼,這種態勢物質化具有可控性特征、可操性或稱為質料化。我們還可以把種材料顯示的種種特征稱為媒介的物質態勢。

藝術語言則生發於媒介的物態化,但它卻絕不等於物質材料或符號的簡單組合,而是這種組合生發的關係。如果說前者隻是主體的選擇,它遠遠未構成鮮明的生動係統。

在藝術語言中,這種主體性則是無處不在的,它深深地分布著藝術家的意識,並進一步落實在具體的選擇、變化、組合的顯示活動之中。

藝術媒介與藝術語言的關係,在現代藝術家手中被操作得日益密切,而且富於關聯意義。藝術家通過描繪,表現等筆法運用和無忌渲泄,起到了更有深意的製做。他們通過材料本身的質感來加以改造,如當代西班牙畫家塔皮埃斯,通過石膏的凝結,布貼粘合等多物加工處理,來體現做工效應,從中也可反射出藝術象意識投射的光澤與深度。這種帶有“視觸覺”感應的媒介物,在藝術家手中變為新的表述方式。由意識對材料的占有,而粘連成一種係統化的抽象表述語言。

藝術媒介與藝術語言的關係,在現代藝術家手中被操作得日益密藝術媒體在傳統藝術情境之中,則通常被規定為無意義的傳達屬性。它在與語言的關聯上是非自足的。因為內容作為主要服從的對象,既使是古典油畫大師那些富於性格化的表述,媒介物態的特征顯示也是曲折而隱蔽的。正如委拉斯開茲耶樣,用寬大的筆鋒來體現筆法的走向,倫勃朗用堆積狀的淺色來呈現光源,提香晚年繪畫用筆粗糙與磨礪感,無不彰顯以表達語言係統的仆從。而語言的背後又依附於形式,形式又與內容牽聯,如此連帶的製約關係,注定了作為媒介特征的純概念意義。

4.藝術媒介、語言及其他關係

在媒介與語言係統的簡明規定之後,我們再回首看一下關於形式命題的考察。

形式作為體現的方式,具有結構的特征。它與媒介的區別在於,前者的非具體性與非物化特質,後者雖然也有概念指向,但畢竟要具體得多,它甚至可以進入定量狀態。因此媒介形式的依然是前提。通過——或選擇了什麼樣的媒介,才稱得上使用了什麼情境,或規定了怎樣的物化情勢,而形式之於媒介則具有具體的分布作用。

另一方麵,語言——作為表述的最直接的方式,同時也要受到形式的製約。也就是說,作為藝術的表述語言,雖然具有不確定性與非規則性,但它畢竟是有序的指向。於此,我們油然可見作為藝術的語言與形式之間所存在的感覺與製約關係了。

講一個簡單的例子,當波羅克在創作時,則呈示如此之狀態:“當我進入我的畫時,我就不知道我在做什麼了。”

這句話聽起來既簡單卻又是深奧的。簡單之處在於,這不過是創作狀態的描述,一種忘我的境地。而深意在於,“有我”他是有意識地進入忘我的,在下意識地控製著行為的結果。

波羅克手提著顏料桶,用樹枝或木棍向鋪在地麵上的畫布滴灑著不同的顏料,他的動作愈來愈激烈,最後進入迷亂狀態,一俟動作結束,他就將這塊大布剪開四邊,裝入畫框內,起個名稱,作品便完成了。

在這樣一件作品中,網狀的色彩結構成為一種特殊的形態語言,這便是在脫離了一切自我感情傾向,通過下意識表露的結果。這樣一來,訴諸於我們接收係統,便構成了抽象的情緒語言。而它的形式便還原成一種構成原因(這裏是行動),而媒介則是網狀顏料的物態化。

(二)媒介的規定——傳達

1.傳達的涵義

傳達之於其本身而言,是由主體內容通過媒介物向客體顯示意圖的方式。而對於藝術的傳達而言,它應當包含著有關媒介的選擇。由於藝術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情緒規定,因此,傳達涵義的限定,往往會向著不確定性方向發展。

傳達所包含的有關藝術的意圖以及由於意圖所連接的形式,具有藝術語言上的約定性作用。任何一件藝術作品都無法脫逸有關媒介傳達的製導作用。它對於藝術的所有傾向都會產生重要的影響作用。諸如體現在審美活動之中,傳達則可能通過各種方式浮現出來。如對“意”“醜審味”、“抽象”、“意向”等等範疇的意圖傳達,便會使得這一切變得極富曲折而成韻致。它的感性顯示形式,如繪畫意圖,雕塑意圖等在平麵或立體空間中的行動,這一切由於藝術主體賦予的不同規定,呈現出非自足的傾向。

傳達的含義還包括對藝術家創作交點的真正落實,是藝術創作主體在審核了所有圖式及觀念之後的選擇。從創作機製上來講,傳達將永遠最早承接這個先決的念頭,並盡可能地浮現在材料之中。

傳達同時意味著意圖的物態化,如果不通過媒體的選擇,意圖永遠屬於藝術家個人自得其樂的意趣而已。它隻有通過表現才能進入文化與曆史。

傳達同時包含著修正的圖謀。在表現意誌的展示過程中,藝術創作主體還將會通過“傳達”這一行為的媒體落實,會得到進一步的修正,一旦付諸於媒體的實踐,這時的藝術意圖會有不同程度的抑製或增值。這是因為藝術的感性會隨著物態化的凸起或凹陷而有所轉折與複化。因此,傳達成為藝術實踐的重要的轉折階段。

2.傳達的規定

傳達的物態化使得藝術意圖在某種展示情境中得以規定,或者說隻有規定,才能談得上最終的落實和成立。意圖的物態化規定顯示了多方麵的特征。

(1)規定是物態化的浮現。意圖的物態化在什麼程度上顯示出來,或者說應當怎樣顯現,並且顯現在一個什麼情境之中,顯現在什麼程度之上,這一切共同構成了來自規定的擠壓與定位。

(2)規定同時是一種定位。定位也就意味著意圖將從哪種意圖上浮現與終結。它既有方向性作用,同時又是對意圖的具體實踐。藝術作品中的意圖定位,正是顯示出藝術家的理性審核能力,不能設想一位莫衷一是的藝術家,它的規定會有什麼真實的文化意義。

(3)規定的可變度。藝術中的規定要通過可變度來加以體現,因為它既然不是非此即彼的邏輯推衍,便當然地要容納有關藝術的所有浮動性。

感性的規定,顯示出強烈的難度,它即需要藝術家不羈的狂熱與激情去支持作品的內在張力,同時又要使作品的發生具有文化意義。因此,規定的可變度也就意味著作品的可變容量。隻有將作品的理性審核與感性變化設立在一個文化懸崖上,才會顯示其驚心動魄的覺察。

(4)傳達的渠道。由於媒介本身的傳達功能,因此,通過什麼樣的渠道加以傳達播散,便成為藝術實踐的重要方略。物態化的結果使得意圖成為可視、可聽、可以綜合的具體形象或觀念。因此,在藝術意圖首先進入落實的過程中,媒介的基本屬性亦需要先行洞悉。

由於藝術的分工成為可能,那麼,藝術家往往一開始就被訓練得熟練把握媒介功能與特征。這樣,意圖的渠道從一開始就處於被規定之中,或者有時從媒介的熟悉中獲得意圖的靈感。

但在沒有分工的原始人那兒,這種選擇要自由得多。因為他們的意圖之於媒介物而言,是播散關係而非嚴酷的自我規定。因此,他們必定要經常通過不斷地變換渠道來傳達意圖,或者說他們的意圖可以通過多重方向得以呈示。

原始人雖然自由,但其主體的被動卻也是顯而易見的。這一點對於富於攻擊性人格的現代藝術家而言,卻要做得生動乃至殘酷,有時他們故意把傳播的渠道破壞掉,使相互間的渠水產生莫名的交混,並且在這些渠水中同時加入變質的水分,從而使觀念意圖與表現意向混淆其間。因此,在現代藝術實際操作中,繪畫、雕塑、實物、觀念等等邊界的破壞便向我們證實了比喻的切合。

3.門類藝術的傳達屬性

由於物態化分析的要求,我們在藝術媒介進入門類之後,其傳達的屬性便成為我們進一步感興趣的問題。對於門類藝術的傳達屬性而言,我們從哪一個角度都無法回避,這同時也是藝術作為媒介傳達的重要傾向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