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概念及含義如是。
文化的產生可以分為這麼幾個階段:
(1)人對自然的最初意識。這個階段可以說是混沌階段。
(2)人在對自然意識的基礎上,開始有了個人意誌表達的衝動(即主張的權利)。
(3)人對自然開始有了意識上的表達。
(4)人對自然的意誌,對與他人、他物的意誌進行表達。這個時段進入了文化的成立階段。
(5)人對自然的意誌,對與他人、他物的意誌進行表達的方式,就是一種文化的方式。
(6)創造性的意識表達與一般意識的複數性表達,決定了文化的專業性與行業性的區別與劃分。
“視覺文化”之下藝術對象(設計、建築、繪畫、雕塑),首先是一種哲學意義上的還原。如果以樹型結構進行比較的話,就是將這些已經被枝杈化的專業延展,進行一次樹身的歸向性清理。從而達到從視覺文化的信息共性的特征上,來觀照具體的藝術表達門類。
“視覺文化”一詞首先打破“美術學”、“設計學”兩大學科之間的學術壁壘,擴充行政給定的空間,使原來因管理的便利而進行的設置的邏輯關係,回歸到“藝術”自身發展的軌道上來。作為以“視覺”感官為特征進行學術整合,無疑符合當代瞬息萬變的“互聯網絡”時代特征。而“文化”一詞,也將超越泛社會性背景下的“審美”、“愉悅”、“快感”的古典文化特征。從而真正能夠切入到當代文化的“智慧”層麵。
因此,從廣義上來講,設計也就不再隻是一種專業的方式,而是對於文化的一種表述態度。
被納入到視覺文化概念之下的設計,可以表述的方式與態度又有哪些呢?
換言之,當傳統意義的分類係統、概念與命名被重置到“視覺文化”的係統基點的時候,則其表述係統、概念係統以及相關的意義係統,都將得到全麵的翻修。從而在新語境中被沉澱成新的視覺經驗價值體係。
(四)視覺文化時代的設計觀念的設置
既然我們對於“視境”建立了一個如是層次豐富、含義多向的觀察角度,並且又還原到一個文化哲學的層麵上加以觀照,其結果必然是指向了對於設計觀念的設置的探討。或者換言之,的預謀性的設置與實踐,“視境”其背後的意義又當如何呢?
首先,正如我們前麵所講,視覺文化時代的設計觀念,已經遠遠不同於以往專業時代的設計觀念。它不僅僅要針對於具體功用的傳達與視覺刺激,而更為重要的是要體現一種在信息時代的文化共性。
這個文化的共性不是一種規範與戒條,相反,是在一種“時代高度”之上的自由。是在對於民族、區域文化的共融,是在一種視覺信息時代的“共同高度”之上的創造力的充分釋放。
作為傳統的學術研究線路,或中國畫、或建築、或設計,其學科的成立標誌,實際上來自於對象的特征的差異性,或者說是以差異的基線為標誌來劃分的。我們可以稱之為“係統內研究”。而以視覺文化為邏輯起點的研究,則是屬於逾越係統的研究,我們可以稱之為是“係統外研究”,它的前提顯然是對傳統學科的超越。是在基本邏輯趨同性、歸向性為標誌進行問題考掘的。這種逾越不同具體學科的差異性,進而尋繹其共同性的“係統外研究”,較之於著眼於各種差異性的具體學科的研究,其學術歸旨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