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是一個大國,情況極為複雜,革命是部分地區首先取得勝利,然後取得全國的勝利。因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時候,在老解放區(約有1.6億人口)已經有1.45億農業人口,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務,社會秩序已經安定,經濟建設也已經開始走上軌道,大多數勞動人民生活也有所改善。但是,在新解放區(約3.1億人口)2.64億農業人口尚未解決土地問題,偏僻地方的土匪也未完全剿滅,社會秩序還沒有安定,還沒有獲得有計劃進行經濟建設的條件。主要在華東、中南、西北和西南等地區,舊的封建土地製度仍然存在,廣大農民還未能從地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中完全解放出來。因此,領導新解放區農民進行土地改革,廢除封建土地所有製,這是徹底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個根本任務。
我們要在比過去廣大得多的地區完成土地改革,這在曆史上是沒有過的,是一場很激烈的鬥爭。北方的土改是在國內戰爭中進行的,戰爭空氣掩蓋了土改的空氣,現在基本上已無戰爭,土改就顯得特別突出,要推翻整個地主階級,地主的叫嚷顯得特別尖銳,民族資產階級又與土地問題有密切的聯係,因而社會的震動也顯得特別重大。為了順利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務,在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提出正確對待富農的策略問題。
1950年3月12日,毛澤東在給中共中央中南局並華東局、華南分局、西南局和西北局的通知中,又提出在今冬開始的南方幾省及西北某些地區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不但不動資本主義富農,而且不動半封建富農的決策。這樣,更能孤立地主,保護中農,防止亂打亂殺,避免發生“左”的偏向,有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減少社會的大震動,使我們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動權。在七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進一步指出,因為戰爭已經在大陸上基本結束,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土地改革工作,“我們對待富農的政策應有所改變,即由征收富農多餘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以利於早日恢複農村生產,又利於孤立地主,保護中農和保護小土地出租者。”在這次全會上,通過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土地改革的決議。接著,中共中央還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草案》,提交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討論,經會議同意後又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正式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並於1950年6月30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毛澤東主席公布實施。此外,中央人民政府還先後頒布了《農民協會組織條例》、《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等重要文件。這些文件明確規定了土地改革的路線、方針、政策。這次土地改革的總路線和總方針是“依靠貧農雇農,團結中農,中立富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製度,發展農業生產”。
毛澤東說:戰爭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義的曆史時期內考驗全中國一切人們、一切黨派的兩個“關”。什麼人站在革命人民方麵,他就是革命派,什麼人站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方麵,他就是反革命派。他號召大家不但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做一個完全的革命派。他特別強調說:中國的主要人口是農民,革命依靠了農民的援助才取得了勝利,國家工業化應依靠農民的援助才能成功,所以工人階級應當積極地幫助農民進行土地改革,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也應當讚助這種改革,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更應當采取支持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