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理解,恐怕很難用一句話說清楚。但在實際生活中,“理解”一詞卻被普遍使用,而且不論使用者與接受者文化層次高低,一般都能夠由此達到相互間溝通的目的。
因此,這個詞曾一度很流行,頗受人們的崇拜,以至於到了“理解萬歲”的程度。當然,這是一種語言的誇張。究竟“理解”能不能“萬歲”,並不在詞語本身,而在於社會生活和詞語的使用者——人。
理解,原本是了解、領會的意思,是指通過揭露事物間的聯係而認識新事物的過程。這就是說,從本意上看,“理解”是一個非常理性化的詞語,它應該包括分析、綜合、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並不帶有多少感情色彩。
當然,這是理論的闡釋。
再從實踐上看,人們往往祟拜的卻不是抽象的、理性化的理解,而是具體的、感情化的理解。
理解事物固然不易,但理解人和被人理解更為困難。
試想:如果一個人活在世界上隻管旁若無人地吃自己的飯,睡自己的覺,想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把一切喜怒哀樂全封閉起來,得不到任何交流與理解,那該是何等的孤獨啊!
所以,人們啊,有時需要彼此點點頭,需要相對無言地注視,需要握手或者擁抱;需要傾心地訴說,需要愛和奉獻……
理解,不僅僅是為了了解、領會;不僅僅是為了“同病相憐”,不僅僅是為了謀求感情的釋放或得到某種自然主義的回音效果。
理解,是心與心之間架起的一座無形的立交橋,是善良與正義契合的美學境界,是人生道路上永遠的真誠的呼應和觀照。
正因為如此,平凡的人需要理解,偉大的人也需要理解;痛苦時需要理解,歡樂時也需要理解。
我想起魯迅先生贈給瞿秋白的一副對聯:“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當以同懷視之。”這一字一句,滲透著鮮血和淚水,更滲透著兩位偉人何等真摯、深沉的理解之情啊!應該說,隻有從命運的交響樂中感受到彼此間心潮的起伏和靈魂的顫動,才能稱得上真正的“知己”。
人總是要活著的。固然被人理解是美好的,但不能被人理解時,並非要因為不美好而自殺身亡於。
毋庸諱言,世上有有緣有故的愛和恨,但確實也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有緣有故的時候,愛得其所,恨得其所;而無緣無故的時候,卻愛得莫名其妙,也恨得莫名其妙。
你高興的時候,也許有人正在嫉恨得流淚,你痛苦的時候,也許有人正為此而樂不可支,你想說真話,也許有人就喜歡謊言,你想一心一意地走路,也許有人正忙著尋找羈絆……
更有甚者,還會好端端扔來一把刀子或潑來一盆汙水,讓你流血也不是,流淚也不是,滿臉一抹黑,是鬼不像鬼,是人不像人。
這時候,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顯然,一個人想在任何時候都能得到應該或希望得到的理解,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應該與”望,總與現實之間有一段不長不短的距離。
這又讓我想起錢鍾書先生在談論郎費羅時說過的一段話:“曆史很多——現在就也不少——這種不很合理的事例,更確切地說,很不合學者們的理想和理論的事例。這些都顯示休謨所指出的,是這樣,(is)和’應該這樣(0ught)兩者老合不攏。
在曆史過程裏,事物的發生和發展往往跟我們鬧別扭,惡作劇,推翻了我們定下的鐵案,塗抹了我們畫出的藍圖,給我們的不透風、不漏水的嚴密理論係統搠上大大小小的窟窿。”錢先生這段充滿深邃哲理的話,對我們理解人生、理解生活或許不無啟示吧!
做了“缺德”的事,自然不會得到理解,可做了歌德的事,也未必一定會得到理解。一個人,要在一生中有什麼作為,恐怕得準備受更多的不被人理解的痛苦和寂寞才行。親近一也罷,疏遠也罷,熱鬧也罷,冷落也罷,不過是一種存在方式而已,它們都不能也不可能顯示人生的真正價值和意義。重要的是,自己理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