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了心悟道運用自如——糊塗韜略二(19)(3 / 3)

1845年,皇帝頒發諭旨,以“著有微勞”招林則徐回來,令其候補放任。

飽受迫害的林則徐接到獲釋旨意後百感交集。當他進入甘肅省界,突奉旨署陝甘總督,後又奉旨任陝西巡撫、雲貴總督等。林則徐本著他一貫的忠君愛國思想,以衰病之身勞累仕途。道光帝眷念林則徐政聲卓著,特別給太子太保銜,賞戴花翎。林則徐對這些貶謫之後飛來的殊榮,泰然處之,想功成身退。期間,鄭夫人對在宦海中沉浮的林則徐更是悉心照顧,盡管當時自己的身體已很虛弱,但仍追隨丈夫左右。

林則徐就任雲貴總督時,在昆明總督署中,有小園、廣庭、長廊,結構悉仿家鄉閩式。有一年中秋之夜,設席園中,一家人飲酒賞月,共度中秋佳節。林則徐說:“此間風物,佳則佳矣,若更得宮燈十盞,沿廊懸掛,素心蘭十盆,羅列其間,庶幾盡美矣!”不久,園中果真宮燈高懸,長廊中蘭花沁溢清香。見此情景,鄭夫人卻對林則徐說:“此燈此花固愜人意,然花則間關而至,燈亦所費久貲,吾輩居人上,察言觀色者近在肘腋而不覺,偶有所好,輒墜其術,謹於事而慎於言,不可不勉。”林則徐聽到鄭夫人的一席話,點頭稱是,馬上叫人將宮燈、蘭花撤去。由此可見,鄭夫人對林則徐的內助,老而愈力,唱隨之情,彌深彌摯,令人敬慕。

林則徐與鄭淑卿,伉儷情篤,因此林則徐雖居高官,卻從未染擁姬納妾的陋習。1848年11月10日,曆盡貧窮與艱辛的鄭夫人,不幸染病身亡,享年60歲。

鄭夫人的死,使林則徐十年來備嚐憂患的心情又受到了沉重打擊,由於過度悲痛,林則徐的健康受到了嚴重影響。不久,他的疝氣病複發了,加上朝廷穆彰阿之流的奸人當道,更使得他心情抑鬱,於是過了不長一段時間,便扶婦柩告病還鄉了。

在林則徐坎坷的一生中,鄭淑卿始終與他患難與共、恩愛相守;林則徐也深感夫人之賢德,雖身居高官,卻情有獨鍾,從未擁姬納妾。也正是基於這美滿的婚姻家庭作後盾,林則徐才得以成為風雲一時、千古流芳的英傑。

8善待衝突

導致夫妻衝突的原因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麵。

第一,夫妻關係的性質。

結婚後的第一個月被稱為“蜜月”,“那時候如果兩人之間獲得性生活方麵的和諧,一切困難最初是在迷醉中遺忘的。”(莫羅阿《人生五大問題》)蜜月一了,情侶們(尤其是男性)大都從感情的激越期跨入平穩夫妻生活的冷靜期。此時,雙方的思想和感情的聯係由戀愛期間相協同的關係轉化為相結合的關係,矛盾的產生即不可避免的。其一,夫妻雙方由追求關係變成了法律關係。法的效力使當事者具有“穩如泰山”的心理,因而人們尤其是男性便不像戀愛階段那樣精微地體察對方的感情要求和變化,怠慢之心由此產生。穩定感減少了男女彼此之間那種由競爭結合欲所導發的心理興奮。其二,夫妻由間斷接觸關係變成了緊密的結合關係。情侶在戀愛期間的接觸具有時間間隔和空間距離。而婚後夫妻天天在一起,他們相互之間的接觸越來越全麵、真實,因此神秘感逐漸消失。其三,夫妻雙方由單純情感關係變成了依存關係。關係的變化,使情侶的感情指向增添兩大內容,即柴米油鹽等日常瑣事和新的人際關係。戀愛期的感情激越已日漸消退,一係列並無多少浪漫色彩的生存問題接踵而來,因而產生了一定的心理負荷。

第二,性格問題。

有的夫妻,丈夫是個“小鋼炮”,妻子是個“金鋼鑽”,一對火爆性子的人略遇不順心之事就暴跳如雷,各不相讓,致使爭吵迭起,武鬥不息。

第三,經濟問題。

夫妻之間工資多少?經濟大權由誰掌握?在處理這些問題時稍有不當,即會引起雙方的不滿,出現矛盾。

第四,性生活。

表現為一方有外遇,一方有生理缺陷;或是夫妻缺少性知識,導致性生活的失調。

第五,雙方的輻射關係。

如雙方父母、兄弟姐妹、姑嫂妯娌,及同事、朋友、鄰居等關係的相處。

第六,家務。

隨男女雙方一起來到小家庭的是爐子、籃子、孩子的衝突,有些“甩手丈夫”

對家務不聞不問,家務重擔推給妻子一人承擔。有些妻子則熱衷於“夫人專政”,家務事能推則推,對方看不慣不容忍,引起夫妻衝突。

第七,孩子。

愛孩子是人的天性,但怎麼去愛,何為真正的愛,夫妻雙方應有統一的認識和標準,不然如果丈夫對孩子要求嚴些,管教的方式粗暴些,而妻子總是溺愛孩子,偏袒孩子,就會出現矛盾。對孩子的不同看法和行為往往是夫妻不和的導火索。

第八,業餘時間的分配。

由於文化水平不同,氣質各異,業餘生活的興趣、愛好難免不同,有些人對配偶的興趣愛好橫加斥責,或是將自己的愛好強加於人,最終引起對方的反感和不滿。

以上種種,是夫妻婚姻衝突常見的原因和表現。婚姻中非根本的衝突是常見現象,理智的夫妻應該是能正視現實,緩解衝突,不斷調適雙方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