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把這看成是風格高、修養好、氣度恢宏的表現。例如,魯迅先生和許廣平是一對恩愛夫妻,感情很好,但有時也為了一些生活中的矛盾吵上幾句,雙方不說話了,可又感到十分別扭。最後,常是魯迅先生歎了一口氣說:“唉,總怪我這個人性情急躁,脾氣不好。”許廣平聽了後對他一笑說:“都看在你曾經是我的老師的份上,否則,我才不答應呢!”於是,家庭的糾紛煙消雲散了,夫妻又和好如初。
第四,形成僵局以後,往往出現這種情況,夫妻兩人誰都想打破僵局,可又開不了口,總感到放不下這個麵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裝著不在意地向對方發出一種和解的“信息”。例如,趁愛人不在家時,把愛人換下來的髒衣服主動地洗了;第二天,離家上班時,隨便說一聲:“我走啦”,用此開個頭。下班後回家兩人見麵說話就會自然一些。有時也可注意利用自然機會。例如,夫妻兩人悶坐著,誰也不先向誰開口,郵遞員來了,丈夫拿了妻子的信,就可以給她,趁機說:“是你的信。”如果孩子哭了,可以向對方說:“你看看,是不是孩子餓了?
”當一方發出和解的“信息”時,對方就要及時拐彎,接受這一“信息”,並作出及時反應,如果對方有了和解的表示,你還一味賭氣,不理不睬,婚姻心理失調就更嚴重。那就不好收場了。
因此,爭吵、頂嘴在家庭生活中難免,關鍵在於你怎麼去處理它,男女雙方最重要的是不要爭強,要甘拜下風,隻要有一方“弱”了下來,問題就容易解決。
兩人都爭強,都好勝,問題就愈演愈烈。
我們反對夫妻間爭吵,要求都互相體諒對方,但是不是完全否認二人的爭論呢?
是不是夫妻爭吵完全是“清一色”的呢?有時候,我們過於看重了爭吵的不利一麵,沒有顧及到它的實質內容,從而忽視了爭吵也能起到新的平衡作用的一麵。
夫妻之間為了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而發生口角,乃至爭吵,自然不是一件快事,然而夫妻雙方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裏,共同生活必然會引起一些矛盾,產生“爭吵”或爭論是難以避免的。事實上,夫妻間感情融洽和增進,理解加深和入微,也是通過不止一次的調節,其中有些包括有益的“爭論”所獲得的。如果夫妻間沒有一點合理的衝撞,沒有衝撞之後的適時調節而達到新的平衡,那麼夫妻生活則是淡而無味,缺乏活力的。因此,把夫妻的爭吵完全歸於“壞事”,是失之偏頗的。
那麼,夫妻間的哪方麵的爭論是有益的呢?這裏試舉幾例:
第一,是非性的爭論能提高對方的思想道德素質。
夫妻間關於大是大非的問題是應當爭論的。日常生活中大量的“小是小非”
問題,爭論也是有一定好處的。比如:有一對夫婦外出遊玩,在起點站乘車時,丈夫為照顧妻子擠著上了車,並“搶”了兩人座位,這時偏偏有個孕婦上來坐了座位。這位丈夫就同孕婦爭吵了起來,妻子勸愛人不要吵。下車後,丈夫責怪妻子說:“我辛辛苦苦為你搶了位子,你不但不坐,不幫忙同她吵,卻叫我算了。”
妻子笑笑說:“你的好心我領了。但我坐在這位子上,也不會舒服的。再說人家有孕。”丈夫開始不服氣,說妻子傻瓜,妻子就耐心開導。通過“爭論”,最後丈夫終於想通了。類似這些蘊含了道德問題的小事,生活中常會遇到。如果一方看到另一方的缺點不聲不響,從表麵看是不爭吵了,但這並不是有益的“和睦”,相反,一次糾錯的機會失去了。
夫妻思想道德素質的提高,對建立一個文明的家庭,對於教育好下一代,都會產生良好的作用,不可忽視;這種爭論是認識的“橋梁”。
第二,知識性的爭論能增加雙方的文化素養。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對家庭成員文化水準要求的提高,讀書活動滲透到家庭生活,已成為日常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這是有意義的。於是,夫妻之間常常會對一些知識性的問題發表看法,引起家庭中的“論戰”。例如在電影《女大學生宿舍》中扮演一位嫻靜文雅的女大學生的女演員,在家庭生活中卻鋒芒畢露。她喜歡讀書,她愛人也有此嗜好,倆人經常為此爭論不休,甚至麵紅耳赤,然而知識的理解卻加深了,達到了一個深層次。這樣的“爭論”,爭得了知識,比不懂裝懂的寧靜和沒有探討氣氛的平靜要有價值得多。
可以預見,這種知識性的爭論隨著家庭文化素質的逐步提高,會增加它的廣度和深度,你能說這種爭論無益嗎?
第三,方法性的爭論能增強雙方的處事能力。
夫妻共同生活,有一個適應、融合過程。各人的持家方法不可能完全趨於一致,這就需要重新組合。由於我們現在家務生活社會化、現代化水平不高,仍然是以家庭自我完成為主,因此要提高單方的家務處理效益,選擇優良的方法是必要的。在家務處理上,夫妻有時對完成一件事會有不同的方法,既然有兩種方法可以同樣處理一件事情,那麼很可能是其中一種方法勝於另一種方法。如果通過爭論,權衡利弊,選擇最佳方法,就可以增強雙方的處理能力。對費時費力且產生效果一般的方法予以默認,豈不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