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迎娶“一點紅”(1 / 3)

話說張忠民跟著張桃紅回到日升街,原以為家中發生了什麼大不了的事,一路上連向妹妹打聽都不敢。推開門,卻見母親正和千裏香談笑風生。

陳氏見兒子回來了,就和女兒退到後堂。此時,張忠民心裏已經明白了幾分,知道千裏香的來意。千裏香笑吟吟地看著張忠民,半晌才道:“聽你娘說衙門裏如果沒有大事,你點了卯就可以回來,莫非今天又辦人了?”

張忠民在千裏香對麵坐下,回答道:“今天沒有辦人,去辦了點私事。讓媽媽等久了,我這就向老人家道歉。”

千裏香道:“我沒說你回來遲了,老身事先也沒打招呼,就算久等,也是應該。何況你回來得也快。”

張忠民問道:“媽媽有何事找我?”

千裏香道:“還是上次說的那事——不瞞你說,老身本打算不管你的事了,後來發現你人還不壞,幫幫忙也無礙。我現在要問你——若是贖粉頭,你到底能拿出多少銀子來?”

張忠民道:“現銀肯定不多,如果到處找熟人借貸,一百把兩銀子應該不成問題。”

千裏香裝出為難的樣子:“這可不成,才一百兩銀子,你要知道養大一個姑娘水都要喝幹幾池,加上老身也是花銀子買來的。”

張忠民問道:“不知媽媽說的是那位姑娘,可否透露之一二?若是不方便說時,也不相強。”

千裏香道:“有什麼不方便說的,醜媳婦反正要見公婆——我是說如果這事能談成的話。我說的就是‘一點紅’姑娘。”

張忠民吃驚道:“‘一點紅’回來了?媽媽不是說要打斷她的腳麼?”

千裏香笑道:“按規矩是該打斷她的腿,可是老身自從上了年紀,心也變得慈軟了,我不僅不打她,還許她從良呢。”

張忠民心想道:你哪裏是心慈軟,是你明白打斷腳的粉頭不值錢!嘴上卻道:“我聽人說了,媽媽曾打算以一百八十兩的時價把‘一點紅’姑娘許給譚國民,就是這個價我也嫌貴了,她是個不安分的主兒,又經曆了這場逃跑風波,誰贖她都是要冒風險的,總得折點兒吧?”

千裏香沉默片刻,一咬牙道:“一百五十兩銀子,不能再少了,再講價我把她賣到外地去!”

張忠民鬆了一口氣,這個價也是他能夠接受的。二人談妥,張忠民當即就預付了二十兩銀子的“定金”,餘下的等娶親之日寫了贖身文書再一次付清。

送走了千裏香,一家人滿心歡喜,尤其陳氏恨不得當天就把兒媳婦娶回來,催著兒子快去查黃道吉日。

張忠民又來到城牆腳下,花一百文錢請袁瞎子查了個日子,娶親之日定在農曆十一月初六。

是日無話。次日,張忠民一覺醒來,見天尚未亮,隔壁房裏卻點著燈,母親和妹妹正在小聲說著話。張忠民已無睡意,起床後發現妹妹在收拾東西,就問道:“妹,這麼早你要上哪兒去?”

張桃紅道:“我要去雲山妙尼寺看妙香法師,告訴她我已經決定出家修行。哥,我吵醒你了吧?”

張忠民道:“沒有,平常我也是這個時候醒來的。妹,你一個人去?”

陳氏道:“一個姑娘家從未出遠門,我去送她。”

張忠民道:“娘年紀大了,還是我去送妹妹為好,回頭你幫我去衙門和鄭主事說一聲。”

陳氏道:“這樣也好,你兄妹二人一路上也好說說話解悶。”

妙尼寺在雲山半山腰上,距離都梁約十五裏路程,這對一個從未出過遠門的小腳女人來說確實有點吃力,最難的是還要走七八裏山路。

兄妹二人吃罷早飯就上路,張忠民幫妹妹掮了一個布包從梯雲橋出城。出得城來,正是離家三裏遠,別是一鄉風土。二人走走停停,直走到末牌時分,才看到古鬆掩映中的古庵。走得近時,庵內傳來頌經之聲,門上書一對聯,道是——

迎尋仙範原非幻,法講無機總謂空。

兄妹二人進入庵內,一小尼姑迎上來問道:“二位檀越要做何種功德?”

張桃紅道:“我是妙香師父的俗家弟子,今日特來拜會她。”

小尼姑道:“你是日升街的桃紅姐吧?師父說起過你,她在做功課,請到客堂小憩片刻。”

張忠民兄妹二人隨小尼姑進入客堂,小尼姑呈上茶就退下。張忠民打量客堂,發現這裏雖簡陋,卻十分潔淨,一看就知道主持這庵堂的人是位愛幹淨且生活有律的人。牆上掛一幀巨大橫幅字,張忠民一看就知道詩為都梁籍進士曹一夔的詩作,字卻是妙香所書,到也頗具女士之風格——

春效挾杖愜遊情,陌柳如烘暢曉睛。

石竇白飛千澗雪,山砢紅磊萬花城。

空餘丹鼎盧候跡,寂寞秦台竹樹聲。

此日登臨豪興發,芒鞋無地伍去行。

春暮探春行入穀,一竿黃日萬山曛。

茶鐺試火僧回夢,竹榻談經鳥慣聞。

石罅雲深迷不度,芙蓉寒前翠無群。

壇荒竹掃空人世,獨坐禪房對此君。

一派晴嵐指翠濃,香台天外鎖芙蓉。

赤飄琪樹明丹閣,白練寒泉繞玉龍。

風靜壇空誰掃竹,雲來花笑一聞鍾。

勞生試卜從師地,共黃盧候鼎來封。

關於妙香,張忠民早有耳聞,她原是都梁大戶人家的千金,因家道中落,家裏無力置辦與其聲望相稱的嫁妝,她的父母為了保全家族的最後顏麵,把她送入庵裏當了尼姑。幸喜她性情恬淡,聰慧穎悟,很快在佛號、梵音中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園,從而也就有了最好的歸宿。

一會妙香出來,平常鬱鬱寡歡的張桃紅如見到故人般上前與她交談,竟然把同來的哥哥拋在一邊。張忠民見了,就放下心來,覺得妹妹也隻能在這樣的幹淨之地找到屬於她的快樂。

張桃紅與妙香所談的都是一些佛法內容,張忠民聽不懂,可見妹妹修佛已非一日之功。

稍後,小尼姑奉上齋飯,都是一些素食蔬菜之類,味道倒也可口,做得極為精致。二人用完齋,張忠民見到出入庵堂的都是些善男信女,自己是劊子手覺得置身這樣的地方很不自在,就對張桃紅道:“妹,你也走得累了,再回去肯定是走不動的,不如在這裏休息幾天,等有空時我過來接你。”

張桃紅道:“這樣也好,你先回去,不用管我,不要擱誤了衙門上的事,我若回家時,可與城裏來的香客結伴,你隻管放心好了。哥,我不在家,娘就拜托你了,等有了嫂嫂,我才會放心。”

張忠民辭別了妙香,就隨著朝聖的善男信女回了都梁。

轉眼間婚期將近,張忠民想起妹妹還在雲山,就和母親提起去接她回來。陳氏道:“不要去接了,你還是忙你的事,既是娶親,就該有個娶親的樣子,你妹妹也不是兩三歲的人,到了那天她會自己回來。”

張忠民聽了母親的話,忙著上街采購被褥、羅帳、新娘衣服和家具之類的東西。

袁瞎子給張忠民擇的良辰在初六的子時,到了初五的晚上,張忠民帶了一百三十兩銀子來到怡春院。千裏香收了錢,就把“一點紅”的賣身契給了張忠民,又在另一張贖身文書上畫了押,這就宣告“一點紅”從此脫離了千裏香,她的一切都屬於了張忠民。

張忠民細看“一點紅”的賣身契,才知道她本名王逸紅,是高沙鎮人氏,生於道光十四年,今年十九歲。賣她的人是一位名叫胡媚瑤的女人,價錢是三十兩銀子。張忠民於是想到,這位胡媚瑤可能就是“一點紅”的母親,或許是她死了丈夫,家中人口又多,迫於生計才不得不賣了女兒。張忠民知道,三十兩銀子買一個小女孩,這個價錢已經低得可憐。由此可以想象,那個叫胡媚瑤的女人如果不是急需要錢,絕不會如此賤賣王逸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