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職工代表培訓及述職、評議製度。
企業要製訂關於職工代表培訓的規劃和專題培訓目標,組織全體職工代表在任職期內分期分批參加法律法規、現代企業管理、民主管理等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職工代表的綜合素質。
有條件的企業工會在職工代表任職期間,組織職工代表向本選區的職工作一次工作述職,接受職工群眾的評議,也可以探索建立職工群眾對職工代表履行職責情況的質詢製度。
3.職代會的文書檔案管理製度。
企業工會對職代會的各種文字材料,要組織專人,分門別類,建檔歸案,並加強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職工代表大會與公司治理結構的關係
建立規範法人治理結構的企業,依照公司法,董事會行使經營決策權,經理層行使經營管理權,監事會行使監督權,職代會行使職工民主管理權。
1.正確定位職代會職權。董事會依照公司法,對企業經營計劃、投資方案等重要事項行使決策權,職代會對企業重要事項行使審議建議權。董事會、經理層在製訂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方案時,要充分聽取職代會的意見,職代會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有審議通過權。董事會、經理層行使企業人員聘用權,職代會對企業經營班子成員行使評議監督權。
2.合理確定職代會會期、內容。職代會的會期、內容要與每年決定企業年度計劃等重要事項的董事會會議有機銜接,具體會期由各中央企業視實際情況決定。如職代會在董事會會議之後召開,則應按照職代會職權和廠務公開具體內容的規定,在職代會上報告董事會會議的有關重大決策;如職代會在董事會會議之前召開,則職代會在職權範圍內關於企業重要事項的審議意見、決議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由參加職代會的職工董事在董事會會議上準確反映,或由工會代表職代會向董事會報告。
3.充分發揮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作用。職工董事是職代會與董事會聯係的紐帶,代表職工參與企業決策。職工董事要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國資委製定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選舉產生,與其他董事享有同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職工董事要嚴格履行董事的職責,正確反映職代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維護國家、出資人、企業和職工四方的利益。董事會討論研究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職工董事應事先聽取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全麵準確反映職工意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職工監事是職代會與監事會聯係的紐帶,代表職工參與企業監督。職工監事的選舉和職責履行要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83號)的要求實施。職工監事與其他監事享有同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要正確反映職代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在董事會會議與監事會會議召開前,在不泄露商業秘密和企業一段時間需要保密的問題的前提下,應就會議有關內容開展調研,充分聽取職工代表的意見。
職工董事、職工監事應定期向職代會就反映職工意見、參與決策與監督、維護職工權益等內容報告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職工代表的監督、質詢和考核。對工作不稱職的、群眾不滿意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職代會要通過相應程序予以撤換或罷免。
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的重要意義
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領導幹部進行民主評議,是現代企業製度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是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利的有效形式,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措施。搞好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有利於建立有效的企業內部監督和自我約束機製,有利於加強企業的黨風和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和幹群關係,有利於實現企業的民主決策和科學管理,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
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的對象和範圍
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的對象是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主要是企業的廠長(經理)、副廠長(副經理),黨委書記、副書記,董事長、副董事長。企業其他領導人員是否列入民主評議的範圍,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職工代表大會對企業領導幹部要每年民主評議和測評一次,形成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