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企業改製過程中的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加強企業改製過程中的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政治穩定。
1.引導職工理解、支持和參加國有企業改革。要充分利用工會的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教育引導職工正確對待企業改革過程中利益關係的調整,識大體,顧大局,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加改革,在企業改製中發揮主人翁作用。
2.積極配合黨政組織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職工群眾,密切關注和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加強對職工思想引導和疏導,依據法規政策對職工的疑慮給予解釋、要引導職工轉變擇業觀念,鼓勵下崗職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盡快實現再就業。
3.協助黨政組織切實做好企業改製過程中職工隊伍穩定工作。要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對改製過程中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向上級黨政及有關部門和工會反映。要積極做好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調解工作,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於因改製引發的職工群體事件,要積極協助黨政組織做好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妥善進行處理。
加強改製企業工會組織建設
加強改製企業工會組織建設,依法保護工會的合法權益
1.建立健全工會組織。要同步做好改製企業工會組織的整頓、重建工作,切實做到企業改製到哪裏,工會組織就建到哪裏。無論企業如何改製,都不能隨意撤銷工會組織或將工會工作機構合並歸屬到其它部門,已經合並或與有關部門合署辦公的要及時予以糾正。要依照法律規定配備專職工會幹部。改製企業的工會幹部要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製度,保證工會工作正常運轉。對於工作不到位、不負責任以致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工會幹部,要追究其責任。
2.加強會員會籍管理。要按照《中國工會章程》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會員會籍管理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根據改製企業會員職工身份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會籍管理辦法,防止會員流失。要及時把進城務工人員吸納到工會組織中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3.加強工會經費、財產和資產管理。要嚴格按照《工會法》的規定,做好工會經費收繳以及工會財產、資產處置工作,防止改製過程中工會經費以及財產、資產流失。屬於企業工會的資金、辦公設施、物資和活動場所、工會興辦的經濟實體以及所屬的財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隨意調撥。企業重組、合並、分立的,要做好工會資產移交工作;企業終止的,共工會依法所得的全部資產上交上一級工會處理。
4.依法保護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要依據《工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確保改製後工會主要負責人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上級工會要保護改製企業工會幹部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企業改製過程中被解除勞動關係的工會幹部,要督促有關方麵做好安置、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險接續工作。
加強對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工會的組織領導
加強對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工會的組織領導,保證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工會工作的健康發展。
1.加強對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工會工作的領導。各級工會領導機關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的工會工作,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及時掌握情況,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企業改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加強國有企業改製的源頭參與工作。各級工會領導機關要積極參加地方、產業、行業國有企業改製領導機構和有關會議,參與國有企業改製有關法規、政策和方案的製定,充分反映職工群眾的意願和要求,提出工會的意見和建議。要堅持和推動工會組織與同級政府(行政)的聯席(聯係)會議製度,充分發揮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製的作用,從源頭上維護好改製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3.加強對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工會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各級工會領導機關要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用更多時間和精力深入到改製企業中去,加強對改製企業工會工作的指導和服務。要與政府有關部門一走對企業資產、債權及近年來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做好詳細的調查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數,取得參與企業改製出主動權。要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結合不同類型企業的實際,實行分類指導,推動改製企業工會工作健康發展。
國有企業改製,工會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1.各級工會組織要進一步提高對參與國有企業改製、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重要意義的認識。當前,我國改革正處於攻堅階段,國有企業改製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涉及廣大職工切身利益,也是改製企業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各級工會要從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改製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作為工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實,以紮實有效的工作促進改製工作依法順利進行,使職工的合法權益在改製中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