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標榜自己的麵包是“最新鮮的食品”。為了取信於消費者,她在包裝上注明了烘製日期,決不賣超過3天的麵包。
起初,這規定給她帶來巨大的麻煩。因為一種新產品上市,銷路不可能馬上好起來。存貨一多,要嚴格執行“不超過3天”的規定就相當困難了。尤其是各經銷店大都怕麻煩,雖然過期麵包由凱瑟琳回收,但他們不願天天檢查,換來調去,而寧願把過期的麵包留在店裏賣。
許多人還抱怨凱瑟琳未免太認真,一個麵包放3天也壞不了,為什麼非要3天換一次不可?
凱瑟琳認為,吃的東西,新鮮度是頂重要的條件。隻要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良好的信譽,自己的麵包就不同於別人的麵包,就成功了一半。
針對經銷商方麵的問題,凱瑟琳實行了一套新辦法。由公司派人把烤好的麵包用車直接送給經銷商,按地區排了一個循環表,每3天送一次,同時把經銷店沒賣完的麵包收回。如果有的店不到3天就把貨賣完了,可以隨時用電話通知,馬上就送貨上門。
這樣的方法,麻煩了自己,方便了經銷商,但卻使自己的原則“超過3天不賣”得以堅持實行,保證上市麵包的新鮮。這種“公司直接送貨並回收過期麵包”的措施,受到了經銷商和廣大顧客的歡迎。
此後不久,一次偶然事件的發生,給了凱瑟琳一次戲劇性的宣傳機會。
這年秋天,凱瑟琳所在的州漲洪水,麵包暢銷,到處缺貨,而凱瑟琳照樣派人把超過3天的麵包收回來。有一次,滿載過期麵包的車行至半路,搶購的人一擁而上,把車子團團圍住,一定要購買過期麵包。但押車的運貨員說啥也不肯賣,大家認為運貨員態度僵硬,不近人情,交相指責,有人罵他是傻瓜。
正在吵得不可開交之時,巧遇幾名記者,探詢發生了什麼事,一聽之下,覺得這個新聞太有趣了,一方麵是急需麵包果腹,另一方麵礙於公司的規定不賣過期麵包。
當時運貨員哭喪著臉說:“不是我不肯賣,實在是老板規定太嚴了!”“如果有人明知麵包過期還賣給顧客就一律開除。”
運貨員的話固然使人同情,但對四周饑餓的人來說,眼前麵包所產生的吸引力,就遠非幾句話打消得了,因此,記者代表群眾提出抗議:“現在是非常時期,總不能讓人看著滿車的麵包忍饑挨餓吧!”
最後,萬般無奈的運貨員對記者說:“我倒有一個辦法,賣,我是說什麼也不能賣,但強買,我就沒有責任了,他們把麵包拿走,憑良心丟下幾個錢表示一下,反正公司是不會可惜一車過期的麵包的。”話一經點穿,一車麵包很快被搶光了。運貨員特意讓記者拍了一個阻止群眾拿麵包的照片,以證明這件事不是他的責任。
這件事情,對凱瑟琳的麵包公司來說也是一個廣告,經記者一渲染,在各報登出後,凱瑟琳的麵包給消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使公司的信譽鵲起。
在這次麵包風波中,凱瑟琳的公司嚴格執行“決不賣超過3天的麵包”,看上去是有些吃虧了,但卻巧妙地樹立起自己麵包最新鮮的良好形象。對經常上當受騙的消費者來說,自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如此,哪有不成功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