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雞博弈描述的是兩個強者在對抗衝突的時候,如何能讓自己占據優勢,力爭得到最大收益,確保損失最小。鬥雞博弈中的參與者都是處於勢均力敵、劍拔弩張的緊張局勢。這就像武俠小說中描寫的一樣,兩個武林頂尖高手在華山之上比拚內力,鬥得是難分難解,一旦一方稍有分心,內力衰竭,就要被對方一舉擊潰。如果一方退下來,而對方沒有退下來,對方獲得勝利,這人就很丟麵子;如果對方也退下來,雙方則打個平手;如果自己沒退下來,而對方退下來,自己則勝利,對方則失敗;如果兩人都前進,那麼則兩敗俱傷。因此,對每個人來說,最好的結果是,對方退下來,而自己不退。這又何其難。
在博弈論中,有一個著名的“鬥雞博弈”,描述的是勢均力敵、旗鼓相當的A、B兩隻公雞相遇時,它倆各有兩個選擇:進攻或撤退。若兩隻公雞都選擇了進攻,那麼必定兩敗俱傷;若都選擇了撤退,那麼它們無分勝負;若A公雞進攻、B公雞撤退,那麼A公雞勝利,B公雞丟了麵子;若B公雞進攻、A公雞撤退,那麼B公雞勝利,A公雞丟麵子,一方進攻則另一方撤退的策略雖然丟麵子,但總還是比兩敗俱傷的損失要少一些。這時,對每隻公雞來說,自己最好的對策應該是:若對方進攻、我就撤退,若對方撤退、我就進攻。
如果博弈有唯一的納什均衡點,那麼這個博弈是可預測的,即這個納什均衡點就是一事先知道的唯一的博弈結果。但是如果一博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什均衡點,則無法預測出一個結果來。鬥雞博弈則有兩個納什均衡:一方進另一方退。因此,我們無法預測鬥雞博弈的結果,即不能知道誰進誰退,誰輸誰贏。
從古至今,“鬥雞博弈”的例子在現實生活中非常普遍。在藩鎮和宦官夾縫中,唐王朝中央政府又出現朋黨之爭,使唐王朝的命脈懸於一線。9世紀20年代後,唐朝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員分裂為兩個政客集團,一稱“李黨”,一稱“牛黨”,李黨的重要人物有李德裕、李紳、鄭覃;牛黨重要人物有李逢吉、牛僧焉、李宗閔。李黨多是出身高貴門第和士族世家,而牛黨多是出身寒門的進士。
唐朝政府在朋黨鬥爭的二十六年間(公元821-846年),人事變動極其混亂。幾乎每一年都要發生一次“轟然而至”和“轟然而去”的浪潮:李黨當權則李黨黨羽彈冠相慶,全部調回中央任職,牛黨黨羽則掃地出門。牛黨當權亦然。比如到832年,牛僧孺被迫辭職,李德裕入朝後,出現了一個能使兩個政客集團和解的很好的機會。身為牛黨的長安京兆尹杜棕向李宗閔建議:由李宗閔推薦李德裕擔任科舉考試的主考官知貢舉,李宗閔不同意。李德裕出身士族世家,雖然恨透了考試製度,並故意炫耀他不是進士出身,但其實內心何嚐不羨慕?隻有杜棕洞察到這個秘密,所以出此建議,企圖使世家與寒門在李德裕這裏融合。可惜李宗閔沒有這種智慧。杜棕又退而求其次,建議由李宗閔推薦李德裕擔任地位跟宰相相等的禦史大夫。
李宗閔勉強同意,杜棕就去通知李德裕。李德裕聽後驚喜不已,感激得流下眼淚,連連請杜棕轉達對李宗閔的感謝。然而李宗閔到底沒有這種胸襟和見識,他又聽從了給事中楊虞卿的意見,變了卦。李德裕認為受到戲弄,怨恨更深。從此和解的機會一去不返。
從此以後,每一個黨派都發揮“宜將剩勇追窮寇”的精神,力求把對手斬草除根,不給對手喘息機會,於是一場場你死我活的政治戰爭把朝廷變成了看不見硝煙的戰場。
而最後得到的也隻是一種“驢子式的勝利”。
從“牛李黨爭”的曆史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在現實中老實巴交用博弈論中的鬥雞定律,要遵循一定的條件和規則。哪一隻鬥雞前進,哪一個鬥雞後退,不是誰先說就聽誰的,而是要進行實力的比較,誰稍微強大,誰就有更多的前進機會。但這種前進並不是沒有限製的,前進和後退都有一定的距離,這個距離要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如果超過了這個界限,有一方無法接受,那麼在這場博弈中,嚴格的優勢策略也就不複存在了。
鬥雞博弈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比如,警察與遊行者相遇,最好有一方退下來。再比如,收債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博弈類似於鬥雞博弈:
假如債權人A與債務人B雙方實力相當,債權債務關係明確,B欠A100元,金額可協商,若合作達成妥協,A可獲90元,減免B債務10元,B可獲10元。
如一方強硬一方妥協,則強硬方收益為100元,而妥協方收益為0;如雙方強硬,發生暴力衝突,A不但收不回債務還受傷,醫療費用損失100元,則A的收益為-200元,也就是不僅100元債收不回,反而倒貼100元,B則是損失了100元。
因此,A、B各有兩種戰略:妥協或強硬。每一方選擇自己最優戰略時都假定對方戰略給定:若A妥協,則B強硬是最優戰略;若B妥協,A強硬將獲更大收益。於是雙方都強硬,企圖獲100的收益,卻不曾考慮這一行動會給自己和對方帶來負效益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