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 廣告媒介組合(1 / 1)

廣告媒介組合是媒介策劃的一個重要內容。媒介組合(Media Mix),也稱組合媒介法(Mixed-Media Approach),指將不同媒介聯合在一起使用,即在同一廣告媒介計劃中,為了達到理想的廣告訊息傳播效果,同時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廣告媒介。

一、廣告媒介組合的目的

由於每一個媒介類別、每一種媒介載具都有各自的傳播優勢和劣勢,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媒介組合起來,可以相互取長補短,進一步提高廣告訊息的到達率。

(1)彌補單一廣告媒介在傳播範圍上的不足。媒介組合能夠接近目標到達率。

(2)彌補單一廣告媒介在傳播頻率上的不足。媒介組合可以在最佳時刻,周期性地提醒和持續地維持廣告訊息的記憶,可以把廣告主主動的、主觀的意念轉化成媒介效率及效果的增進,媒介組合能夠以其平均頻次和訊息溝通的強度、深度來補充各種媒介在頻次上的不足。

(3)彌補單一廣告媒介在表現形式上的不足。媒介組合可以使媒介在不同的承載功能上對創意產生更好的表現效果。

二、廣告媒介的組合方式

廣告媒介組合可以有多種方式,最主要的有三種。

(1)同類媒介組合運用方式,即把屬於同一媒介類別的不同媒介載具組合起來。

(2)異類媒介組合運用方式,即把屬於不同類別的媒介組合起來。

(3)自有媒介與付費媒介組合運用方式,即廣告主企業在購買廣告媒介的同時,也利用自有媒介配合傳播。

三、廣告媒介組合的基本方法

在媒介組合過程中可采納以下幾種方法。

1.點麵效應互補法

即以媒介涵蓋麵的大小為互補條件的組合方法。如麵向全國的廣告品牌傳播,應首先選擇中央級媒介,選擇新聞性媒介,以保證品牌傳播的覆蓋麵、影響度和權威性。但同時,也要選擇一種或多種其他媒介,如戶外路牌、直郵廣告等,專門針對廣告目標受眾,提高對特定消費對象的重複暴露次數,強化廣告傳播效果。

2.時效差異結合法

即以廣告媒介的時效和長短相互結合的一種組合方法。從廣告媒介的時效看,有時間上的長短之分,如電視、廣播,一般一次在15~60秒之間,可謂短矣;而一些戶外媒介如路牌、霓虹燈,一般在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可謂長矣;報紙廣告一般為1~3天;雜誌廣告傳遞常常在一個月以上。廣告訊息對受眾要有衝擊力,一方麵要考慮視聽媒介的藝術感染力,也要考慮訊息的持久性,如運用戶外媒介的長期效用,同時,還要注意利用時間上的交替形式進行媒介組合,產生一定的重複和周期性,在一個媒介計劃周期內形成一種較大的訊息傳播氛圍,使品牌概念或廣告訊息的傳播曠日持久、深入人心。

3.媒介個性互補法

即以媒介之間各自的表現優勢相互補充的一種組合辦法。以某一種媒介載具為主打媒介,以與之有互補作用的其他媒介作為補充,可以使廣告訊息的傳達更全麵而完整。如在一些社會性極強的公益廣告傳播中,多以電視廣告做情感訴求,在印刷媒介中運用較長文案進行理性訴求,再加上廣播廣告優美的音樂和音響,將某一廣告的主題淋漓盡致全方位地表現出來,以獲得最好的傳播效力。

四、廣告媒介組合的創意

創意是廣告的靈魂。創意存在於廣告活動的一切環節,對廣告媒介的組合,也要作為營銷創意的延伸來思考並執行。有創意性地使用媒介,能為廣告訊息帶來新鮮感,配合充滿創意的廣告內容,可收到超過正常傳播的衝擊力與效果。例如國外某品牌的廣告,媒介目標要尋求至少3次的暴露頻次,但是又沒有能力支出其三倍的廣告費,媒介策劃與創意的結果是:選擇某一影響力較大的雜誌媒介,在一期雜誌中為該廣告排出特殊的1/3頁版位,並且隻排放這一則廣告,使得該頁的廣告搶眼奪目。選擇三期雜誌,在雜誌的3個期號中分別排出三個各自分開的廣告,廣告引起了讀者的關注,但廣告費用隻比整版略高。媒介創意空間廣泛,如果設計得當,就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