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 廣告正文(2 / 3)

論說體文稿又可分為事實論證和理論論證兩種。

(1)論說體的廣告文稿是要“明理”,但是如果離開事實,便無法明理。所以,用事實進行論證是論說體廣告文稿中最常見的一種論證方法。

(2)理論論證的特點,是用已被實踐證明了的科學原理、定義定律以及盡人皆知的常理等作為論據,來證明個別性的論點,也就是用已知的道理來推論和分析未知問題,從而得出新的結論。

(四)說明體

說明體的廣告文稿,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對產品或服務的性質、特點、內容、功效等做出解釋,使受眾能了解產品或服務。

這類文稿的主要特點是“以說告知”,在解釋、剖析產品時,一般隻要求客觀實在、概念準確、判斷恰當、分類清楚、種屬分明;在語言上要求言之有序,準確簡潔,通俗易懂。說明體文稿又可分為定義式、分類式、舉例式、引用式、比較式、數字式和圖表式等。

(1)定義式文稿是指廣告對產品或服務的本質和它所屬的範圍,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進行概括,廣告內容要闡釋明白,條理要清楚。

(2)分類式文稿是指根據產品服務的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屬性的差別,分成若幹類別,分別加以說明,簡明扼要地讓受眾了解。

(3)舉例式文稿就是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產品或服務,使所要介紹的產品或服務具體化、形象化,以便讓受眾理解。

(4)引用式文稿是指說明產品或服務時,引用一些同類的或有關的資料,以充分說明所要說明的內容,或者作為說明的依據。引用說明所引用的資料,可以是權威著作、科研資料,也可以是諺語、民謠、傳說、詩歌等。引用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既可摘引原意,也可以直接引用原文,但是引用的資料必須是確鑿可靠的。

(5)比較式文稿是指廣告中將自己的產品或服務的特點,在同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比較過程中顯現出來。用來比較的產品或服務必須是同類,或雖然類別不同,但有某種共同點。需要注意的是,應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可詆毀、攻擊同類產品。

(6)數字式文稿是指廣告在說明某種產品或服務時,依靠羅列數字來說明情況。文中所引的數字一定要準確,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像“大約”、“有些”這類表示約數的詞以不用為宜。另外,數字的運用要把握好,並不是數字越多越好。數字的使用要看說明的需要而定,應力求做到恰到好處,不可堆積。

(7)圖表式文稿是指為了把產品或服務說得更加清楚、明白,而在文稿中用圖片或表格顯示。

(五)文藝體

文藝體的廣告文稿是借助形象思維,以記敘、描寫、抒情、說明等為主要表達方式為產品或服務進行形象化的宣傳。這類廣告文稿一般都講究文采,語言以準確、形象、生動、瀟灑、自然和有節奏感為特色。有時,在保持真實性的前提下還塑造人物形象和擁有故事情節,以增強文稿的趣味性和生動性。這類文稿又可分為詩歌、對聯、戲劇、故事、曲藝等。

(1)詩歌式是指以濃厚的抒情成分來敘述產品或服務,寓一定的情節和人物形象於概括精煉的詩行之中。詩歌式文稿又包括敘事詩、自由詩、格律詩、民歌、對聯歌曲等。

(2)戲劇式文稿是指運用戲劇這門綜合性藝術,運用文學、音樂、美術、舞蹈等因素進行寫作的一種文稿。寫戲劇廣告可以不追求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細膩的人物刻畫,隻是借用戲劇中的各種藝術手段來宣傳廣告的內容,以給人新穎、獨特、風趣、幽默的感覺,並對廣告產品或服務形成深刻的印象。多半以一種短劇的形式出現,有情節,有人物,既能吸引聽眾,又充滿了趣味。

(3)曲藝式文稿是指廣告采用曲藝那樣短小精悍、生動活潑,具有強烈的大眾性和民族色彩的形式,以求博得受眾的喜愛,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它可以是故事廣告,以生活、傳說、神話為創作體裁,圖文並茂,也可以編成相聲、說唱以及快板等等。

以上是廣告正文寫作幾種表述方式。總體來說,廣告正文表述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論是文學創作手法,還是應用文寫作手法,都可以應用於廣告正文寫作。

四、廣告正文寫作的基本要求

廣告文案人員不能僅僅根據現成材料來撰寫廣告正文,他必須參與廣告創作的整個過程,透徹地把握有關消費者、商品及市場的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用恰當的文字將廣告的訴求點、商品的基本特性等信息傳達給消費者。

關於廣告正文的寫作,美國著名的廣告學者大衛·奧格威提出了12條建議:

(1)不要旁敲側擊,而應該直截了當,避免使用“差不多、也可以”等含糊其辭的語言。

(2)不要使用最高級形容詞、一般化字眼和陳詞濫調,要有所指,要實事求是。講事實,並且把事實講得有趣。

(3)用消費者的話作為現身說法,比創作人員自己的話更容易贏得公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