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闡明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考核和評價。
一、教學檢查
為圓滿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的任務,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指導教師、教研室、院(係)要對學生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1.定期檢查
即指導教師定期按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計劃對學生階段性工作進行檢查,實事求是地檢查、記錄,並做出及時指導。
2.院(係)中期檢查
采用學生和指導教師彙報、現場觀察等方式進行進度及質量的檢查。
二、評閱工作
1.指導教師評閱
指導教師要認真、全麵、仔細地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完成情況,設計說明書、論文的質量和水平、外語水平、能力與綜合素質等寫出恰當、確切的評語。
2.評閱人評閱
由答辯委員會聘請評閱人,對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認真、細致地評閱,並寫出評語。
三、答辯工作
1.答辯委員會及其職能
答辯委員會由院(係)領導及專家5~7人組成,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必要時可設秘書1人。根據需要,還可組成答辯小組,負責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的職能有:
(1)聘請畢業設計(論文)評閱人。
(2)審定學生畢業答辯的資格。
(3)主持並組織答辯工作。
(4)討論和確定畢業設計(論文)的最終成績和評語。
2.答辯程序和要求
(1)根據學生呈交的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翻譯文章及評閱意見,答辯委員會審定答辯資格。
(2)舉行答辯會,先由學生自述(15~25min),然後進行提問與答辯。
(3)依據評分標準,答辯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每個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寫出評語。
四、成績的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構成
一般采用“結構分”,由指導教師評分、評閱人評分和答辯委員會評分綜合評定,三部分比例一般為3∶3∶4。
2.評分等級及標準
一般采用五級計分製,即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畢業設計(論文)評分。
(1)畢業設計各等級及評分依據:
優:按期優異地完成設計任務,能熟練地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調研與論證充分,設計定位準確合適;設計構思、決策有創意;設計作品表達、製定完美性好,展示整體效果好;設計策劃書或說明書質量優秀,內容完整;答辯思路清晰、論點正確、有理有據、回答問題正確深入、簡潔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