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下鄉二十五天,演出三十場,還改編上演了一台傳統小戲。王才覺得至少應該表揚表揚,但有人說怪話:“不能光看場次,還要看演的什麼戲,保證質量沒有。”
“二十來個人,可想而知,有什麼質量?”
“鄉裏地方大,樹林多,有地主親嘴摸屁股。”
王才跟羅平安商量,羅平安對他的態度很不友好。下鄉的人把給人家私人演出的事講出來了,有的把孔生和沈鳳霞半夜擁抱的事也捅出來了。一查,竟查出了很多問題。
“他們把演出隊拖去給人家送祝米,接受私人紅包;還私分了演出收入;又亂搞男女關係,影響很不好。上頭要我們組織學習,把問題查清楚。”
王才叫起來:“我們跟人家簽定了合同,怎麼說?”
“合同問題當初考慮不周到。你想,他們二十來個人,不足一個月演出三十場,每場收入最少的五十元,多的幾百元,三十場近兩千元。加上每場補助五十,又是一千五。還有下鄉演出補助,每人工資之外的收入兩百元左右。這麼弄其他演職員怎麼想?我跟會計講了,一定要把帳查清楚。在學習的同時我們找沈鳳霞和孔生談話。”
王才吞不下去:“你找他們談吧,我不幹了。我說話不算話,挨罵挨夠了!”他跑回家躺上床,不起來。
羅平安孤掌難鳴,找局裏彙報。局長說:“他不幹算了,我們擴大民主,選團長!你先組織學習。”
全世界就隻劇團有足夠的時間坐下來開會學習,這次是不定期的,什麼時候解決問題什麼時候算。局長親臨現場,致開幕詞:“我們這個劇團是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我看有人故意搗蛋,攪得大家不得安寧!縣裏不準辦舞會,跑到鄉下去跳迪斯科,還賣票!人家生了兒子,把社會主義的劇團拖去給發財老板送祝米!拿著國家的工資,演出收入就敢私分!縣委調你們回來演出,你們就公然對抗!有人把我們的女演員攪成了神經病,拆散人家家庭!這邊還沒完,又到鄉下搞另一個。現在越來越厲害,攪得團長也不願當了!當不下去了!不整頓行嗎?這次老老實實坐下來學習,不弄好就不罷休……”
局長訓斥了一通走了。羅平安布置,先討論局長的講話,提高認識,端正態度,派一個人做筆記,他也走了。他們找人談話去了。
對演出隊有意見的在會上倒不開口,開口的是下鄉的人。他們愛演出隊,畢竟更怕跟領導對抗。有的下鄉是出於對沈鳳霞的愛,但自從看見她跟孔生摟在一起之後,得知她有了歸屬,便有了離心。提高認識是下鄉者的事,沒下鄉的兩袖清風,不用提高。
有人發言:“對照局長的講話,檢討一下我們下鄉二十五天的情況,的確有些問題……”
一人檢討,大家跟著檢討。檢討等於揭發,等於反戈一擊,,打在沈鳳霞和孔生頭上。後來還爆出個新聞,沈鳳霞私自將收入的錢給了孔生一百塊。
沈鳳霞沒聽發言。她觀察會場,孔生沒到,便斷定局長和羅平安找他談話去了。一腔熱情討來一場是非,她分析局長的話,是要把髒水往孔生身上潑。她氣憤至極,想尋找機會鬧一場,一是要發泄,二是替孔生分擔些負擔。沒有領導參加的討論到了正熱帶的時候,她開炮了:“我來發個言。我說話不中聽。別把自己不當人,好象自己是不懂事的娃娃,被人哄了騙了。是下鄉演出,又不是去做強盜,反戈一擊就可以升官發財是怎麼?有問題,有什麼問題?我不承認。承包合同是在大會上定的,羅平安王才為一方,我為一方,他們也受騙了不成?二十五天演了三十場,吃的什麼苦?受的什麼累?你們倒大方,說錯了就錯了,眨眼就變臉。一人發了十塊錢,什麼私分?勞動了該得。按照合同遠遠不夠。作檢討的都退出來!不按合同辦事我還要上告!人家出錢我們演戲,有償服務,什麼送祝米?犧牲國空利益了?一個專員可以把我們調去調來,出錢了嗎?他能調演出隊,人家請演出隊有什麼錯?給了孔生一百塊,付的稿費版權費,零頭都不隻一百。我跟孔生擁抱了接吻了,談戀愛,與下鄉演出有什麼關係?說話要有分寸,誣陷是要犯法的,局長亂說也不行!我的話說到這兒,暫時的。會我不參加了。請主持人轉告局長和團領導,合同怎麼辦?就這麼撕毀,我們法院見!”
她提起自帶的椅子,揚長而去。
演出隊的人們大多沒主心骨,局長一頓訓斥,就連忙作檢討;現在沈鳳霞這麼一說,便覺得演出隊沒錯,於是大發牢騷。會場攪了個亂糟糟。黎大滿處在下鄉者和在家者之間,他兩邊都不得罪,兩邊說怪話。這時候火上澆油,一下子將人們憤怒的潮頭拔向頭兒們:“當初你們要我承包,我就曉得沒好果子吃,隻有傻瓜才上這個當。怎麼樣,是不是?演出任務完不成,也不能耍這種花招嘛!”
問題涉及到王才,王才沒參加會,但蔣玉環參加了。蔣玉環要為丈夫說話:“黎大滿,說話要有根據,你憑什麼說這是花招?”
黎大滿不怕她,擺出質問的架式:“那麼你解釋一下:一,合同為什麼不執行?讓人家小姑娘上當,也不怕虧了良心;二,既然不是花招,為什麼你不下去?王才也不下,羅平安更不下,我一眼就看出裏頭的花樣兒來了。合同如果定錯了,領導應該先檢查,為什麼頭兒不檢查,倒讓人家下鄉的檢查?合同如果沒有錯,那就應該執行。為什麼半路變卦?你說呀!”
蔣玉環沒口才,也沒多少理,說不出來。於是人們似乎剛明白過來,下鄉原來是頭兒們早就導演好的一場戲。有的摔椅子,有的摔茶杯,怒不可遏。
“找縣委去!”
“找部長去!”
吵吵鬧鬧,一轟而散。
二
孔生沒有參加會,在房裏炮製“退職報告”,等局長講完了話就當麵呈送。沒想到,局長和羅平安找上門來了。
局長對孔生先禮而後兵,開始說話頗客氣:“孔生同誌,我調到文化戰線之後,早就想找你聊聊,一直抽不出空來。今天剛好有個機會,我們扯扯。你看……就這麼隨便扯吧,好不好?你看劇團怎麼整才好?”
孔生不是傻瓜,有好事局長不會找上門來,這是常識。於是先發製人,將報告呈上去:“我也正想找你,你們就來了。劇團的麻煩你們不用找我,打發我開路就沒了害群之馬。我的麻煩也不找你們,離開劇團就一了百了。我們雙方都用不著繼續鬧不愉快了,是不是?”
局長沒料到這家夥會來這麼一手,有些被動:“沒人說你是害群之馬嘛,是你自己多疑。培養一個人才不容易呀……”
“算了吧局長。”孔生心平氣和地反駁:“領導在群眾中講的已經不少了,我們雙方都用不著拐彎抹角,響鼓還用重錘敲嗎?離開劇團,我還是公民,按法律辦事,也不用你們額外操心費神,豈不兩全其美!”
“你退職了能自謀生路?”
“死人翻船,各聽天命,沒鐵飯碗的人還多哩!”
“留職停薪隻在這麼說,還沒正式文件呢,弄不好以後再來一次落實政策?”
“我不留職,也無所謂落實政策。若是局長怕負責任,我寫的有報告。若是不好批,你不表態就是了,我自動離職,也不要退職費,這樣你就用不著擔責任了。”
局長沉默著,不好作答。羅平安沉不住氣,馬著臉說:“孔生同誌,局長是來了解一些情況的,還沒有批評你呢,你就……”
孔生打斷他的話:“請你暫停。我跟局長跟你都可以談,但是等我搬出劇團以後再談。那時候是平等地交談。我沒有受哪個訓斥或教訓的義務。無論批準還是不批準,我都要走。我不是一時衝動。你們看怎樣?”
談話沒辦法繼續下去,他們隻好離開。局長最後說:“孔生同誌,過兩天我們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