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3)

一天,李淑娟去火車站送出差的丈夫。在候車室裏,她看見一些人圍著一個瘋女人。瘋女人兒子呀,寶寶的叫著,說著什麼。李淑娟想,她一定是兒子怎麼了才瘋的。當時上車的時間已到,在檢票口,丈夫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李淑娟,然後轉過身,似乎滿懷心事的走了。送走了丈夫,李淑娟不知為什麼感覺要有大事發生,又去見到那瘋女人。“打吧!打吧!”瘋女人一邊喊一邊使勁打著自己的嘴巴。接著又捶胸頓足,“我恨死我了!我恨死我了!我恨死你了!我恨死你了!我瞎了眼了,我瞎了眼也認得你,扒了皮也認得你的骨頭!抓住你,我吃了你!我扒你的心!你把我的孩子弄到哪去了?還我的孩子!寶寶,我的寶寶,你在哪呀!媽媽想你呀!寶寶,媽媽在這兒,乖,別哭,媽媽哄你睡覺。”她唱,娘的寶寶,睡在夢中……她作著抱孩子的動作,隨著歌聲搖動著。突然,她看見一個女人抱著一個一歲左右的男孩,眼睛一下直了,她死死地盯住,一步一步走過去,一掃瘋癲的樣子。輕輕摸了摸男孩的頭說:“我的寶寶現在也該這麼大了。”她拿出一塊紙包糖,見髒,又拿出一塊比較幹淨的。孩子媽媽怕她傷著孩子,抱著孩子走遠了。瘋女人盯著她的背影直到消失,還在呆呆著望著消失的地方一動不動。那目光裏包含著母愛、悔恨、希望……其實,那目光不是用語言可以表達的。聽車站的服務員說,她有時瘋有時明白,來車站已經有一個多月了。人們把她明白時所說的話綜合起來,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來,她是一個縣城的人。去年一月生了一個男孩,她丈夫是一個重男輕女的人,生了男孩自然高興。可孩子滿月不久,她得了乳腺炎,準備來市裏看病。她丈夫也要來,怕耽誤丈夫的工作,也怕多花錢,就沒讓丈夫來。後來她看完了病回家,在車站候車室,一個女人坐在她身旁。上車的時間還早,她們就閑聊起來。那女人對她很親熱,她去上廁所,那女人就說抱著孩子不方便,主動幫她抱孩子。等她從廁所裏出來一看,傻眼了,那女人連孩子無影無蹤了。她到處找也沒找到。回到家,丈夫跟她鬧翻了,說斷了他的後。先打她,接著又鬧離婚。後來他們分居了。她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瘋了。她跑到這個車站來,說,哪丟哪找,她不信那女人永遠也不來車站。她一直守著這個車站,哪也不去。有人見她可憐,就給她一些吃的,也有人給一些錢和糧票,她自己也撿東西吃。她就是睡覺也一會兒睜眼一會兒閉眼的,為的是不放過那個抱走她孩子的女人。“打吧!打吧!”那女人又在打自己,“扒了皮也認得你的骨頭,你不就穿個短黑棉襖戴藍圍巾嗎,裝得像個人似的,你不就長掛臉小眼睛嗎?”聽到這裏,李淑娟一驚。她說的那個女人怎麼和前些日子收自己兩百塊錢的女人一樣?瘋女人繼續說:“別以為你抱走了我的寶寶,以後我就不認得了,我自己的孩子長多大我也認得。我認得我寶寶的小紅衣服,我認得我寶寶的小被,那是藍底白花的,上麵還有我繡的小梅花……”李淑娟驚出了一身冷汗。她說的孩子是不是欽欽啊?那小衣服,小被,怎麼和欽欽的一樣啊!想到這她趕忙往家跑。她跑出候車室時還聽到,打吧!打吧!和打嘴巴的聲音。李淑娟顧不上等公共汽車,也沒有去王亞琴家接欽欽,一口氣跑回家。打開箱子,把箱子裏的衣物扔得到處都是,從箱子底拿出來當初包著欽欽的小被和小衣服,這些都是她準備給欽欽留作記念的。小衣服和瘋女人說得不太一樣。可小被,藍底白花。突然,她在一個不顯眼的地方,看見了一朵手繡的小梅花。欽欽是那瘋女人的孩子!她眼前一黑,倒在了床上。不知過了多久,李淑娟坐起來,一動不動,就這麼呆坐著……欽欽,我的欽欽怎麼會是那瘋女人的孩子?世界上不會有這麼巧的事吧?可是,欽欽的大小和那小被怎麼和瘋女人說的一樣?那個壞女人穿什麼衣、長什麼樣也和瘋女人說得一樣?一定是她偷走了瘋女人的孩子,又抱給我,她知道時間一長,隻要和孩子有了感情,要多少錢都會給!怎麼辦?欽欽,我的欽欽是那瘋女人的孩子!把孩子還給她?可我怎麼能沒有欽欽啊!把這件事隱瞞下來?不!我畢竟不是欽欽的親生母親。李淑娟想起了產院裏的一幕幕。那產婦的叫喊,那巨大的一分為二的撕裂的痛苦;那產婦從分娩室裏推出來時的微笑,那是靈與肉創造的微笑;孩子是親生父母血與肉的連結,是任何親情也替代不了的。孩子一生下來就打上了父母的烙印,孩子會像親生父母,表情動作會像親生父母,他們之間存在著天然的和諧和默契,他們之間的聯係是任何東西也割不斷的,這一切都是養父母所取代不了的。我有什麼權力占有別人的孩子。可是,欽欽,他也是我的孩子呀!我愛他,我為他盡到了一個母親的責任和愛。我不能失去他,不,不能!再說,欽欽的生身父親,是一個粗魯的人,生身母親又是一個瘋子,縣城的條件又沒有市裏好,他們能照顧好、教育好欽欽嗎?欽欽跟著他們會幸福嗎?在這裏,我和丈夫無微不至的愛護他,把他當成了一切的一切。丈夫是個知識分子,發誓要把欽欽培養成才,這就是生活的目標,一家三口享受著天倫之樂,多幸福啊!這可是剛剛感覺到的幸福啊!可是,可是,不能昧著良心做人啊!不能因為我就讓一個家庭破裂,不能因為我就讓一個女人去瘋、去死——這樣下去她一定會死的!把孩子還給她,他們是欽欽的親生父母,他們比我更愛欽欽,有了孩子,她的瘋病一定會好的,有了孩子,他們的家庭一定能團圓。對,把孩子還給她。可別人會怎麼說呢?別人會說你真傻,他們會給你算筆賬,欽欽每月的營養費和其它,幾個月不下幾百了吧?再加上給那女人的兩百,這不是白養了嗎?也許還有人會說,我把孩子賣了,三百、四百、一千?說瘋子家是大款,有錢著呢!去他的吧!輿論、錢,這些怎麼能和欽欽相比。可是,可是,還有一個人,那就是自己的丈夫,欽欽的父親,他比自己更愛欽欽,他知道送走了欽欽會怎麼樣呢?他也許不同意我這麼做,也許會大吵大鬧,也許會打我,然後提出離婚。也有可能他支持我。這一切的一切都去吧!為了最簡單的做人的本分,把欽欽還給她!一想到欽欽要走了,眼淚一串串無聲地落下來。我的欽欽呀!你長大了還會認我這個媽媽嗎?你知道媽媽多愛你呀!為了你,媽媽就是死也願意。你長大了,成人了,還會來看我嗎?李淑娟幻想著,欽欽長大了,成了一個文質彬彬的大學生。一推門走進屋來,說,媽媽,我沒辜負你的期望,考上大學了,我來看你了!說完,他一頭紮進她的懷裏。李淑娟幻想著,欽欽成為了一個軍官,戴著大沿帽,肩章帽徽閃著金光,一進門,端端正正行了一個軍禮:媽媽,你過去是我的媽媽,現在依然是我的媽媽。是的,如果真有這麼一天,自己就是死了也安心了。可是,母親往往是自私的,不願意別人分享母親對孩子的愛,最大的可能就是那個瘋女人抱走了欽欽,從此杳無音訊,安安靜靜過他們的小日子去了。他們不會告訴欽欽還有這麼一段經曆,一定不會的!我永遠也見不著欽欽了!想到這,李淑娟的心一直向下墜去,如同掉進了無底深淵,人為希望而活著,欽欽就是她的希望,如果這一切都失去了,活著還有什麼奔頭呢!可為了最簡單的做人的本分,無論如何也要把欽欽還給人家。欽欽就要走了,把欽欽的來曆寫封信帶上?不,因為還有那兩百塊錢,那不等於管人家要錢嗎!一想到錢,李淑娟找出了家裏所有的錢,去了零頭有三百元。她含著淚寫了一張字條:欽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