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有一位年過六旬、一身高貴打扮的紳士,來到一家小雜貨店購買一盆水仙花。
紳士取出一張20美元紙鈔交給店員,因為整理水仙花而滿手濕淋淋的店員接過鈔票後正準備找錢,卻意外發現紙鈔上的印色竟然暈染開來,墨水滴落在她的手上。
她嚇了一跳,“難道這是張偽鈔?”她心中暗想。
可是,眼前這名顧客,是住在附近的鄰居,常常到店裏來消費,看他的樣子不像是會用偽鈔騙人。於是,她幾番考慮之後還是將錢找還給他,紳士點了個頭便離開了。
然而,在當時20美元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她把那張有問題的鈔票放在錢櫃裏,心裏卻始終不踏實,最後她決定將鈔票拿到警察局要求鑒定。警方對於這張製作精良得幾近難辨真假的偽鈔感到訝異,若不是印色遭水暈開,連警察也差點被唬了過去。
針對這起偽鈔案件,警方決定搜查那名紳士的家。沒想到,果然在閣樓裏搜出了印製美元的設備,同時發現三張精美的肖像畫。
原來,那名紳士是一名造詣相當精深的藝術家,因此才能一筆一畫地描劃出那張足以騙過眾人的假鈔票,隻可惜最後卻因為雜貨店員的一雙濕手而行跡敗露。
那名紳士被捕後,他的那三張肖像畫遭到公開拍賣,喊價到一萬五千美元成交。
最具諷刺意味的是,他畫一張20美元鈔票所花的時間,跟畫一張價值五千美元的肖像畫,所需的時間幾乎是相同的。
然而,不管怎麼說,這位聰明而又有天分的人確實是一個小偷。如果他能合法地出售他的能力,不僅會變成很有錢的人,也會為他人帶來很多喜悅與利益。可悲的是,當他試圖去詐騙別人時,卻不知道最大的失主就是他自己。
許多戲劇、電影作品中,都有所謂的壞人角色,設計陷害主角的人、想破壞男女主角感情的人……仔細想想,這些人都要事先費了好大的勁去安排一切,以讓外界誤會男主角或女主角來達成自己的目的。
這其實都隻說明了一件事,就是當壞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而做壞事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價也不少。
比方說,打算搶銀行獲得暴利,事先難道不用經過詳細計劃、決定夥伴、打通關節、對整個搶劫過程多加練習……想做好這些事情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的事。再說還不一定能成功搶到,最可能的下場是,一票人鋃鐺入獄,什麼都得不到。
這樣的投資報酬率實在不高,還不如把頭腦和精力放在別的地方,說不定能因此打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下。
與其花時間去想怎麼占別人便宜,還不如認真思考可以怎麼為自己做好哪些有意義的事。
人生的時光有限,我們可以決定我們要怎麼活,可以決定要怎麼讓這一生大放光彩。才能就掌握在我們的手中,要怎麼發揮它的功用,關鍵看我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