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變·定策(2 / 3)

第二順序,理論上是天啟那一支,但這全無意義,否則當初也輪不著崇禎當皇帝。接著往上推,第三順序,應為光宗所出其他皇子或其後代,但是,除了天啟、崇禎兩位,他沒有別的兒子,這條線索也就此PASS。於是輪到第四順序,即光宗的兄弟抑或神宗其他兒子及其後代。這時,人選浮現了:神宗諸子活下來的,一共五位,長子常洛(光宗)、三子常洵、五子常浩、六子常潤、七子常瀛,這五兄弟於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被這樣安排:

冬十月己卯,立皇長子常洛為皇太子,封諸子常洵福王,常浩瑞王,常潤惠王,常瀛桂王,詔赦天下。[30]

我們從中看到了“福王”、“惠王”的字眼,沒錯,他們都是光宗之弟,目前皇室中血緣最近者。

那麼,潞王血緣如何?第一代潞王名叫朱翊鏐,他是萬曆皇帝朱翊鈞的弟弟,眼下襲爵的則是他兒子朱常澇。換言之,這位潞王跟天啟、崇禎兩位皇帝以及現福王朱由崧,為叔侄關係,這從他名字中那個“常”字即可知。然而,輩分高並不能幫上他的忙,彼此比一比,福王是神宗直係後裔,潞王卻算旁親。這便是前麵所謂“倫稍疏”的具體含義。

其實,遠不是“稍疏”;嚴格依禮法來論,朱常澇的資格簡直不必考慮,排在他前頭的即便不算崇禎諸子,也有四位之多。但話說回來,福王朱由崧也並非頭號人選。這個位置屬於瑞王朱常浩,亦即朱由崧的親叔叔,此時還健在。

朱常浩既在血緣上與朱由崧一般近,又年長一輩,橫豎都應是首選。然而,南京大臣討論時,居然連提都沒提到“瑞王”二字,豈不怪哉?這自然事出有因。朱常浩封地在漢中,恰恰是“賊禍”發源地,早就呆不得,幾年前避難南下,輾轉來到重慶,不料張獻忠又殺奔而至。朱常浩至此已進退兩難,事實上,一個月後(7月24日,舊曆六月二十一丁醜)他就被張獻忠捉住殺掉。當時還出了點故事:“瑞王之就執也,雷方震,獻忠曰:‘若再雷者釋之。’已而竟不免。”[31]運氣就差了那麼一點點。試想,連荊州的惠王都被認為“道遠難至”,身困重慶的瑞王豈不是提都不用提麼?除瑞、惠二王外,朱由崧的另一位叔父桂王朱常瀛景狀相仿,封國在衡陽,此時被張獻忠攆得避難廣西梧州,也遙遠得很。

將這些情況細細交代一番,我們便明白“親而且近莫如福王”究竟什麼意思了。換言之,從理論到現實,朱由崧都是不二之選。

可是,事情雖如此明了,南京的主流意見卻偏偏對福王不感興趣——東林黨人公然倡議迎立潞王,還為此大搞串聯;首席大臣史可法也搔首踟躕,沉吟不決。這是怎麼回事?莫非袞袞諸公不曉得按倫序福王當立?當然不是這樣,他們對於聖賢之書滾瓜爛熟,個個是名教專家。莫非潞、福相較,此賢彼愚、良莠分明?這倒確實是一個焦點,史可法在答複馬士英的信中就表示:

福王則七不可,(謂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幹預有司也。)唯潞王諱常澇,素有賢名,雖穆宗之後,然昭穆亦不遠也。[32]

這一席話,有說是史可法本人的看法(如《明季南略》),有說出於呂大器、張慎言、薑曰廣,史可法僅是將其轉達給馬士英(如《小腆紀年附考》)。不論如何,確有此議論;馬士英後來一口咬定史可法應就此承擔責任,從而給弘光政局埋下一大伏筆。

前麵說,東林黨是改革派,論到不拘泥於禮法,抑或將是非看得皆比禮法重,這種可能性真的未必沒有。剛才所引批評福王“七不可”那段話,明顯是將賢愚置於倫序之上。關鍵是,潞王“素有賢名”的說法是真是假?有無事實根據?查一查史料,我們意外發現,東林黨人在這件事上居然撒了謊。朱常淓之賢愚,與朱由崧半斤八兩、彼此彼此,頂多以五十步而笑百步。以下,是當時朝中一些中立者的親眼所見和評論:

初,上(指弘光皇帝朱由崧)既失國,鹹恨不立潞王。時太常少卿張希夏奉敕獎王,獨語大理寺丞李清曰:“中人耳。未見彼善於此。”……大理寺少卿沈胤培嚐曰:“使王立而錢謙益相,其敗壞與馬士英何異!”[33]

張希夏受朝廷委使,與潞王直接接觸,印象很一般,完全不認為“彼”(朱常澇)善於“此”(朱由崧)。這顯然比東林黨人並未與之打過交道而徑言“素有賢名”來得靠譜。沈胤培說,假使迎立潞王而以錢謙益為宰相(既然他有首倡之功),跟福王、馬士英的這組搭配比,結果其實是一樣的。從錢謙益諸多表現看,事實多半將如此。直覺上我很懷疑,潞王“素有賢名”,根本是以錢謙益為首的東林活動家們信口胡編的,他們根本不了解潞王為人如何,目的隻是為棄福王、立潞王製造輿論。兵法雲“兵不厭詐”,實際上政治比打仗更不“厭詐”。雖然東林的政治大方向較正派,但具體策略肯定有虛有實,必要時並不拒絕耍手段。像潞王這樣的人,被說成“素有賢名”,實在對不上號。他就是一公子哥兒,平時以“廣求古玩”為嗜好,“指甲長六七寸,以竹管護之”[34]。福王嗜酒,沉湎梨園,是個戲迷;潞王嗜古玩,喜歡圍棋,是個棋迷——兩者可不是半斤八兩麼,何來賢愚之分?或曰,皇宮裏長大,一輩子除了吃喝玩樂就無事可做,哪個藩王能有例外?這倒真不一定。後來在福州即位為隆武帝的唐王朱聿鍵,就不這樣。當然,並不是說潞王品質有多壞,他既不曾當國,我們就無從斷言(其實,連朱由崧也未必有多“壞”)。然而,東林黨人用以扶潞棄福的那句所謂“素有賢名”,確實隻出於他們的杜撰。

我們原先以為東林黨人不重倫序,是想擇善而立,結果發現並非如此。那麼,這豈不是很有些可鄙了嗎?倒也不宜這樣匆忙下結論。

欲知東林黨人執意排斥福王的真正原因,非得從四十多年前說起。那時,皇長子朱常洛已經十九歲了,萬曆皇帝卻遲遲不肯將他冊立為太子。有兩個原因:一、朱常洛出身不夠尊貴,生母是一位普通宮女,而且是萬曆某日到慈寧宮給太後請安,一時“性”起、偷偷摸摸播種的結果,不料一槍命中,搞得萬曆很沒麵子;二、萬曆在宮中有個最愛——鄭貴妃,她四年後也生下一位皇子,不是別人,正是朱由崧的父親、後來被李自成煮了吃的老福王朱常洵。兩個原因中,第二個起主要作用。倘若鄭貴妃未曾生子,平安無事;一旦得子,從此變生肘腋,恩怨不絕,把明朝一直纏到死——有朱常洵後,萬曆動了“私心”,想把皇位留給愛妃之子,為此朱常洛冊立太子的事一直拖著。

由此引發“國本之爭”。經大臣往複相爭,萬曆終於在二十九年(1601)不得不立朱常洛為太子,同時將朱常洵等其餘四子封為親王。後來,瑞、惠、桂王均已就藩之國,唯獨還把福王留在身邊。這也不合祖製,照規定,親王成年後須到封地居住,若無宣召不得來京,這既是禮法,也出於國家安全考慮。又經一番理論,拖延十年之久的福王之國問題,總算解決,於四十二年(1614)三月離京就藩於洛陽。但事情遠不能到此為止,反而愈演愈烈,“那時太子早晚將廢的傳說已經流傳多年,成為人盡皆知的事了。”[35]之前就發生過鼓吹廢太子以立福王的“妖書案”,而在福王之國翌年,又發生更具震撼性的“梃擊案”——一個暴徒,悄悄潛近太子所居慈慶宮,先將守門太監一棍擊倒,當衝到前殿簷下時被警衛製服,朱常洛幸免於難。此案攪得滿朝大亂,揭蓋子、捂蓋子雙方相持不下,最後以萬曆當眾宣稱對太子滿意、無意以福王更換之,並強行處決暴徒及其“合謀”了事。這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的故事。過了五年,萬曆駕崩,風波再起,連續發生“紅丸”、“移宮”兩案,其間釁端一言難盡,根子上皆由萬曆之寵鄭貴妃、福王而起。讀者欲知究竟,可讀溫功義先生所著《三案始末》,相當經典的一本小冊子,寫得甚是翔實。

三案的根本,是皇帝企圖擺脫束縛、使權力偏私化,和一些反對者對這一企圖的頑強抵製。皇家一方,始終視為“係朕家事”,從萬曆到當了弘光皇帝的朱由崧,都如此理解[36];反對者可不這麼看,在他們眼裏,這是以私壞公,用今天話說,究竟人大於法,還是法大於人?他們並非要維護某一個人,比如太子朱常洛,而是認為皇帝所為也要合於法度,不能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簡而言之,四十年來鬥爭的實質,是皇權獨大、絕對自由抑或主張它應受限製。圍繞這一分歧,形成兩條陣線。一條由皇帝、皇族、太監以及部分朝臣組成,顯然地,這些人或是皇權直接獲益者,或是指望通過鞏固、加強這種權力也從中得利者。另一條陣線則由國是為重、秉公而行、在倫理和政治層麵堅持獨立性的士大夫正途人物組成。

兩股力量都百折不撓,其中,後者的頑強格外可以注意,所謂明末的知識分子政治的覺醒,於茲表現特別明顯。皇權作為千百年來的習慣勢力,它的強大和絕對優勢不言而喻,它可以采取一切手段來保護自身,從萬曆至天啟三朝,也確實是這麼做的。然與曆代不同,明末知識分子政治集團的抵抗特別慘烈,就算魏忠賢大興冤獄,實施特務恐怖,編撰並經皇帝欽批、頒布類似於“萬曆以來若幹曆史問題決議”的《三朝要典》,亦未能壓服。非但如此,杯葛意願愈形旺盛,並從起初僅聽從良知呼喚的個人行為,逐漸演變成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的精神認同。到光、熹之間,準組織化的東林黨隱然有形。

這段淵源,是福王不受歡迎的真正原因。李清分析:

因江南數在籍臣恐福王立後或追怨“妖書”及“梃擊”、“移宮”諸案,謂:“潞王立,則不惟釋罪,且可邀功。”[37]

在當時南京官場,李清置身門戶之外,出言持平,他以上看法應較合於實際。至少錢謙益、呂大器二人確實表現出害怕災禍加身的心理,以“不惟釋罪,且可邀功”解釋他們力主迎立潞王,是說得通的。後來,監生陸濬源疏攻東林:

國家禍本之酷,不在流賊,而在百官;不在今日,而在四十年前。借國本為題,沽名出色,踵發不休……夫三案者何,梃擊、紅丸、移宮也……乞皇上俯賜宸覽,知逆案之羅織,即知計典之砌陷;知梃擊之朋誣,即知紅丸、移宮之顛噬。且此輩自神宗迄今且矯托王言,箝製人口,此又欺蔽朋比之大端也。[38]

他用心很惡,要勾起朱由崧的報複欲,但這段話將福王一家與東林黨人之間四十年恩怨的根由,卻交代得比較清楚。

東林黨人陷入嚴重尷尬。他們高舉“迎賢立賢”旗幟,假如朱常澇確係賢王,則對朱由崧的排斥,也好歹師出有名。不幸,二者間並無賢愚可言,不以倫序定迎立的做法,顯得毫無根據。考慮到“國本之爭”以來的曆史,毋寧說他們等於走到了自己的反麵。他們當初批評萬曆不講倫序,而今己之所為也是如出一轍。盡管他們可以辯解,萬曆出於私心,自己出於公心,但旁人卻完全可以說,就事論事、從法不可廢的角度看,他們選潞王、排斥福王與萬曆圖謀改變太子地位,實質沒有不同。

這一決策失誤,源自兩點。

其一,確有動機不純的因素。總體上,東林黨人是明末政治中的健康力量,甚至昭示了曆史的變革和新生,但並不是說,每個人品質、格調彼此相當,中間亦有懦弱、卑微之人直至投機分子。史可法、劉宗周、黃道周、祁彪佳等,個人品性都錚錚佼佼、無可指摘;錢謙益、呂大器卻不免質地不純、雜厝斑駁。錢氏在弘光登極、馬士英攬權後,竟覥顏投靠;呂大器則在排福迎潞方案破產後,趕緊獻上馬屁,以圖自贖。而這二人,恰是當時迎立潞王的首倡者和最積極推動者,可見這一方案羼雜不純動機實屬事實。

其二,書生氣重,不懂務實。講原則、守信念,本是知識分子的正派作風,韓愈說:“適於義而已,不顧人之是非”、“餓死而不顧”,程頤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很多明代正直官員,都極重名節,鄙視滑頭油腦。不過,書生氣太重有時會變成硜執和狹隘,對小節斤斤計較,反而置大局於不察。關於“定策”這件事即如此。盡管有許多陳年舊賬,盡管朱由崧渾身毛病,但當時情勢下,這些均非大局。大局是什麼?一言蔽之:按照倫序,福王當立。正如路振飛告誡的:“議賢則亂,議親則一,現在惟有福王。”[39]這個大局不堅持、不把握,就授人以柄,反被對手搶去先機。隻要這步棋走正,別事均可另圖;反之,這步棋沒走對,則滿盤被動。在這一點上,史可法猶豫不決是很大的失誤,他應該把福王的道德缺失拋諸腦後,當機立斷,力排眾議,立即迎福王於淮上。

很多年後,黃宗羲反思此事,曾這樣批評史可法:

當是時,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異議者,社稷為重,君為輕之義……奈何有諱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發之矢乎?臣嚐與劉宗周言之,宗周以為然。語之可法,不能用也。[40]

以上的道理本身,光明磊落、朝氣蓬勃,很能體現明末改革派士大夫的新思維。可是,如此超前的主張若想付諸實踐,並不現實,畢竟還是君主體製,隻能在現存倫理話語內說事、處理問題。黃宗羲的建議,史可法非不想用,是根本不可用。他徘徊不定,就因為內心處在所願與不能的夾縫中,既不甘心擁戴福王,又深知這樣做的難度。不在其位,難謀其政。史可法作為當局者所想到、看到、體會到的東西,黃宗羲豈能盡知?可惜的是,盡管史可法可能都想到、都看到、都體會到了,卻陷入哈姆萊特式遲疑,讓那個馬士英捷足先登。

關於馬士英擁立福王,在基本事實不變的情況下,各家敘說多有不同。計六奇說:

馬士英獨念福王昏庸可利,為之內賄劉孔昭,外賄劉澤清,同心推戴,必欲立之,移書史可法及禮部侍郎呂大器,謂以序以賢,無如福王,已傳諭將士奉為三軍主,請奉為帝。[41]

這是最強硬、最決絕的一幅圖景,“必欲立之”,“已傳諭將士奉為三軍主”,至以武力相威脅。顧炎武同樣提到福王之立有軍事為後盾:

時士英握兵權於外,與大將靖南伯黃得功、總兵官劉澤清、劉良佐、高傑等相結。諸大將連兵駐江北,勢甚張。大臣畏之,不敢違。[42]

其他講述,卻包含讓人意想不到的情節。最奇特的是《弘光實錄鈔》所記:第一,抓住時機、搶“定策”之功的主意,來自阮大铖,是他“走誠意伯劉孔昭、鳳陽總督馬士英幕中密議之,必使事出已而後可以為功”。第二,三人密議的結果,並非徑以福王為目標,而是由阮大铖派手下一個叫楊文驄的趕往淮安,“持空頭箋,命其不問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寫迎之”:

文驄至淮上,有破舟河下,中有一人,或曰福王也。文驄入見,啟以士英援立之意。[43]

計六奇記錄了一種說法,也稱馬士英最初奔潞王而來:

或雲士英亦希立潞王,而潞王舟先發一日,且渡江,乃亟奉福王登舟,黃得功、劉良佐、高傑以兵護行。[44]

對此,計六奇表示懷疑,“其說非也”;他認為,馬士英是在福王舟抵儀真時,“私致推戴之意,且招劉澤清以兵南下”。撇開細節問題,馬士英開始並非隻擁戴福王這一點,應屬可信。《小腆紀年附考》提供了故事的另一版本:

士英亦遣其私人傳語可法,謂立君以賢,倫序不宜固泥。可法信之,即答以七不可之說……[45]

馬士英一類人,腦中盤旋的隻有“投機”二字。有奶便是娘,“不問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寫迎之”的行徑,很合乎他們的內心邏輯。倫序也好,賢愚也好,在他們這裏,才真正純屬一種借口、一種旗號,需要什麼就拿出什麼,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總之,把“定策奇功”搶到手就是了。李清說,這夥人中另一位重要角色劉澤清,原來也表態擁護潞王,一旦聽說馬士英與其他幾位將軍結成同盟,“至是以兵不敵,改計從(高)傑等。”[46]所以,他們遠比史可法們靈活,別人還在躊躇、還在煎熬之際,他們卻早已搖身一變、順勢而動、穩操勝券。

李清還提到在這過程中朱由崧有一個舉動:

時王聞,懼不得立,書召南竄總兵高傑與黃得功、劉良佐協謀擁戴。[47]

可能性不知如何。更多跡象表明,朱由崧“被”擁立的成分似乎較大,無論以他的頭腦,還是以他彼時的處境、心氣論,都不像有能力采取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