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虜寇·坐斃(1 / 3)

揚州何園。

甲申國變後,隨著政治中心南移,與南京一江之隔的揚州,從此不平靜。類似這樣的富裕、精致景象,刺激著權重益大的將軍們的貪欲,引發流血事件。設四鎮後,成為明軍前敵總部亦即史可法督師駐地。清軍南下,揚州遭血洗,作為它滅亡明朝的祭刀之物。

明亡於清,這是曆史事實。從這個事實,人們又普遍生出一種看法:滿清是明朝不共戴天的仇敵;正如金人是北宋的仇敵,蒙元是南宋的仇敵,抑或日本是近現代中國的仇敵。清末民初,以及抗戰時期,都曾用民族主義情緒渲染這段曆史,抒發亡國之恨。

較通俗的例子,如歐陽予倩先生名劇《桃花扇》。1957年,他憶其緣起:

一九三七年初冬,抗日戰線南移,上海淪陷,我懷著滿腔憂憤之情,費了差不多一個月的時候把《桃花扇》傳奇改編為京戲……我突出地讚揚了秦淮歌女、樂工、李香君、柳敬亭的崇尚氣節;對那些兩麵三刀賣國求榮的家夥,便狠狠地給了幾棍子……福王,我是把他作為一個昏庸的傀儡皇帝來處理的。四鎮武臣如劉澤清之流,擁兵自重,睚眥必報,毫無抗敵之心而投降唯恐落後……把以上的一些人物在那個時間搬上舞台,還是有些作用的。像這樣的戲,在那個時候演出,影射時事在所難免……[1]

此戲先寫成京劇,1946年底改話劇,1963年再拍為電影,跨越數種藝術樣式,影響當然可觀。它是在孔尚任同名作基礎上改編而來。讀一讀孔氏《桃花扇》,可明顯看到兩者間主題大變。孔劇所表,乃正邪之辨,或曰“君子”、“小人”之別;在歐陽予倩那裏,此亦為一線條,卻退居次位,焦點乃是民族大義與愛國情懷。歐陽予倩承認,他是將劇中故事比附於抗日現實;換言之,1644年弘光政權與滿清之間,與1937年中日之間,頗能令人觸景生情。

這種解讀,非歐陽予倩所獨有。實際上,明季曆史自晚清重新引起注意以來,基本便負載著民族主義話語,也被用為這種曆史資源。不單史學家由此著眼,政治家也樂於這樣激發民眾。同盟會有十六字綱領,其中的八個字“驅逐韃虜,恢複中華”,完全取自明太祖北伐宣言:“驅逐胡虜,恢複中華”[2],二者所差,一字而已。由這番曆史勾連,“明末遺恨”隱然指向“中華”的得而複失,和“胡虜”的卷土重來,明清鼎革於是被提取為一段悲情史,以發揮激醒現實的作用。

對此,應該話分兩頭。

一方麵:一、明朝確為滿清所亡;二、由明到清,屬於外族入侵而非漢族政權的內部更迭;三、滿人入主,對中華文明步伐確有延緩、拖累和打斷的作用。以上三點,應予確認。

但另一麵,從十七世紀中葉到晚清,中間有二百五六十年的時間。這二百來年,非尋常可比。其間,整個世界都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假若可以起死人於地下,讓明末某人與清末某人就曆史觀、國家觀、民族觀討論一番,其溝通之苦,恐如雞同鴨講。換言之,這種思想及話語上的斷裂與阻隔,千萬忽視不得。

所以,從晚清到抗戰期間,近現代人士有關明季曆史的讀解,有立足史實的一麵,但不能否認,也有奪他人酒杯、澆自家塊壘的另一麵。他們的確在談論明末,卻未必談的全是明末,也夾帶了不少現實情懷。克羅齊那句“一切真曆史都是當代史”[3],雖已被引得不能再濫,我們卻仍須再借重一次。他說:

當生活的發展需要它們時,死曆史就會複活,過去史就會再變成現在的。羅馬人和希臘人躺在墓室中,直到文藝複興時期歐洲人的精神有了新出現的成熟,才把它們喚醒。[4]

近現代以來兩次南明熱,情形與此相類,都是基於現實需要而造成“死曆史複活”。

雖然克羅齊揭示了曆史學的一種普遍情形,我們卻並不願意一切曆史果真都成為“當代史”。就個人言,有些時候我樂於閱讀使曆史往事與當下視野很好結合的作品,為成功的“古為今用”擊節叫好;但另一些時候,我想說“不”,主張還原曆史,使之與現實相切割、各不相擾。這似乎矛盾,其實不然。曆史本來就包含兩種關係,一是相通性或相似性,一是差別性或特殊性。對於相通與相似,我們挖掘疏通;對於差別與特殊,我們甄別明辨。就這麼簡單。

關於明末一幕,具體講,當時明、清兩個政權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弘光朝的對清態度及政策,以及滿清在弘光政權覆亡中起何種作用等,我以為不能搞成“當代史”。這基於兩點:第一,充分意識到時代的跨度,古今不同,明人沒有我們現在的思想感情,不能把朝代所不具備的思想感情強加給他們;第二,非要那樣做,許多事情解釋不通,我們將迷失真相,無法了解曆史本身究竟如何,最終隻會得到錯誤知識,而且越積越多。

關於甲申國變後明、清間關係,今天大概沒有人不以為處在敵對之中。我曾訪問過網上一些明史愛好者的論壇,隨處可見以滿清為仇讎的情緒,這固然折射了當下的民族主義社會思潮,但顯然也由於對那段曆史懷有一種理解或想象,覺得站到明朝立場上,勢必如此。

然而我可以肯定,明朝當時情緒並非如此。不但如此,明朝對滿清的真實心態,還是今天很難想象的。

簡而言之,在明朝眼裏,滿清不是它的敵人。雖然乙酉之變(朱由崧被俘以及南京陷落)之後又當別論,但終訖弘光一朝,明朝確未以滿清為敵,無論政治、軍事、外交上,還是情感上。誠然,當時對滿清以“虜”、“酋”、“腥羶”相稱,而予以文化和種族的歧視,但這與進入國家間敵對狀態不是一碼事。

置身二十一世紀,用現代眼光看,確實無法搞懂這種關係。這就是為何先前我們要專門強調,並非一切曆史都是“當代史”。明人有他們自己的觀念,他們的國家倫理處於另一體係。橫亙於我們與他們之間兩個多世紀的時光,會造成曆史內容的諸多落差。

我們借一個著名人物,觀察曆史落差可以大到什麼地步。

經教科書的講述以及若幹文藝作品的渲染,我們心中關於明清代際轉換,往往以清兵人關為重要的時間窗。而此事件,又與一個“賣國賊”形象緊密相連。此人非他,遼東總兵、平西伯吳三桂是也。他被描述為在山海關引狼入室,叛變投敵。今天,若以“吳三桂”三字詢諸國人,必曰“民族敗類”、“漢奸典型”。

然而,這卻隻是我們的看法。在整個弘光朝,吳三桂擁有正麵的形象,事實上,他被看做功臣和英雄。盡管山海關自他手中獻出,然後又作為先鋒引多爾袞入京,南京上下卻不以此為多大的罪惡。後者看重的,是他聯手清兵、擊潰李自成,為崇禎皇帝報了仇。那時,人們普遍認為,平西伯真正盡到了對於君主的義務,是為人臣者之表率。五月末,戶部侍郎賀世壽在其奏疏中,正是這樣評價吳三桂,同時抱怨其他武將的渫黷:

如吳三桂奮身血戰,仿佛李、郭(指唐將李光弼與郭子儀,二人以平安史之亂垂諸史冊),此乃可言功拜爵,方無愧色。若夫口頭報國,豈遂幹城,河上擁兵,曷不敵愾![5]

這完全不能說服我們。作為現代人,不妨諒解古人奉守忠君之道,而引狼入室卻另當別論。吳三桂之為我們不齒,主要在後者。而令人意外的是,當時評論幾乎不曾涉及這一點,就好像那是一個盲點。

問題出在哪兒呢?

在多爾袞致史可法那封著名信件中,關於吳三桂,作者引用了一個中國典故:“獨效包胥之哭”[6]。故事發生在春秋末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吳國大軍攻破郢都,楚大夫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於秦”,“晝夜哭,七日七夜不絕其聲”,秦哀公終為所動,“乃遣車五百乘救楚擊吳。”[7]假如我們為明人對吳三桂“引狼入室”無動於衷感到困惑,可以到這典故中尋找答案。

古時,國家“主權”概念,既不強烈,也不精密。申包胥的行為,置諸今日,非落個乞求外國勢力幹涉本國內政的罵名,古人卻目為忠義救國之舉,垂範後代,流芳千古。這就是為何吳三桂洞開國門、導異國之軍入境這樣一幅圖景,在我們和明人那裏喚起的聯想會大相徑庭。我們所想到的,大概是《地道戰》“鬼子進村”中胖翻譯官一類形象,古人腦海浮現的卻是晝夜哭於秦庭的申包胥。

假如隻是多爾袞把吳三桂比附於申包胥,我們不妨嗤之以鼻,隻當他巧舌如簧。問題在於,明朝人士持有完全相同的評價:

吳三桂一武臣耳。至割父子之親,甘狄之俗,反仇作援,辱身報主,卒挫狂鋒,逐凶逆,此申包胥複楚之舉也。[8]

申包胥典故,是中國話語,不是滿清話語,多爾袞不過是鸚鵡學舌,他了解這種話語在中國的正麵性和有效性。而他對中國思維的理解,頗中鵠的。關於吳三桂邀清兵擊退李自成,明朝果然解讀為申包胥第二,是救國的忠臣,而非叛國的逆臣。他這一形象的終結,將一直等到順治後期率軍進攻雲貴等地,尤其是在緬甸親手俘獲永曆皇帝朱由榔的那一刻。

甲申五月二十八日,弘光登基當月,明朝決定晉平西伯吳三桂為薊國公,“給誥券祿米,發銀五萬兩、漕米十萬石,差官齎送。”[9]

六月二十三日(1644年8月7日),朱由崧就與滿清關係及交涉等,召對內閣成員,共討論了七件事,第二件便有關吳三桂,對他引清軍入關給出四字評語:“仗義購虜”。[10]“購”,通“媾”,即講和、和解之意。這四個字,可以視為官方對吳三桂問題的正式結論。它不單給予吳三桂本人以完全肯定(“仗義”),同時以一個“購”字,追認和確認吳與滿清的合作,符合朝廷的意願。稍後,朝廷向北京派出高級使團,使命之一,正是當麵嘉獎吳三桂。

總之,退回明朝語境,吳三桂頭上非但沒有“賣國賊”帽子,反倒頂著“忠義”的光環。他的漢奸地位是以後形成的,是曆史話語轉換中重新敘述的結果。這個例子說明,在不同時代,曆史視閾之別可能判若雲泥。

吳三桂未受譴責反被褒揚,隻是現象。現象都有其根由,如不從根由上求解,我們對當時許多事情,都摸不到脈絡。

帝製時代,沒有我們現在的國家觀念。我們認為,國家高於一切,任何人不得淩駕於國家之上。而古代宗法關係中,“朕即國家”,國是家的放大,君猶父,君主是這大家庭的家長。循這種關係,帝製國家倫理對罪惡、仇敵的認定,以“危我君父”為第一順序,此種人、事或勢力,才是全體臣民不共戴天之敵。而1644年,逼死崇禎皇帝的是李自成,不是滿清。在這過程中,依禮法論,後者不但無仇,反倒有恩。它出兵與李自成決一死戰,將其趕出紫禁城和北京,解除了明朝宗廟社壇繼續為其所竊據、淩辱之恥。

因此,雖然自崇禎即位之初,虜、寇就並為兩患,明朝久為兩者同時夾攻,但此時此刻,明朝的仇敵是“寇”,不是“虜”。對於後者,明朝如果不加感激,至少沒有理由視為敵人。就好比父親被人害死,自己沒有能力雪恨,多虧一個鄰居施以援手,方替自己出了這口惡氣,末了自己反對別人怒目相向,這叫什麼?這叫“以怨報德”。

這種邏輯,任何現代人豈但接受不了,更覺匪夷所思。筆者並不例外。我在此娓娓述之,絕不表示認可。作為經過民主思想熏陶過的我們,對君父至上、愛君甚於愛國的是非觀,隻能斥之“咄咄怪事”。但是,回到1644年,這種是非觀不僅不是“咄咄怪事”,反而無比真切,人們正是通過它來指導判斷,決定言行。而且,不單明朝的態度為其左右,滿清當局的舉措同樣處處以此為考量。

在滿清方麵,對於入主中原一事,顯然經過極精審的計劃。他們透徹研究了中國的倫理體係,深知如何獲致權力合法性。單說以武力推翻明朝,他們早有此能力,卻一直在等待真正合適的時機。當李自成作為造反者攻克北京、逼死崇禎皇帝時,滿清意識到,最理想的時機出現了。入關後的事態,也繼續證明滿清當局有既定、成熟的政治戰略。他們傾其兵力,一路向西追殲李自成,對黃淮以南的明朝則置之不問。他們盡可能地為自己撈取合法性,以便最終向中國臣民證明其君父大仇是仰賴他們方得償報,亂臣賊子是由他們親手化為齏粉。在北京,他們還為崇禎夫婦正式發喪,令其入土為安。第二年,當清軍攜帶著李自成殞命的成就出現在黃淮北岸時,他們已經站在倫理製高點上,俯視著南京。

此亦即多爾袞1644年8月28日(舊曆七月二十七壬子)致信史可法時,何以能堂而皇之指責明朝:

闖賊李自成稱兵犯闕,荼毒君親,中國臣民不聞加遺一矢,平西王吳三桂界在東陲,獨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義,念累世之夙好,棄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驅除梟獍。入京之日,首崇懷宗帝後諡號,卜葬山陵,悉如典禮……耕市不驚,秋毫無擾。方擬秋高氣爽,遣將西征,傳檄江南,連兵河朔,陳師鞠旅,戮力同心,報乃君國之仇,彰我朝廷之德。豈意南州諸君子苟安旦夕,弗審事機,聊慕虛名,頓忘實害,予甚惑之!國家之撫定燕京,乃得之於闖賊,非取之於明國也。賊毀明朝之廟主,辱及先人,我國家不憚征繕之勞,悉索敝賦,代為雪恥。孝子仁人,當如何感恩圖報。茲乃乘逆賊稽誅,王師暫息,遂欲雄據江南,坐享漁人之利,揆諸情理,豈可謂平![11]

以下掊擊福王登基一事,稱為“儼為敵國”之舉,威脅就此“簡西行之旅,轉旆東征”,乃至不排除與闖軍合作,“釋彼重誅,命為前導”。

我們可以說多爾袞此信蠻橫霸道,有些內容很是無賴,然而卻不能否認,在倫理上它無懈可擊。這一點,明朝方麵也無力辯駁。史可法複信就不得不說,滿清入京後一係列舉動,“振古爍今,凡為大明臣子,無不長跽(半跪,單膝著地)北向,頂禮加額,豈但如明諭所雲,‘感恩圖報’已乎。”[12]吏科給事中熊汝霖上疏,議及多爾袞之信,頗感其先聲奪人,令本朝處境尷尬:

聞鹵有謾書,以不葬先帝、不討逆賊為辭。使彼果西入,而我諸鎮無一旅同行,異日何以藉口?[13]

替多爾袞捉刀的,顯然是漢族文士[14],對禮教條理諳而熟之,所謂以彼之道還治彼身,用中國綱常質問明朝,剛好捏住後者軟肋。明朝雖然首都為其所占,國土為其所分,一時間,卻好似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且不說南京自身有成堆的問題,局如亂麻,就算它政治清明、可以有所作為,隻怕暫時也不便以清為敵,行“恩將仇報”之事。

這種“不便”,現代人幾乎已經看不見。今天我們看甲申國變之後時局,目光首先投向闖進國門的滿清,視此為當務之急。但在明朝人眼中卻剛好相反。這是因為,在問題的先後次序上,古人觀點與我們不同。

崇禎時期,“寇”“虜”並稱。而甲申之後,先前並稱的兩患,實際暫時變成一個——“寇仇”瞬間無比放大,“虜患”不僅相應衝淡,更因滿清擊退李闖而客觀上有惠於明。此時明朝對滿清,即不像史可法所言當真抱有“感恩圖報”之心,起碼也感覺稍釋前嫌,所以舉國上下所痛,俱在李闖一端。

地理大發現和形成民族國家意識之後,對於現代人來說,“內”“外”是分量極重的概念,隻要麵臨外侮,團結起來、一致對外總是第一要義。而仍處“國家”與“天下”混同意識之中的明代,“內”“外”的概念,不是沒有,卻遠不夠強烈,更非第一位。先前講到申包胥一例,揆以現代觀念,多少有“裏通外國”之嫌,當時卻並不苛求。春秋戰國,偶然也有屈原那樣的“愛國者”,但更多的還是伍子胥、商鞅、韓非子、蘇秦一類“客卿”,他們替別國乃至敵國工作,完全沒有“內”“外”觀念。漢以後,華夷之分漸趨強烈,但主要從文化、禮俗層麵論之,還沒有(亦不可能)達到如今的民族國家層麵。對於遭受喪君之痛的明朝人來說,要求他們和今人一樣,在闖進關來的滿清麵前,民族危機感立即上升到第一位,轉而與逼死崇禎的李自成泯其恩仇、修其和好、一致對“外”,這是十九世紀末以後才有可能的情形,十七世紀中葉無以致之。我們已反複講過,甲申三月十九日以後明人的“國恨家仇”為何是李闖而非滿清的道理,那道理雖全然不合我們口味,卻是曆史實境真況,回避不了,否認無益。

現在我們便去了解,當時情境下一般明朝子民的反應。

小說“三言”的編者馮夢龍,是這一過程中的曆史當事人。作為當時活躍、敏感的出版家,他很快推出一部時事文獻集《中興實錄》,具體出版時間未詳,但從所收文章內容看,書出於弘光年內當屬無疑。該書點校者這樣說:“《中興實錄》輯弘光朝部分奏疏、公告而成,確鑿有據,為研究弘光朝史實,提供了重要的原始資料。”[15]其實,該書尤為難得之處,是輯有不少民間言論,以馮夢龍自己說法:“因裏人輯時事”[16]。欲覘南明一時民意,此適為佳本。

書中收錄蘇州、鬆江、常熟、嘉興等處,土民個人或集體因國變而發表的倡議書十餘件,矛頭一致對準“賊”、“寇”。如“主辱臣死,豈主死尚可臣生,國亂臣忠,有忠臣豈容國亂”,“立此盟誓,告我同仇,必使敷天縞素,三軍衰墨,以滅賊之日,為釋服之期。”[17]“逆賊憑陵,肆犯畿闕。鏡簴失守,廟社震驚。致先帝飲恨鼎湖,母後痛心椒殿。凡為臣子,莫不切齒裂眥,欲刃賊腹,斬滅之無遺種。”[18]最具代表性的,為以下《討賊檄》:

逆賊無天,長驅犯闕,主憂臣辱,義不俱生。泣血勤王,冀滅此而朝食;毀家殉國,忍坐視以偷安。但苦無餉無用,空拳奚濟;若能同心同力,舉義何難?……義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塵;忠勇傳呼,奮吐東南之氣。承邀靈於天地,決無聖主不中興;祈默祏於祖宗,豈少忠臣共光複。敢告同誌,速定合謀。[19]

檢閱其文,難覓以“北虜”為仇為敵之聲。今人麵此,不免失望的同時而以為古人不知“愛國”。非也,古人不是不愛國,隻是愛國在他們,與我們不屬同一語義。他們的愛國,歸結於愛君;愛君即愛國,君仇即國仇。所以,“以滅賊之日,為釋服之期”,“義旗迅指,誓清西北之塵”,在明代中國人,這便是最高的愛國。由此我們也提醒自己,到古人那裏發掘愛國精神資源,要格外當心這種歧義,否則,很難不有所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