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鬥爭,在明朝已延續四十年之久,一邊是作為近倖小人集團的閹黨,一邊是堅持道義、真理與改革的知識分子陣營。此二者間的消長,關乎江山社稷興亡;至少在孔尚任看來,南渡之後閹黨得勢,是弘光政權病入膏肓、不可救藥的標誌。
一
明之亡,本身像一部懸疑小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曆來,各家各派依其所思,說什麼的都有。
其中,有位孔夫子後人,名叫孔尚任,寫了一部戲劇,題為《桃花扇》,洋洋十餘萬言。要說這部劇作的品質,以筆者看來,真無愧世界戲劇史上任何佳作。不單單是文辭的優美、人物的鮮活,更因它開創性地采取了全紀實的敘事。除因情節構造之需,於若幹細節有所虛構或想象外,大部分內容都來自真憑實據。所謂“朝政得失,文人聚散,皆確考時地,全無假借。至於兒女鍾情,賓客解嘲,雖稍有點染,亦非烏有子虛之比。”[1]作者就像今之學者做論文那樣,以一篇《桃花扇考據》,專門列出他所本的主要材料,一方麵顯示作品的嚴肅,一方麵亦備有興趣的看客或讀者索證稽核。而且他對材料的搜集,並不以案頭為滿足,利用各種機會,踏訪實地,親問舊人。以我孤陋的見聞,遠在十七世紀(《桃花扇》“凡三易稿而書成”,最後脫稿於1699年),以這種方式和意識產生的劇作,仿佛隻有《桃花扇》。
劇中主要角色三:一位妓女,一位才子,一位奸佞。他們之間,通過一柄折扇串接起來。妓女戀慕才子,才子以扇定情,奸佞從中破壞,妓女因此血濺折扇——所謂“桃花”,便是濺於扇麵的血跡,按照作者的原話:“桃花者,美人之血痕也”[2]。
這自是一段古典淒美的愛情,如將其視為“才子佳人”故事,予以體會、感喟和唏噓,頗為自然。然而,作者卻給我們打預防針。他說,隻看表麵的話,《桃花扇》要麼是“事之鄙焉者”,要麼是“事之細焉者”,要麼是“事之輕焉者”,乃至是“事之猥褻而不足道者”。[3]這絕非他寫作的目的。寫這作品,在他是一個已揣了幾十年的夢想:“予未仕時,每擬作此傳奇,恐聞見未廣,有乖信史”,是極鄭重的。他回顧,自己還在少年時,族中一位長輩因曾親身經曆,“得弘光遺事甚悉”,“數數為予言之”,特別是“香姬麵血濺扇,楊龍友以畫筆點之”這一情節,對他觸動甚深;多年縈繞,終於釀成一個構思——以“南朝興亡”,“係之桃花扇底”。[4]所以,在類乎序言的《桃花扇小引》裏,他特別點明該劇主旨是:
知三百年之基業,隳於何人?敗於何事?消於何年?歇於何地?不獨令觀者感慨涕零,亦可懲創人心,為末世之一救矣。[5]
用我們今天話說,雖然題材和情節似乎是吟風弄月,《桃花扇》的真實主題卻並非愛情,而在政治。這極為有趣。如果我所記不錯,在政治中挖掘性的元素和影響,或者說從性的角度解讀政治,是上世紀六十年代隨文化批評時髦起來的視點。而孔尚任寫《桃花扇》,竟似在十七世紀末已得此意。這樣講,是否誇張,抑或有所“拔高”,讀過《桃花扇》的人不難鑒識。劇中,李香君這一元素,實際起到一種隱喻的作用,來代表人心向背、是非取舍和政治褒貶。作者讓政治立場去決定一位美人的情意所歸——政治“正確”者,得她芳心傾許;而政治上的醜類,輒令她性趣蕩然。
尤應指出,這位美人,除容貌、顏色上被賦予種種的美妙,從而對於男性普遍地構成夢中情人般的吸引,還特有一個“妓女”的身份。這使她的含義格外具體、固定和突出,而根本區別於“普通”女子。換言之,從身體到社會角色,無論“自然屬性”或“社會屬性”,她都是一個明確、強烈而純粹的性的符號。在她身上,那種性之於政治的隱喻意味,不單單是毋庸置疑,簡直也就是唯一的意味。
不妨看看劇中有怎樣的體現。第二十四出“罵宴”,當著幾位奸佞,迷人櫻唇吐出了如許的嬌音:
東林伯仲,俺青樓皆知敬重。幹兒義子從新用,絕不了魏家種。[6]
在第二十一出,馬士英得知其黨田仰的聘禮為香君所拒,氣急敗壞:
了不得,了不得!一位新任漕撫,拏銀三百,買不去一個妓女。豈有此理!難道是珍珠一斛,偏不能換蛾眉。[7]
而阮大铖的幾句唱,切齒之餘,則酸溜溜地散發了醋意:
當年舊恨重提起,便折花損柳心無悔。那侯朝宗空空梳櫳了一番。看今日琵琶抱向阿誰。[8]
權力、金錢與性之間向來的對等,突然消失,“新任漕撫,拏銀三百,買不去一個妓女”、“珍珠一斛,偏不能換蛾眉”,抑或權力、金錢所暗含的性優勢被公然無視,喚起幾位高級男性政客內心深刻的失落。來自美豔妓女、天生尤物的否定,較諸直接的政治挫折,也許更加令人意氣難平。
孔尚任卻顯然從中感覺到快慰。實際上,他是把“性”作為獎賞給予所稱頌的一方,也作為鄙夷而給予了另一方。在他,這是曆史批判的一種依托,一種方式。此即開場第一出侯方域登台自報家門時點出的“久樹東林之幟”、“新登複社之壇”,以及吳應箕那句“小弟做了一篇留都防亂的揭帖”,所共同透露的內容——一直以來存在於南京且日趨激烈的黨派鬥爭。這鬥爭,在明朝已延續四十年之久,一邊是作為近倖小人集團的閹黨,一邊是堅持道義、真理與改革的知識分子陣營。此二者間的消長,關乎江山社稷興亡;至少在孔尚任看來,南渡之後閹黨得勢,是弘光政權病入膏肓、不可救藥的標誌。
二
雖然我們不會像孔尚任那樣,把明朝消亡僅僅歸結於政治和道德;畢竟,將近四百年之後,我們已經走出了古典興亡觀及其話語體係,而擁有更多的觀察角度和不同的思考方向。可是,《桃花扇》所著力表現的內容,在短命的弘光朝曆史中仍有分量,乃至是相當重的分量。
這是那時代所特有的事實。
從1644年5月下旬圍繞“定策”發生的明爭暗鬥,到翌年6月3日(乙酉年五月初十)朱由崧出逃,一年之內,南京幾乎沒有哪件事與黨爭無關。豈但如此,我們對弘光朝各項事業,從政治到軍事,從民生到製度,均留下無頭蒼蠅般的印象,從頭到尾,一盆漿糊,沒有完整做成一件事,全都虎頭蛇尾、半途而廢,或幹脆隻形諸語言不見於行動——權舉一例,從皇帝到群臣一致信誓旦旦、反複念及的恢複中原、為先帝複仇,也根本停留在口頭,直到最後也不曾實質性地發出一兵一卒;而唯獨對於一件事,人們貫穿始終、全力以赴、未嚐稍懈,這便是黨爭。福王之立、馬士英當政、史可法出督、阮大铖起複、張慎言劉宗周薑曰廣呂大器高弘圖等先後罷退、左良玉反叛……所有的重大政治變故,差不多都釀自黨爭。直至崩潰前一個月,馬阮集團全神貫注去做的,仍是針對東林—複社陣營羅織罪名、圖興大獄,並以處決其中兩個活躍分子周鑣、雷祚,作為高潮。
它的根源,有遠有近。
遠的,是萬曆、天啟、崇禎三朝一係列起起伏伏,其中有兩大關節:一是天啟年間魏忠賢、客氏當道,屠戮東林;一是崇禎登基後定閹黨為“逆案”。更多的頭緒,先前我們已有交代,讀者若有不明,重溫即可,不複贅及。
我們將了解的重點,放在近處。那是崇禎十一年(1638)秋天發生的一樁事,內容便是吳應箕在《桃花扇》第一出所說的“小弟做了一篇留都防亂的揭帖”。
這份揭帖名叫《留都防亂公揭》。先解釋幾個名詞:古代把公開張貼的啟事、告示稱作“揭帖”;“揭”是它的簡稱;“公揭”,則是有多人具名的揭帖;至於“留都”,指的是南京。如若轉為當代語,《留都防亂公揭》略同於一張由南京部分人士集體署名的街頭大字報。
列名其上的“南京部分人士”,多達百四十餘。朱希祖先生曾以專文對具體人數進行考辨[9],我們在此且不管它,而著重注意上述人數所表現出來的聲勢。倘在今日,一張百人簽名的大字報也許算不了什麼,但這是在將近四百年以前,當時,受過一定教育的人縱非萬裏挑一,千裏挑一總是差不多的。所以,能有百人簽名,這張大字報在知識界顯然具有相當的代表性。
代表誰呢?主要是複社。這是明末的一個知識同人團體,欲知該團體勢力如何,我們來看眉史氏《複社紀略》的記載。據它說,早在十年前,亦即戊辰年(崇禎元年,1628),以姑蘇為首,各地青年學人社團(複社前身)成員即達七百多人;書中將這些姓名逐一開具,然後歎道:
按目計之,得七百餘人,從來社集未有如是之眾者!計文二千五百餘首,從來社藝亦未有如是之盛者!嗣後名魁鼎甲多出其中,藝文俱斐然可觀;經生家莫不尚之,金閶書賈,由之致富雲。[10]
天下讀書人,沒有不崇尚複社的,甚至出版家也靠印他們的書發了財。《桃花扇》裏就有這麼一位書商蔡益所,專刻複社名流之作;他上場時以“貿易詩書之利”、“流傳文字之功”[11]自誇,倒是出版家的外俗內雅的好對。
須知以上尚是1628年的情形,又經十幾年,複社勢力之膨脹簡直令人側目。阮大铖曾這樣煽動馬士英:“孔門弟子三千,而維鬥等聚徒至萬,不反何待?”[12]維鬥乃複社領袖之一楊廷樞的表字,阮大铖說他“聚徒至萬”,肯定是危言聳聽,以說動馬士英出手鎮壓。另有說法稱,楊廷樞“聲譽日隆,門下著錄者三千人”[13],這大約比較客觀。僅僅楊廷樞一人,身後追隨者即達三千;其他複社巨擘就算達不到這種規模,但把每個人的影響麵都計算起來,無論如何會是個使人瞠目的數字。難怪有人要憤憤不平地告禦狀說:“東南利孔久湮,複社渠魁聚斂。”[14]
複社興起,有一實一虛兩個背景。前者是崇禎初年定閹黨為逆案,為東林平反,形成一種直接而具體的刺激,令讀書人誌氣大長,而東南一帶原係東林淵藪,此地年輕後學,率先躍起,集會結社、談經論世、指斥方遒。至於後者,則須聯係晚明整體精神思想氛圍。主要自王陽明以來,明人講學之風大興。筆者曾往泰州崇儒祠謁訪,得見當年王艮為外出講學,仿孔子周遊列國的車製而自製的蒲輪車,雖非原物,而是今人想象下的贗品,卻也提供了一種形象。據說他就乘著這古簡之車,從江西出發,沿途聚講,直抵北京。明末學派林立,就是講學風盛所致。“東林”被誣為“黨”之前,其實是個書院的名稱,無錫至今有其址。萬曆二十二年(1594),顧憲成忤旨革職,返鄉講學,重修東林書院並任主持,名儒耆宿紛至遝來,很快成為思想、學術重鎮,最終給朝政以深刻影響。東林模式或東林經驗,既激於時代,反過來也是對時代的有力印證;由於經過了思想、曆史、倫理層麵的究問與反思,曆來士大夫作為王朝政治“齒輪與螺絲釘”的那種功能,明顯朝著帶有自我意識的知識分子政治獨立性轉化了,所以,整個明末知識分子階層的鬥爭性、反叛性以及基於思想認同的群體意識,空前提高和增加,乃至現代的知識分子已可以從他們身上嗅到一些親切熟悉的氣息,這是從未有過的。
複社,作為東林的延續,而且基於對後者經驗的汲取,意識上更加自覺,一開始就迅速邁向組織化和統一。《複社紀略》記載:
是時(壬申年,1632)江北匡社、中洲端社、鬆江幾社、萊陽邑社、浙東超社、浙西莊社、黃州質社,與江南應社,各分壇坫,天如(張溥,表字天如)乃合諸社為一,而為之立規條,定課程曰:“自世教衰,士子不通經術,但剽耳繪目,幾倖弋獲(“弋獲”,獲得、獲取之意)於有司。登明堂不能致君,長郡邑不知澤民;人材日下,吏治日偷,皆由於此。溥不度德,不量力,斯與四方多士共興複古學,將使異日者務為有用,因名曰‘複社’。”又申盟詞曰:“毋非聖書,毋違老成人,毋矜己長,毋形彼短,毋巧言亂政,毋幹進辱身。嗣今以往,犯者小用諫,大則擯。既布天下,皆遵而守之。”又於各郡邑中推擇一人為長,司糾彈要約,往來傳置。[15]
這件材料,將複社誕生經過、名稱含義、創始者等各方麵情況,錄述甚確。我們可以認定:第一,這是一個從思想認識到組織形式相當成熟的社團,有宗旨、有規章,而且是跨越多地(從河南、山東到江浙、湖廣)的全國性組織;第二,這是一個兼顧學術與政治的組織,由學術而政治、由政治而學術,學用相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這意味著,它注重思想性,是學人和知識分子而非官僚與政客的團體,但又不同於閉門式的單純讀書會,強調所學所思“務為有用”,目標最終指向社會政治探索。以此觀之,複社是針對社會、政治改進尋找思想之路的共同體,這一精神內核與現代政黨已很接近。
至於張溥以“興複古學”詮釋“複社”之名,我們不必為其字眼所拘。一來這跟張溥個人思想主張有關,我們知道他推崇前後七子的複古論;二來在中國曆史上以及古代語境中,“複古”往往是現實批判的好用工具,“改製”者往往“托古”。與複社從內容到形式的鮮明的曆史創新性相比,“興複古學”一類遣詞,不會迷惑我們。相反的,我們恰要指出,複社的主體是晚生後輩,跟其前驅東林相比,年輕氣盛乃其突出特點。東林的構成,幾乎清一色是朝臣,縱不位居要津,亦有一官半職,抑或為致仕之名宦。複社成員相反,比如我們較熟知的吳應箕及所謂“明末四公子”陳貞慧、侯方域、方以智、冒襄,除方以智登過進士,餘皆為諸生。他們的年齡,或許不算真正年輕(最年長的吳應箕,主筆《留都防亂公揭》時年已四十四),但心態究非登堂入室的心態,普遍看上去疏狂不忌,這其實亦是銳氣使然。
如果我們以複社成員為“學生群體”,則可以將複社視如明末的“學生組織”,而《留都防亂公揭》事件便是這群體和組織掀起的一場“學生運動”。它有著明顯的青春色彩和青春氣質,衝動、激昂、理想主義,同時也不免浮誇、偏執、聳人聽聞。現代學潮所表現的那些特點,此一事件基本應有盡有。比如,不妨比照著“五四運動”來想象1638年8月複社學子們之所為,一樣的自視進步、崇高、熱血,也一樣的不容置疑、唯我獨尊、霸氣十足。和諸多現代學潮一樣,它也缺陷明顯,很有待商榷乃至可詬病之處,但這都不能掩其曆史價值。它是發生在傳統權力空間(廟堂)之外的群眾性政治運動,有著自發性、自主性,獨立表達了一種聲音與訴求;遠在十七世紀上葉,中國出現這一幕,頗能說明知識階層的思想活力,以及對權力加以分割的意願,這些深層次內容蓋過了它的某些缺陷。
三
一百四十餘人群起而攻之的,是阮大铖。清朝官方所修《明史》,從近三百年曆史中確定了十餘人為“奸臣”,阮大铖便分得一席之地。他名列《奸臣傳》最後一位,換言之,他是明代“奸臣”的壓卷之人。論其由來,即因天啟年間依附魏忠賢。以此崇禎元年遭彈劾,第二年定逆案,遂論罪,但網開一麵,允許他“贖徒為民”,“終莊烈帝世,廢斥十七年,鬱鬱不得誌。”[16]
照理說,一個廢斥了十七年,在整個崇禎朝都毫無機會的人,就是十足的落水狗,複社諸人為何還要“痛打”?關於這件事,筆者認為要從兩方麵看:其一,複社方麵確實不懂“費厄潑賴”;其二,事出有因,並非無故。
從阮大铖方麵說,他根本不是能甘寂寞的人。《明史》對他有幾個字的評價:“機敏猾賊,有才藻。”寫這句評語的人,礙於其“奸臣”身份,不肯使用好字眼兒,但看得出來,實際認為此人非常非常聰明,非常非常有才。晚明盛產才子,而且是那種觸類旁通、全能通識型的才子,一如歐洲文藝複興之有達·芬奇、盧梭一流的人物。而即便在這些才子中,阮大铖也要算一個佼佼者。作為飽讀詩書的人,筆墨文字就不必說了;他在出版、戲劇、音樂、園藝很多方麵,都居頂尖的地位抑或深孚眾望。
十年前,我過訪同裏,購得計成《園冶》一冊。計成乃是同裏的驕傲,生於萬曆年間,精繪畫、造園藝術,這本《園冶》被目為“我國造園史上的巨著”[17],傳至日本,更“尊為世界造園學最古名著”[18]。打開正文,當年赫然置於首位的,居然是阮大铖所作《冶敘》。此文作於崇禎甲戌年(1634),亦即他遭複社攻擊前四年。此時他早已臭名遠揚,然而造園大師卻不避嫌疑,鄭重邀其為《園冶》首序,我們推測因為兩點:一、計成非黨無派,可能並不在意政治;二、阮大铖在造園上的眼界、見地,是計成所欽佩的,請他作序,表示這方麵的一種認同與借重。果然,阮大铖文中提到,對造園他並不隻是鑒賞家,也親施營造:
予因剪蓬蒿甌脫,資營拳勺,讀書鼓琴其中。勝日,鳩杖,板輿,仙仙。[19]
大意是說,曾把府中一片荒地,加以清整,池上理山(“拳勺”語出《中庸》:“今夫山,一拳石之多”,“今夫水,一勺之多”,借指園林微觀山水造景),作為讀書彈琴處;趕上好天氣,輒請出老人,奉之遊娛。
阮氏才情最著處,是戲劇方麵。他的這一天賦,在明末恐怕首屈一指。所著《十錯認》(《春燈謎》)、《燕子磯箋》等四劇,後世雖不演,當時可是名滿天下。對此,連敵人亦不能夠抹煞。吳梅村回憶了這一幕:
(複社)諸君箕踞而嬉,聽其曲時亦稱善,夜將半,酒酣,輒眾中大罵曰:若奄兒媼子(“奄”指魏忠賢,“媼”指客氏),乃欲以詞家自贖乎!引滿泛白,撫掌狂笑,達旦不少休。[20]
孔尚任將這情景悉數寫入《桃花扇》第四出。雖然複社諸人意在羞辱,但對阮氏“詞家”分量是不否認的,隻是正告他,詞曲上再了得,亦不能贖罪於萬一。阮大铖的戲劇成就,不僅限於創作,實際上他擁有當時南京水平最高的一個私家劇團,這劇團並不營業,隻供自己及親朋玩賞,而其親自調教,還延聘名師,當時第一流的行家如柳敬亭、蘇昆生都曾被羅致在府。《桃花扇》第四出寫到複社諸人假意“借戲”,他聞訊後這樣說:
速速上樓,發出那一副上好行頭,吩咐班裏人梳頭洗臉,隨箱快走,你也拿帖跟去,俱要仔細著。[21]
口氣儼然劇院老板兼藝術總監。他創作的本子,不讓外人演,隻供其私家劇團獨家詮釋,演員、服飾、樂師……都細予講求,務得竅要。親睹過阮氏私家劇團演出的張岱說:
阮圓海(圓海,阮氏之號)家優講關目,講情理,講筋節,與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製,筆筆勾勒,苦心盡出,與他班鹵莽者又不同。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腳腳出色,齣齣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餘在其家看《十錯認》、《摩尼珠》、《燕子磯箋》三劇,其串架門筍(劇情銜接和轉合)、插科打諢、意色眼目(演員表情及交流),主人細細與之講明。[22]
評價何其之高。曆來,戲劇玩到這個地步的,除了他,便隻有李漁李笠翁。據說,在他與朱由崧的關係裏,戲劇也是頗有分量的因素;朱由崧是個戲迷,而他不光是大行家,還有最好的劇團。
如果阮大铖願意,他可以過很舒服的日子,以其博才多藝論,應該還是情趣豐饒、充滿創造的日子。可惜不。廢斥十七年,他簡直沒有一天將往事放下,這是根性所致。他生性錙銖必較、睚眥必報,假如受了一口氣,就無論如何咽不下,當年所以投靠魏黨,起因就是東林方麵原答允委以一職,結果變卦,他一氣之下而投反方懷抱。再者,借其一生來觀,此人權力欲過剩,當年剛剛振翅高飛,忽然跌落,一下沉淪十七年,權力的癮頭根本不曾過足,憋得難受,勢必一泄方快。最後,不能不談談人品;阮大铖要才有才,要智有智,眼光、趣味也岐嶷不凡,但人品確確實實很劣壞。這又讓人慨歎人的矛盾性,人就是這樣,往往把頗好的東西與頗壞的東西並集一身,而難盡美。阮大铖自某一麵看可說是時之髦、人之傑,非常優秀,但自另一麵看,卻又無恥之尤、彘狗不如。筆者給他這般劣評,主要不是因為往事,當年阿附權貴我們可以視為人性弱點,不讓人佩服,卻也不必疾之如仇;關鍵是弘光間起複之後,他真正展示了陋劣的嘴臉,一朝權在手,便把惡來行,利用職務實行人身迫害,乃至屠刀高舉。以往,他是名節有虧、不曾行惡,現在全然不同。
且將話頭拉回他東山再起之前。對於蟄伏中的阮大铖,張岱有個觀察:
阮圓海大有才華,恨居心勿靜,其所編諸劇,罵世十七,解嘲十三,多詆毀東林,辯宥魏黨,為士君子所唾棄。[23]
張岱非東林—複社一脈,甚至對後者還有些微辭,故以上描述應無所偏。“居心勿靜”四字,是點睛之筆。前麵我們曾問,一條十七年的“落水狗”,複社仍窮追“痛打”,是否過分?由張岱的觀察,可知還真如魯迅形容的:
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於是夾著尾巴逃走了。[24]
這一段,簡直像特意寫給阮大铖,形神兼備。“落水”後,他努力爬上岸,並不時聳身搖一搖,把水濺到別人身上,然後再“夾著尾巴逃走”;十七年,他始終是這麼做的。
四
而且還有更加具體的原因。《明史》說:
流寇逼皖,大铖避居南京,頗招納遊俠為談兵說劍,覬以邊才召。[25]
“流寇逼皖”,是崇禎八年(1635)的事。為此,阮大铖從老家安慶避亂到南京。但實際上,他來此遠非避亂。到了南京,就開始大肆活動,《明史》所說“頗招納遊俠為談兵說劍”,隻其一端;我們從別的史料發現,他在南京廣為交納、到處公關。吳梅村說:
有皖人者,流寓南中,故奄黨也,通賓客,畜聲伎,欲以氣力傾東南。[26]
策劃《留都防亂揭帖》時,陳貞慧也說:
士大夫與交通者未盡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點破,如贅癰糞溷,爭思決之為快,未必於人心無補。[27]
可見活動重點,並非使槍弄棍之人,而是社會名流、有政治影響力的人物,且頗為奏效。之能得逞,一是“逆案”已曆多年,不少士大夫對此頗感淡然。二是阮氏本人確實風雅博才,與之交不失怡悅,況且他還擁有一個頂級劇團,誰不想飽飽眼福?三是施以恩惠,說白了,就是以財賄通(阮大铖相當有錢),連複社名流也在其列,例如侯方域。當時,侯南闈不中,又趕上河南聞警,便滯留南京,漸漸橐金頗匱,大铖“乃假所善王將軍日載食,與侯生遊”[28]。這是侯方域自己的說法,因為事情有些尷尬,不免閃爍其辭;依《桃花扇》,則侯方域梳櫳李香君的全部費用(黃金三百兩),都是阮大铖托他們共同的朋友楊龍友居中打點。
前麵說到,自崇禎初起,複社勢力已盛,而它正式成立後的三五年內,更發展到無所不在的地步,從文化到政治,呼風喚雨,簡直是左右明末的一種在野的“霸權”。當事人吳梅村為我們言彼時複社名流的表現與心態:
往者天下多故(變亂,動蕩),江左尚晏然,一時高門子弟才地自許者,相遇於南中,刻壇,立名氏……以此深相結,義所不可,抗言排之,品覈執政,裁量公卿,雖甚強梗,不能有所屈撓。[29]
強勢若此,舍我其誰。就連對馬、阮深惡痛絕的孔尚任,也覺得複社諸君過於得理不饒人,以“熱鬧局就是冷淡的根芽,爽快事就是牽纏的枝葉”[30],微諷其意氣太盛,而給自己種下禍根。不過,與複社講究寬容、策略,原是不可能的,它就是一個青春性、叛逆性組織,或者說,就是明末一個“憤青”集團。一來,它自視懷抱崇高理想,手握真理正義,隻要“義所不可”,就“抗言排之”,為此絕不“有所屈撓”,這正是它要堅持、斷不放棄的東西;二來,它那樣人多勢眾、影響廣泛、一呼百應,滿世的粉絲和擁躉,滿麵春風、花開堪折直須折,得意猶且不及,又怕著何來?
所以,當一條“落水狗”、一個已經被曆史釘上恥辱柱的人,居然在眼皮底下大肆活動、招搖過市,而非隱姓埋名、夾起尾巴做人,本身就不可容忍。況且,他們解讀出了其行徑的真正居心:攏絡人心、打通關節,以便“翻案”。他們痛心於人心是如此易於忘卻,不過十年出頭的光景,醜類的罪惡就被淡漠,“奄兒媼子”的阮圓海已經高朋滿座、儼然南京社交界的一顆明星!若任由事情這樣下去,東林先輩的血豈不白流?
筆者設想,假使1635年阮大铖遷至南京後,低調處世、離群索居、隻當寓公,恐未必發生《留都防亂揭帖》事件。然而三年來,阮氏的張揚與跋扈,終令複社精英感到責無旁貸。他們的領袖,本有不少是東林舊耆和英烈的後代,旁人或能忘卻、淡漠,他們則刻骨銘心。《南疆逸史》關於顧杲寫道:
杲,字子方,端文公憲成之孫。為人粗豪尚氣,以名節自任。端文講學東林書院,清流多附之。由是東林遂為黨魁,皆引端文自重,而杲為其宗子,故雖未任而名甚高。阮大铖既廢,居金陵,思結納後進以延譽,乃蓄名姬、製新聲,日置酒高會,士雅遊者多歸之。禮部主事周鑣惡之,曰:“此亂萌也。”因草檄,名曰《南都防亂》,引諸名士以排之,而難於為首者。杲曰:“舍我其誰!”[31]
“端文公憲成”,便是東林開創人顧憲成,而《留都防亂公揭》上的第一個署名人,正是顧憲成之孫顧杲(台灣文獻叢刊本《南疆繹史》於茲不同,寫為“從子”,即顧憲成之侄;但據顧杲好友黃宗羲《思舊錄》“涇陽先生之孫”[32],應誤),所以他會說:“舍我其誰!”
不過,《留都防亂公揭》卻並非由周鑣倡議和起草,雖然這說法傳之甚廣,連阮大铖都以為如此。但參與策劃的陳貞慧在《防亂公揭本末》中特別指出:“阮以此事仲馭(周鑣表字仲馭)主之,然始謀者絕不有仲馭也。”他並且詳細講述了事情經過:
崇禎戊寅,吳次尾(吳應箕,表字次尾)有《留都防亂》一揭,公討阮大铖。次尾憤其附逆也,一日言於顧子方杲,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為南都除此大憝。”兩人先後過餘,言所以……次尾燈下隨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唱,飛馳數函:昆陵為張二無(張瑋),金沙為周仲馭(周鑣),雲間為陳臥子(陳子龍),吳門為楊維鬥(楊廷樞),浙則二馮司馬(馮晉舒、馮京第)、魏子一(魏學濂),上江左氏兄弟(左國棟、左國材)、方密之(方以智)、爾止(方以智族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