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午筆記》載有顧杲為哥哥投降事,而寫給哥哥的一封信。頭一句就提到,早先曾收到顧棻於城危時寄回的家書,裏麵“以死自誓”。顧杲說當時睹此語,“弟既痛楚,旋複痛快。蓋悲兄之死,而幸國家有忠臣、先人有肖子。”然而,“不圖今日乃至於斯也!”他批評哥哥:
生死之際,雖難顧天地之慘何似,況罵賊求死,不過一啟口之易耳。城破苟免,一誤也。被執苟免,二誤也。入京而又苟免,三誤也……至於名偽籍,其玷已甚,不可複雲誤矣。[108]
所論頭頭是道:先有“三誤”,及拜“偽職”,則“其玷已甚”,不再是“誤”了。這樣一種經過,適用於降附者中的大多數,除開少數削尖腦袋的幹進之徒。
其實,很多人在投降前,最初都和顧棻一樣有赴死之誌,或表現得並不怕死。例如明末百科全書式通才、“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聞變,走出……潛走祿米倉後夾衡,見草房側有大井,意欲下投,適擔水者數人至,不果”,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四處找尋的家人找到,逼著他去闖軍處報到(“家人懼禍,已代為報名矣”),他就這樣稀裏糊塗歸附了闖軍。[109]再如庶吉士張家玉,“賊怒,縛柱上欲刳之,顏色不變,異而釋之。愈欲其降,不可。遣人往拘其父母,乃降。”[110]他是因孝而降,沒有滿足朱熹的願望,將與父母的“天理自然”給忠君的“義務”讓道,但我認為他是一個真正能擔當的人。幾年後,他在東莞抗清,“矢盡炮裂,欲戰無具”,“自投野塘死”。[111]
歸結起來,絕大多數投降者或未能一死了之者,無非隻因心中“私”字一閃念。我們現在管這種情形叫“人性”。比如眷戀生命,比如懦弱,比如猶疑,比如不忍連累家人……哪怕像龔鼎孳那樣,“我原要死,小妾不肯。”這些,本來都屬於正常人性,不高大,但也談不上可恥。照我們今天的觀點,每個人作為生命個體,允許而且應該擁有一點自我的空間,在重大的關頭可以替自己做些考慮。在美國,哪怕是幹了壞事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也承認他有權首先保護自我而“保持沉默”。而我們的“傳統道德”,不會給個人這種空間。因為我們要求的“忠”,基於人身依附及占有,是個人無條件、無保留地對“所有者”(君主、國家等)的服從和獻出。糟糕的是,這種要求還完全以“正義”麵目出現。
九
以上,是甲申之變亦即北京城陷後的投降情形。等到翌年乙酉之變亦即南京城陷時,又有一次,文豪錢謙益便是領銜者之一。這先後兩次投降高潮,對象不同。北京之降,降於本國暴動者;南京則降於異國入侵軍。在今人眼裏,後者嚴重性大概遠遠超過前者。明人未必這麼看,未必認為投降李闖的罪過,比投降滿清要輕。這也是古代倫理的獨特處。盛傳慈禧說過一句話:“寧贈友邦,不予家奴”,曆來作為她是賣國賊的證據,其實這種思維在舊倫理中極其自然,我們倘若吃透了“忠”的各層麵關係與含義,即知必然如此,與愛國或賣國反而沒什麼聯係,比如“樣板戲”裏有台詞:“三爺最恨被共軍逮著過的人!”心理與慈禧是相通的。
從洪承疇降清算起,投降問題橫穿兩朝(崇禎、弘光),令人焦頭爛額。對於視“名節”為壓箱底之寶的明朝來說,是沉重打擊。但楊士聰卻有別致的見解:
商周之際,僅得首陽兩餓夫。北都殉節,幾二十人,可謂盛矣。自開辟以至於今,興亡代有,萬無舉朝盡死之理。[112]
首陽兩餓夫,指伯夷、叔齊兄弟,他們都是商末孤竹君之子,武王伐紂後,恥食周粟,餓死首陽山。楊士聰說,較之商亡僅兩人殉之,北京之陷有近二十人死節,還有什麼不滿意呢?興亡代代有,也並未見過滿朝文武全都死光的情形。
他說的乃是實話。跟過往比,乃至包括後世,明代士大夫的“名節”真是最過硬的了。明末殉國者之多,數量或抵得過以前曆代總和。弘光政權幻滅後,殉國者成批湧現,僅本文提到的一些人,如史可法、左懋第、祁彪佳、顧杲等,後都自盡而死。雖然我們知道此一現象深受名教影響,但對死難者本人,我還是葆有很大的敬意;因為曾經考察過他們的事跡、思想以及時代背景,從而了解做出那樣的舉動並不都是出於迂腐。言及於此,也不能不從另一端感到些困惑。例如降清且助其平定中原的洪承疇,當時與吳三桂是一文一武兩個頭號“大漢奸”,但二百多年後,這種評價消失了,而代以“功在千秋”。孫中山有《讚洪文襄》一詩,稱道他“滿回中原日,漢戚存多時”;他還這樣回答洪氏後人的提問:
餘致力喚起民眾推翻滿清,目的在於推翻其腐敗帝製。洪文襄降清,避免了生靈塗炭,力促中華一統,勞苦功高。[113]
政治家思路果然實用。不過“滿回中原”、“力促中華一統”或有之,“避免了生靈塗炭”則是沒有的事,了解過清兵南下史的讀者,心中都有一本賬。關鍵是,曆史究竟有無一定之理?是否能以結果論(實利)而朝秦暮楚?何況對洪承疇的這一評價,每一句我看亦很適用於吳三桂,為什麼不把他也一道“平反”呢,是因他後來又舉兵叛清嗎?再有,這樣評價洪承疇,置當年快意嘲諷洪承疇、為之殺害的少年英雄夏完淳於何地?這都令人困惑。
世間曆來有“英雄”和“普通人”之分。我覺得恰當的態度是,對英雄應有英雄的尊重,對普通人也應有普通人的尊重。這不同的尊重,各自體現了一種社會公正與善意。但在中國,有時兩種尊重都不存在。
作為個人行為,投降或不投降,受製於每個人對生命價值的理解與追求,以及氣質、個性等等因素,這些方麵千差萬別,既無一定之道理,也很難一概而論,該褒該貶,要結合每個人具體情況來看。
個人行為之外,還有一個國家倫理層麵,我們需要討論的也就是這個層麵。國家倫理,作用在於鼓勵、引導、規範社會和人民價值觀,告訴他們什麼是正確的,以及怎樣做符合社會的共同利益。就此而言,投降不論何時何地,都不是國家所願麵對的情形,因為它與失敗相聯係,是不幸的境地。但在不讚賞的同時,能否基於現實,有所容納、諒解與接受,對國家倫理而言;卻是有關理性、博大和善意的更深刻考驗。
姑以“貪生怕死”的美國人為例。朝鮮戰爭期間,美軍士兵隨身攜有“投降書”,是一個長方形布質印刷品,上端是美國國旗,下麵同時用多種文字印了一句話,大意為“我是美國人,請不要殺我……”雲雲。換言之,美國大兵未曾臨陣,政府卻先替他們準備好投降書,且附以國旗給予鄭重認可。比這略早幾年,珍珠港事件後,日軍大舉進攻菲律賓,美菲聯軍抵抗。到1942年4月,終於不支。5月3日,美軍司令溫賴特中將奉羅斯福總統之命,電令菲全境軍隊停止抵抗,並宣布拒絕投降者將以逃兵論處。
他們顯然不以投降為美事,但萬一事不可為,也並不以投降為恥。很多非常注重榮譽的民族,都曾經能夠投降。例如二戰時德國;甚至文化上與我們相仿、視投降為奇恥大辱的日本,也能做出無條件投降的決定。在西方價值觀中,投降雖為可悲結局,同時卻也配得上嚴肅的尊重。為使投降安全而體麵,他們甚至聚在一起製訂了優待俘虜的國際公約。
中國文化心理不會讚同這一點,我們對於投降從骨子裏抱以蔑視,甚至曆來有殺降傳統。秦將白起曾經坑殺趙國降卒四十萬;晚至十九世紀中期,李鴻章也將數萬太平天國降軍盡行誅滅。當時,李的盟友、英國人“常勝軍”統帥戈登異常震驚,覺得隻有野蠻人方能至此。他不知道,以中國文化心理,一旦投降即人格喪盡,不複可享“人”的尊重。
之如此,關鍵在於投降與道德形成了綁定:投降意味著不忠、背叛,而非絕境下對生命的最後一點尊重。這是根源。
當美國大兵掏出投降書、舉起雙手時,無論他本人抑或其政府、國家與人民,都不認為這一行為代表背叛。他隻是無力或不必繼續去做某種徒勞的事情。就本來意義而言,投降隻是當事不可為時,一種以求自我保護的處置。小至個人,大到國家,都可能采取。它和品格、道德無關。不僅如此,從國家倫理層麵上不歧視投降,包含了對個人生命的尊重。它承認,生命麵臨危險時個人有權將其安危置於首位,隻要這對於國家並無實際的損害。如果更進一步,國家應該認為,公民為保護其生命安全所采取的行動,不但不違背,相反恰好符合國家利益。
帝製中國卻沒有這種觀念,它認為個人是皇權的“私有物”,其生命、身體及一切概不屬於自己,他們沒有任何自我權益需要考慮。基於單方麵索取的關係,皇權對其子民提出了終極占有的要求。子民之於君上,不單為之服務、工作,也隨時為之獻上生命。為保證這種關係,建立了一整套人身依附的倫理秩序,臣為君死、子為父死、婦為夫死,使社會——從家庭到國家——都納入同樣的邏輯,由此建成一個“名節”係統。
觀察這個“名節”係統,我們除了從中看到中國特有的經濟、社會、文化的形態,也看到了曆史的陰影。換言之,這套東西對中國來說,並非自古而然,而是隨著曆史變化,逐漸走到這一步。在漢唐盛世,還沒有這麼嚴苛的“名節”係統;它不是漢文明上升期的產物,卻明顯隨著宋明悲情曆史而凸顯和強化。十六世紀起,歐洲經曆過一次宗教改革;早其四五個世紀,中國實際上也有類似的過程,所不同的是,歐洲從中得到解放,中國得到的反而是束縛。從宋儒到明儒,古典儒學變為新儒學,其結果,中國社會倫理愈益保守。而這一過程,恰逢漢族中國兩次亡國。我們無法判斷在這種曆史結局與國家倫理之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抑或互為因果;但顯然,悲情愈來愈多地投射於民族心理。降附現象在明末喚起的反應,肯定與自信無關,而是十足悲情的流露,某種輸不起或自閉的因素已潛入我們的氣質。
這過程後來還在繼續,還有進一步的發展。作為二十世紀中國人,我們清楚明末的情況其實不算最糟,類似楊士聰那種人當時尚能“善終”,如在當代,難乎其難。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從潘漢年到劉少奇,多少人含冤於“叛徒”名下。“叛徒”、“投降”這類罪名,殺傷力之大無以過之,扣上此帽,連國家主席也無望生還。1975年8月4日,毛澤東又就《水滸》談話:“《水滸》這部書,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麵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114]江青、姚文元等即以此攻周恩來、鄧小平。9月20日,周恩來接受最後一次大手術,推入手術室前,他奮力喊道:“我不是投降派!”[115]其中,有政治的嚴酷,更有曆史的沉重。
連環畫中的劉宗敏形象,崔君沛繪。
劉宗敏,闖軍頭號大將,他在北京拷掠百官甚酷,趙士錦脫身後所寫《甲申紀事》一書,記述親身經曆與見聞,多涉劉宗敏所為。
【注釋】
[1]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7頁。
[2]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250頁。
[3]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7頁。
[4]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3頁。
[5]吳偉業《左諭德濟寧楊公墓誌銘》,《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57—59頁。
[6]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9頁。
[7]馬其昶《桐城耆舊傳》,黃山書社,1990,第184—185頁。
[8]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639—644頁。
[9]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24頁。
[10]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458頁。
[11]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474頁。
[12]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17頁。
[13]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472頁。
[14]《明季北略》記為錢位坤。
[15]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24頁。
[16]顧公燮《丹午筆記》一席記聞,《丹午筆記·吳城日記·五石脂》,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26—27頁。
[17]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53頁。
[18]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523頁。
[19]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53頁。
[20]文秉《烈皇小識》,《明季稗史初編》,上海書店,1988,第180頁。
[21]《明憲宗實錄》卷二九二,國立北平圖書館紅格鈔本影印本,1962,第4955頁。
[22]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473頁。
[23]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473頁。
[24]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40頁。
[25]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19頁。
[26]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1—602頁。
[27]趙爾巽等《清史稿》卷二百四十五列傳三十二,中華書局,1977,第9633頁。
[28]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四,中華書局,1974,第6337頁。
[29]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四,中華書局,1974,第6337頁。
[30]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9頁。
[31]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四,中華書局,1974,第6337頁。
[32]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11—612頁。
[33]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20頁。
[34]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12頁。
[35]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四十四,中華書局,1974,第6337頁。
[36]趙爾巽等《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四列傳二百七十一,中華書局,1977,第13325頁。
[37]李清《三垣筆記》,中華書局,1997,第53頁。
[38]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39頁。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222頁。
[39]餘懷《板橋雜記》(劉如溪點評),青島出版社,2002,第45頁。
[40]孟森《橫波夫人考》,《心史叢刊》二集,大東書局,民國二十五年(1936),第39頁。
[41]趙爾巽等《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四列傳二百七十一,中華書局,1977,第13324頁。
[42]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5頁。
[4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500頁。
[44]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500頁。
[45]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39—40頁。
[46]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21頁。顧公燮《丹午筆記》遇變紀略,《丹午筆記·吳城日記·五石脂》,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38頁。
[47]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250—251頁。
[48]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21頁。
[49]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28頁。
[50]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15—216頁。
[51]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19頁。
[52]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5頁。
[5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00頁。
[54]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5頁。
[55]眉史氏《複社紀略》,中國曆史研究社編《東林始末》,神州國光社,1947,第181頁。
[56]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46頁。
[57]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4頁。
[58]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47頁。
[59]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46頁。
[60]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12頁。
[61]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4頁。
[62]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4頁。
[6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56頁。
[64]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164—165頁。
[65]朱希祖《書劉刻貴池本留都防亂揭姓氏後》,《明季史料題跋》,中華書局,1961,第23—24頁。
[66]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177頁。
[67]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177頁。
[68]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49頁。
[69]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43頁。
[70]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0頁。
[71]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1頁。
[72]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1頁。
[73]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4頁。
[74]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4頁。
[75]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5—456頁。
[76]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6頁。
[77]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7頁。
[78]祁彪佳《祁忠敏公日記》,《曆代日記叢鈔》第八冊,學苑出版社,2005,第458頁。
[79]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177頁。
[80]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177頁。
[81]班固《漢書》卷八十七下,中華書局,1962,第3585頁。
[82]班固《漢書》卷五十四,中華書局,1962,第2454—2457頁。
[83]脫脫等《宋史》卷二百七十二,中華書局,1977,第9305頁。
[8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八佾第三”,中華書局,1983,第66頁。
[85]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學而第一”,中華書局,1983,第48頁。
[86]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子路第十三”,中華書局,1983,第146頁。
[87]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顏淵第十二”,中華書局,1983,第140頁。
[88]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論語·憲問第十四”,中華書局,1983,第149頁。
[89]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滕文公章句上”,中華書局,1983,第260頁。
[90]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告子章句上”,中華書局,1983,第336頁。
[9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盡心章句上”,中華書局,1983,第358頁。
[92]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離婁章句下”,中華書局,1983,第290頁。
[9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孟子·離婁章句下”,中華書局,1983,第291頁。
[94]郭沫若《十批判書》,《郭沫若全集》曆史編第2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第170頁。
[95]它們是西漢、東漢、宋、明、清。
[96]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十三學七力行,《朱子全書》第十四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394頁。
[97]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十三學七力行,《朱子全書》第十四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399頁。
[98]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十三學七力行,《朱子全書》第十四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399頁。
[99]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十三學七力行,《朱子全書》第十四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401頁。
[100]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8—9頁。
[101]盧涇才《殺賊誓言》,《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597頁。
[102]劉宗周《慟哭時艱立伸討賊之義疏》,《劉子全書》卷之十八奏疏,華文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影印本,1968,第1258頁。
[103]宗敦一《大彰袞鉞事疏》,《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657頁。
[104]史可法《論從逆南還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第11頁。
[105]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07頁。
[106]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21頁。
[107]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46頁。
[108]顧杲《上兄棻書》,《丹午筆記·吳城日記·五石脂》,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6—47頁。
[109]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585頁。
[110]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第618頁。
[111]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849頁。
[112]楊士聰《甲申核真略》,《甲申核真略(外二種)》,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9頁。
[113]王宏誌《洪承疇傳》,人民文學出版社,2009,第410頁。
[114]毛澤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十三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第457頁。
[115]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第7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