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中老卒為予言:萬曆年時,老庫滿,另置新庫。新庫複滿,庫廳及兩廊俱貯足。今不及四千金,國家之貧至此。[60]
這是庫房老看守的證詞,他描述當年節慎庫金銀爆棚,另造新庫仍不夠貯放,以致每個角落都填得滿滿當當,朱翊鈞朱扒皮的搜刮功夫確實天下無雙。這海量內帑是如何耗盡的?抱陽生說:“明熹宗在位七年,帑藏懸罄”[61]。此人即朱由檢之兄、支持魏忠賢胡搞的天啟皇帝。不過,這隻是聊備一說。皇家花錢,隨心所欲,沒有記錄、不受監督,來無影去無蹤。天啟皇帝雖為人憊懶,但若以為唯獨他才是敗家子,亦未必公允。楊士聰就講到一件事:
神廟(萬曆皇帝)自辛醜(1601)以後,不選淨身男子者二十年。至熹廟時選一次,先帝(崇禎皇帝)十七年乃選三次。宮中增萬人,每月米增七萬二千石,每年靴料增五萬兩,此皆可已而不已之費也。[62]
每月米增七萬二千石,按崇禎初期每石值銀一兩計[63],年八十六萬四千兩,若以崇禎十六年銀價換算,則每石值銀三點三兩,年二百八十五萬一千二百兩。[64]可見,朱由檢敗家本領亦自不俗。總之,我們隻知道原本滿滿當當的內庫變得空空如也,卻無法知道怎樣至此。那是秘密,而極權體製下從不缺少此類秘密。
五
不久前下台的穆巴拉克,埃及國內外輿論普遍認為他在瑞士及蘇格蘭等地銀行秘密藏有巨額財產,數十億至二百億美元不等。[65]穆氏信誓旦旦,苦口婆心,堅稱無有,呼籲輿論靜候數字核查,然而沒有人信他。這怪不得輿論,他在位三十年,隻手遮天,人稱“現代法老”,這時候怎麼狡辯都沒用,大家沒法相信他。
所以,崇禎表示內帑已空:“這個真沒有”,卻沒有人信他,大家詭異地相視一笑,扮著鬼臉:“這個可以有。”
十七年元旦那天,崇禎雖一再說沒錢,李明睿卻似乎忘掉了“君無戲言”,鍥而不舍做他思想工作:
內帑不可不發,除皇上服禦外,一毫俱是長物,當發出犒軍,若至中途不足,區處甚難。留之大內,不過朽蠹。先時發出一錢,可當二錢之用,急時與人萬錢,不抵一錢之費。[66]
君臣之間,連基本信任都失去了。
豈止是君臣,連關係最近的皇親國戚,也不信皇帝已經破產。進入三月,崇禎最後那段日子,整天都在設法措餉,各種招數齊出並至。“初六日,會議措餉,凡在獄犯官……皆充餉贖罪。”[67]所有因罪係獄官員,出錢即可釋放免罪。恐怕沒有什麼成效;初十,又想出一個點子,“令勳戚、大璫(大宦官)助餉”[68]。似乎比較靠譜,因為這是最肥的一個人群,且其作為皇家親倖,同枝連理,當此危急關頭,總該施以援手。然而,事實令崇禎連同我等數百年後的旁觀者,都大失所望。
我們來看看崇禎的老丈人、嘉定伯周奎的表現。勸捐前,崇禎先將他從伯爵晉為侯爵,給一點甜頭,隨即派太監徐高前往“宣詔求助”,要他帶個頭:
謂:“休戚相關,無如戚臣,務宜首倡,自五萬至十萬,協力設處,以備緩急。”奎謝曰:“老臣安得多金?”高泣諭再三,奎堅辭。高拂然起曰:“老皇親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廣蓄多產何益?”奎不得已,奏捐萬金。上少之,勒其二萬。奎密書皇後求助,後勉應以五千金,令奎以私蓄足其額。奎匿宮中所畀二千金,僅輸三千。[69]
一味耍賴,能賴多少是多少,甚至女兒偷偷給的五千兩,也從中尅扣二千兩。周奎究竟何種心態?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朝廷完蛋,“廣蓄多產何益”,徐高把道理講得很清楚,他也不應不懂。比較合理的解釋是,老國丈大概和別人一樣,認定崇禎藏著大把內帑不用,還到處伸手索取。
助餉令下達後,北京出現奇怪一景:眾太監紛紛在其房產門口,貼出大字啟事:“此房急賣。”[70]其實當然不賣,意在哭窮耳。
捐款最多的,是太康伯張國紀,二萬兩。周奎捐了一萬,考慮到“其餘勳戚無有及萬者”,他其實不算最摳門。宦官中,東廠太監徐本正和王永祚、曹化淳合捐五萬,王之心捐了一萬。文官中,首輔魏藻德隻捐五百。罪臣、前首輔陳演從獄中放出,被召至禦前,“極言清苦”,一文未掏。其餘百官,就捐款事宜“相率共議”,或以單位名義或以省份歸屬湊份子,“如浙江六千,山東四千之類”。全部捐款,總數大約二十萬兩。[71]請記住這個數字,因為很快我們將麵對另一個與之對比的數字。
我查到的捐款記錄大致如上。這場在明朝首都最後幾天內發生的捐款運動,很有象征性。公共捐款,從來不僅僅關乎錢財,它真正表示的,是認同度和凝聚力,是一個政權是否被發自內心地愛護與支持。崇禎號召的這場捐款,表麵上也並不冷清,有個捐,有集體捐,乃至不乏聲稱“裸捐”者,但在內心,他們非常冷漠,懷抱鬼胎和欺詐,想盡辦法逃避責任,雖然他們就是這政權一直以來通過損害人民利益所豢養、嗬護和喂肥的那批人。
六
三月十九日淩晨,崇禎煤山殉國。提及這一曆史時刻,人們眼前通常晃動著滿城烽煙、飛矢如雨的戰爭景象,筆者卻總想起節慎庫的空空蕩蕩、四壁蕭然。
這當世第一強國,從百年來全球首富淪至一貧如洗,究竟怎麼回事?曆來很少有人注目於此,更不曾就這一層刨根問底,我為之不解。
當年,批判“文革”和“四人幫”時,有一句我們耳熟能詳的話:“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套用此語,則崇禎自縊時,明朝國民經濟不是到了崩潰邊緣,而是已經崩潰。三月十九日,不過是帝國從政治上崩潰的日期,而在經濟或財政上,它早已崩潰。關於明朝之亡,我們需要更多從這個角度重新認識。
但是,隨後卻有出人意表的事情發生。
李闖攻入北京後,一度軍容頗整,旋即失去耐性,開始大肆“拷比”,勒逼官紳貴戚交出錢財。其間,毒刑用盡,慘不待言,種種情形在《甲申紀事》《北歸記》《甲申核真略》《甲申傳信錄》《定思小紀》《遇變紀略》《李闖小史》《甲申朝事小紀》《明季北略》《流寇長編》《崇禎長編》《爝火錄》《丹午筆記》等眾多由親曆者或後人編撰史料中,述說極詳,可備披覽,我們於茲不事渲染,而僅欲指出:這一後續故事的發生,勢所必然;農民革命本即起於寒餒,以劫富濟貧為理想,一旦成功,必償夙願,人人奮勇,個個爭先。《明季北略》說,麵對軍紀弛亂,李自成曾試加製止,而軍卒一片嘩然,說:“皇帝讓汝做,金銀婦女不讓我輩耶?”[72]在他們而言,道理確實是這個道理。
闖軍頭號大將劉宗敏,一馬當先,堪稱表率。進城後,日夜以弄錢、搞女人為能事。趙士錦因被劉宗敏扣押在府,得以親眼目擊:“每日金銀酒器疋衣服輦載到劉宗敏所,予見其廳內段疋堆積如山。金銀兩處收貯。大牛車裝載衣服,高與屋齊。”[73]四月七日,李自成到劉邸議事,見其三進院落之中幾百人在受刑(“追贓”),有的已經奄奄一息,因“不忍聽聞,問宗敏得銀若幹。宗敏以數對。自成曰:‘天象不吉,宋軍師(宋獻策)言應省刑,此輩宜放之。’宗敏唯唯”。[74]“唯唯”者,口頭答應而已,劉宗敏自不會停止“追贓”,李自成實際也無力約束之。但劉宗敏卻有一條好處,即數目一次要夠,幹脆利落,不再囉嗦;別的人,要了一次,還有第二次:
在宗敏處者,每人派過數目不增。在李大亮處者,所派雖少,納完又增。[75]
對不同部門官員,索要亦有差,而原因也很是奇特:
押予隊長姚奇英為予言,兵部官大可痛恨,我輩遣人來買明朝武官做,必要幾千金。故今兵部官追餉獨多。[76]
彭孫貽提到一份按級別的追款數額分配表:
賊勒派各官,毋論用否(不論是否現職),限內閣十萬,部院、京堂、錦衣、掌印七萬,科道五萬,吏部二萬,翰林一萬,部曹數千,勳戚無限數,人財並沒。[77]
這隻是最低限度,實則不以此為限。彭孫貽還說,總共有八百名官員遭拷比:“縛文武勳戚、大僚津要八百員,送權將軍劉宗敏拷訊,五人一鎖,二賊露刃押之”[78];到四月初八(乙醜),僅劉宗敏一人便“拷索銀一千萬兩”,而全部加起來為七千萬兩,其來源,“大約侯家十之三,宦寺十之三,百官十之二,商賈十之二”。[79]
所謂出人意表的事情,就發生在這個過程中。
先來看周奎,亦即一個月前崇禎發起捐款時,摳摳搜搜隻肯掏一萬兩的那位老國丈:
偽製將軍李岩據奎第,奎獻長公主並銀十萬助軍,希免餉。岩數其為國至戚,鄙吝不忠,夾足箍腦,奎複輸銀十萬,岩笑曰:“此賊慳吝,不與殺手不吐也。”燒烙鐵熨其膚,一熨承銀一萬,累四十熨,遍身焦爛,承四十萬矣。先後追銀六十萬兩,珍玩幣帛不計其數。[80]
再看陳演,亦即被崇禎從獄中放出,希其以捐款贖罪,卻堅稱自己“清苦”、最後一毛未拔的前首輔:
大學士陳演,每自稱廉相,劉宗敏收拷演,夾足者再,征其黃金三百六十兩,或曰勒銀三萬兩,金三千兩,珠三鬥,更於平則門外土庵中,發其所瘞白金一萬兩。[81]
捐款運動中僅捐五百以示廉潔的現首輔魏藻德,這次也神奇地交出一萬三千兩。退休大太監王之心,人傳“家貯見銀三十萬”,崇禎勸捐,他以“連年家計消乏”,獻銀一萬。等闖軍用刑追要,卻交出十五萬兩現銀附帶諸多珍玩。闖軍“以為未合見銀三十萬之數,夾之至死”,如此看來,現銀三十萬的傳聞,倒確實有些“冤枉”他了。[82]
就這樣,闖軍從貴族、大僚、太監和富人嘴裏,摳出了七千萬兩白銀!而不久前,在崇禎皇帝緊急動員下,眾官戚以揮淚如雨、砸鍋賣鐵狀,僅捐二十萬兩。兩者相差,逾三百五十倍之多。
七千萬兩白花花的銀子,迅速“腐蝕”了起自寒餒的農民軍。他們何曾見過如此的金山銀山,“革命鬥誌”霎時銷磨一空。與吳三桂、滿清聯軍大戰一片石的前一周,大順政權的領袖們全身心撲在驟然所獲之巨大財富上:
戊辰(四月十一日),自成聚劉宗敏、李過於宮中,拘銀鐵諸工各數千,盤斂庫金及拷訊所得,並金銀諸器鎔之,千兩為一餅,中鑿一竅,貫大鐵棒,凡數萬餅,括騾馬數千輛,馬騾橐駝數千,裝載歸陝。[83]
此事,《明季北略》亦有記,惟日期稍後,為四月十六日,金銀熔鑄形式則為“大磚”而非“餅”。[84]十天後,李自成從山海關敗回北京,當夜啟程西去,“大驅馬騾三千、橐駝一千載輜重歸陝,以偽將軍羅戴恩將親信萬騎監之而西”[85],蔚為壯觀。而《丹午筆記》有更生動的情景:“闖賊之焚宮西走也,百萬之眾,各有所攜,倉皇奔走則棄之,狼藉滿途……大半委棄山西,後有得此致富者。”[86]俗雲“英雄難過美人關”;其實,金錢一關“英雄”們曆來也不好過。眼看叱吒風雲的起義大軍,被阿堵之物弄得狼狽如此,隻能憫而歎之。
目送闖軍滿盆滿缽、車載駝馱、逶迤而去的長龍般背影,筆者眼前不禁再度浮現趙士錦筆下一貧如洗的國庫。刹那間,越過國家破產、破落的景象,我們重新看到它“富強”的一麵。七千萬兩,闖軍一個月在京追款所得,居然達到明朝年財政收入總和三倍有餘!它們來自一個大約一千人的群體(以“縛文武勳戚、大僚津要八百員,送權將軍劉宗敏拷訊”加以估算)。可惜彼時沒有“全球富豪排行榜”,否則,以明帝國首屈一指的發達國家地位,這千把人中當不乏十七世紀“全球富豪榜”的前××強乃至首富。
似乎,我們得修正一下明朝業已一貧如洗的說法——它仍是當世最富之國度。隻不過,富得不是地方,泰半財富都跑到一小撮人腰包裏去了。這些人,隻及當時中國總人口的幾萬分之一。
算算這樣的賬,好處顯而易見,許多事情都一目了然,不必鉤玄摘秘、多費唇舌。數字是枯燥的,卻也是簡明、直觀的,不會跟我們兜圈子、玩弄辭藻、搞形而上學。把一組組數字排列開,嚴肅、客觀的事實就在其中。人類也是漸漸明白數字的重要性。誠實、透明且管理有序的社會及其製度,有很嚴格的數字意識,不僅尊重它,而且借重它實行管理。相反,也有對數字抱玩忽態度的,指標張口就來,比如“七年趕英,十年超美”之類,後果自然無待多言。
七
以下,明代曆史舞台從北京移到南京;此刻,我們的寫作難度加大了。在古代,官史中各種統計數字不難尋找,所以直到崇禎為止,無論在《明史》《明實錄》(包括其中的未完成本《崇禎長編》)中,可征引、利用的材料還算豐富。官史以外,當時私家治史,也不乏講求實證的力作,例如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和沈榜的《宛署雜記》。逮至弘光間及弘光後,雖然感激於時代,民間寫史湧起高潮,各種親曆記、回憶錄和評傳目不暇給,以致在我看來構成了中國報告文學或非虛構寫作一次罕見爆發。然而,欲從中求取當時財經方麵的線索,常常空手而回。這或係私史的一個先天不足,畢竟不能占有官方的各種確切數據。另外,這段曆史在清朝早中期的敏感性,可能也在相當程度上造成材料的流失。不過,也不是沒有主觀上的原因,比如過於看重別的東西。同樣是講述弘光史事,李清《三垣筆記》就難得地有幾段財政方麵的細說,顯出眼光不同。全祖望給此書寫跋道:“當時多氣節之士,雖於清議有功,然亦多激成小人之禍,使皆如映碧先生者,黨禍可消矣。”[87]這是從黨禍角度看,恐怕跳出氣節、清議還有另一功效,亦即著眼點更易放在實務上,故而當大家都不甚關心數字時,李清卻能夠留意。
不過,即便《三垣筆記》,也沒有連貫地關注和勾勒弘光朝的財經脈絡,在這方麵,我感覺具有一種完整性的,是李天根所著《爝火錄》。
這書成稿較晚,在清朝乾隆年間。作者藉藉無名,連生平亦不甚詳,平生除了這部《爝火錄》,不曾留下別的。但他對此書卻頗為自負,說:“欲知弘光、永曆事者,觀此足矣!”所以這麼自信,是由於編寫完全抱著實證的態度,窮稽究核,以致敢於宣稱“無一字出之於己”。點校者做了統計,該書“引用史籍一百一十七種,各省通誌、府、縣誌十七種,文集、年譜二十種”。當中,多稀見亡佚史料,“繆荃孫在當時便已經指出,有不少均為‘不可見之書’。時至今日,散失的自然就更多了。我們根據謝國楨先生的《晚明史籍考》增訂本作了統計,其中為謝氏列為‘未見諸書’的有十四種,為謝氏未著錄的有四十種,兩者共計五十四種。這就是說,《爝火錄》所引用的書,有半數以上在今天已難於見到了。”[88]
按我個人體驗,讀《幸存錄》《甲乙事案》《弘光實錄鈔》《青燐屑》等,難免跟隨作者扼腕悲憤,雖然這也是那段曆史的一種內在情緒。讀《爝火錄》,情緒化反應幾乎沒有,因為作者很注重出示材料和數據,大臣們在討論什麼、朝廷做出了什麼決定、涉及什麼問題、包含什麼具體內容和背景……比較一下從兩種書得來的印象,我發現前者所帶來的淆亂和歧義,都被後者簡化。關於弘光朝何以短短一年即告垮台,隻須平靜麵對所有的數據,也就不再為之困惑。
八
1644年6月7日,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監國,同時發布《監國諭》。這個文件,諸多史著如《弘光實錄鈔》《甲乙事案》《平寇誌》《明季南略》,提都未提,《聖安皇帝本紀》《南渡錄》《國榷》《南疆逸史》《小腆紀年附考》等,雖提及,卻極簡。唯一備其全文(或至少接近於全文)者,即《爝火錄》。由於諸家的淡漠,我原以為那不過官樣文章,但從《爝火錄》細讀原文才知並非如此,其實是個重要的曆史文本,包含許多重要信息。
一般來說,即位詔書之類,確乎都是官樣文章,其話語多半不必認真對待。但此番有所不同。這次,是明朝遭受重創、大行皇帝死於非命、國勢近於瓦解之際,倉猝間扶立新君、為此而發布的文告。它會如何談論、認識和總結所發生的一切呢?這是我們頗為好奇的事情。
果然,《監國諭》第一條就說:
連年因寇猖獗,急欲蕩平,因而加派繁興,政多苟且,在朝廷原非得已,而民力則已困窮。今寇未平,軍興正棘,盡行蠲派,實所不能,姑先將新加練餉及十二年以後一切雜派,盡行蠲免,其餘新舊兩餉及十二年以前各項額征,暫且仍舊,俟寇平之日,再行減卻。貪官猾胥朦朧混派,使朝廷嘉惠窮民之意不獲下究,詔差官會同撫按官即行拿問,一麵題知。如撫按官徇私容庇,並行重處。[89]
包含三點內容:一、承認多年以來加派過重,民力竭窮;二、宣布停征“三餉”中的練餉,及崇禎十二年以後其他雜派(練餉之征,即起於崇禎十二年),但此前兩項餉額,即遼餉和剿餉暫時不能停收;三、承認曆年除由國家明確規定的加派外,地方政府或“貪官猾胥”也有自作主張另行加派者,對此中央將派人會同地方官堅決製止。
雖然“大赦天下,與民更始”,從來是新君即位的一個“習慣動作”,我們不必信以為真。不過,將上麵這段話從反麵讀,又自不同,它等於官方的一個自供狀:多年來,國家到底壞到什麼程度,又壞在什麼地方。關於“三餉”保留兩餉,附帶補充一個材料;《國榷》載:“又議赦書,史可法曰:‘天下半壞,歲賦不過四百五十餘萬,將來軍餉繁費,則練餉剿餉等項未可除也。’”[90]經過如此,但據《監國詔》,談遷應該是將“遼餉”誤寫為了“練餉”。
曆數下來,《監國詔》欲“與民更始”的條款多達三十條。每一條,我都從反麵看,作為明朝所以走到今天的自供狀。本文先前涉及的明朝賦稅,不論傳統的、曆來要收的,或是因為“有事”而額外加派的,有兩個特點,即:一、都是大宗的,二、都是“合法”的(即由朝廷經過“合法”程序明文規定)。現在,經《監國詔》我們才獲知,除此之外尚有許許多多以各種名義、由地方或權勢者擅自收取的費用,這部分錢物也有兩個特點,一、極其瑣碎、分散,二、沒有任何合法性。
例如第二條中說,在漕糧運輸環節,“官旗”(官員、旗校)“向有劃會使用、酒席飯食、花紅(賞金)等項,民間所費不貲”,這些巧立名目的報銷入賬內容,最後也都“混征”在漕糧之內而由百姓負擔,是典型的借飽私囊、揮霍民脂現象,曆年由此究竟貪蠹多少,無法統計。著令禁止,“有仍前混征者,官吏、弁旗並行拿究。”[91]
第三條宣布,崇禎十四年以前“南北各項錢糧”,凡是百姓欠而未繳者,從此蠲免(已解在途者除外)。但特別強調,官吏不許將這一旨意向民眾瞞而不宣,而繼續“混征”;其次,已解在途的部分,不許官吏“通同侵盜”,亦即借朝廷蠲免之機將民已繳納、已在運往國庫的錢糧竊為己有。[92]從所強調的這兩點,足可想象各地吏治之壞達於何種地步,誠所謂“碩鼠”滿地。
第四條說:“江南、浙西之民,最苦白糧一項,合行改折一半。”[93]所謂“白糧”,是明代一種“特供品”,取自蘇州、嘉興等江南五府,以當地所產優質白熟粳米、白熟糯米,經漕運輸往京師,供應宮廷、宗人府(皇親)或作為百官俸祿之用。轉用我們當代語彙,就是“特權階層”之專用物資。除悉數取自江南,它另有一特點,即“民收民解”,農民不單按期按量繳糧,還要自行組織運輸;一句話:一條龍服務,負責到底。此項費用極其浩巨,史稱“民一點糧解,未有不賠累、破家、流涕、殞命者”,“江南力役重大莫如糧解”。[94]
第五條:“十庫錢糧……不許私派擾民。”[95]需要注意的,是“私派”二字。既申禁止,就可知其存在;並且,不到相當程度,顯然也無須上諭特申。
第十三條:“近因餉匱,派報營官富戶助餉,甚為騷擾。除曾奉明旨酌減外,其餘盡準豁免。但寇亂未靖,軍興不敷,各人亦應捐輸助國,以勵同仇,即照捐數多寡,分別甄錄。”[96]此條雖與普通民眾無關,卻同樣逾於法外,我們不因被“騷擾”者是富人,就覺得可以容納一種非法行徑。重要的是,這個朝廷已完全不講規矩,以致捐款都成為搞錢、勒索的方式。
第十四條:“關稅增加太多,大為商民之害。今止照崇禎三年舊額,征解其正稅,之外一切新加、私派、捐助等項,盡行除免。如有額外巧立名色,婪行侵肥,大法不赦。至於柴米二項,原無額稅,近年自私設立,甚至借名禁糴,索騙多端,殊為可恨,以後俱行裁免。又各關冗員、冗役為害商民,須撫按官嚴行清察,務令裁就原額,如徇情虛應,定坐通同之罪。”[97]此條所涉,係商業稅及財物流通中產生的收費。明朝的苛捐雜稅以及因腐敗而來的濫收、亂收,於茲洋洋大觀。詔書表明,明末之稅,除所謂“正稅”亦即依法而收的外,還以新加、私派、捐助等方式增設了許多別的稅。這需要特別注意,因為既然是“巧立名色”、亂增亂設,必然不列入財政統計之內,換言之,人民賦稅負擔實際遠遠大於官方彙總的數額。這些妄行增設的稅收,多少入了國庫,多少被地方和官吏“婪行侵肥”,隻能是無法確知的謎。這且不論,更有一些費用,連“征收”的名義都沒有,而是官吏們假公權直接從事“索騙”。詔書中提到“借名禁糴”,禁糴,是特殊情況(例如災荒)下實行的糧食貿易管製[98],卻被官吏借以索賄、敲詐商賈。至於“各關冗員、冗役”一句,尤其可怕,它描繪出明末稅務機關因瘋狂斂財之需而膨脹不已,人員大超“原額”,形成一支“為害商民”的收費大軍,這種現象因有巨大利益驅動,似乎已成痼疾,致詔書一麵厲命“嚴行清察”、“務令裁就原額”,一麵非常擔心旨意被“徇情虛應”,根本得不到執行。
十二天後,朱由崧正式即皇帝位,所頒即位詔書又有幾條關於減稅降賦的內容。如,民間交易(買賣田產、房產等),“先年稅契不過每兩二分三分,今已加至五分”,現規定“每兩止取舊額三分”;如,朝廷鼓勵開墾屯種,但官吏往往“新墾未熟而催科迫之”,致使民間全無積極性,現規定凡新墾之地都待“三年成熟後”再征其賦,且“永減一半”。[99]
兩份詔書信誓旦旦的承諾,我們不必理會。以弘光朝的情形,且不說它是否真的準備做到,客觀講,也很難或不可能做到。但透過所列舉的那些擬予糾正、拗救的現象,我們對明朝末年的賦稅有了更多細節性認識。在這些細節麵前,我們覺得“賦稅沉重”這樣一句話,現在是那樣不痛不癢、蒼白無力;我們甚至覺得那無法再稱為“賦稅”,而根本就是洗劫和強奪。
為此,引證一個材料。崇禎十六年(1643),有無知生員名蔣臣者,於召對時建議:“鈔法可行,歲造三千萬貫,一貫直一金,歲可得三千萬兩。”什麼意思?就是大量印鈔。身為國家財政高官的戶部侍郎王鼇永,也罔顧常識地附議:“初年造三千萬貫,可代加派二千餘萬,以蠲窮民。此後歲造五千萬貫,可得五千萬金。所入既多,除免加派外,每省發百萬貫,以佐各官養廉之需。”因缺餉而抓狂的崇禎皇帝,對這種胡言亂語,居然立即采納施行。“乃設內寶鈔局,晝夜督造,募商發賣,而一貫擬鬻一金,無肯應者,京商騷然,卷篋而去。”[100]
這樣的國家,倘若還能維持下去,才是咄咄怪事。
九
所以,南京政權所幻想的延其國祚,根本是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我們不談賢愚正邪,也不談君是否明君、臣是否能吏,在弘光朝,這些其實是偽命題。都說“事在人為”,誠有是言,然而當國家信譽徹底透支的時候,這句話隻能改作“事不可為”。《明季北略》記:
崇禎末年,在京者有“隻圖今日,不過明朝”之意,貧富貴賤,各自為心,每雲:“韃子、流賊到門,我即開城請進。”不獨私有其意,而且公有其言,已成崩解之勢矣。[101]
並評論道:“當時政敝民玩如此,申酉之變,不察可燭。”“玩民”在先,於是“民玩”隨後。國家對人民極盡刻薄,人民對國家也就毫無眷戀。所謂“韃子、流賊到門,我即開城請進”,不是因為相信未來更好,隻是知道沒法比現實更壞。
“萬曆末年,合九邊餉止二百八十萬。”“至四十六年,驟增遼餉三百萬。”僅“遼餉”一項即在原來整個邊防費用基礎上暴增一倍有餘。然而,“時內帑充積,帝靳不肯發。”明明有錢,卻捂住不用,非轉嫁於百姓,盤剝民間,且不斷加碼,橫征暴斂數十年之久。百姓就像取之不盡的提款機,皇帝及其就食者似乎“爽”得不行,居然不知道何謂寅吃卯糧,等真需要錢時,卻發現提款機已不能工作。
這便是弘光朝的終極困境。跟二三十年前不同,此番朝廷真正缺錢,真正窘於財政。它最不可能就賦稅減這免那,卻偏偏在《監國詔》《即位詔》中做出許多保證和承諾。我們與其視為謊言,不如視為笑話。事到如今,明朝已明了其所以落到這田地,根因即在榨民過度,為生存計,它必須停止壓榨。
然而事情的荒謬性在於,也是為了生存,它恰恰又必須繼續壓榨。一開始,弘光朝就處於這種二律悖反的焦慮。討論《監國詔》條款時,向百姓讓步的幅度本來更大,提出“三餉”並廢,卻遭到史可法反對,要求僅廢“練餉”,而將“遼餉”和“剿餉”均予保留。這自非別人比史可法更“愛民”,而是史可法比別人更務實,知道實難盡免。
後來,李清《三垣筆記》的一筆敘述,等於為我們具體解釋了原因:
上(朱由崧)即位後,楚鎮及四鎮頻以匱告……楚鎮兵五萬餘,需銀一百八萬,四鎮兵各三萬,需餉二百四十萬,本色一百萬。……京營六萬,需餉一百二十萬……複有江督、安撫、蕪撫、文武操江,鄭鴻逵、鄭彩、黃斌卿、黃蜚、卜從等八鎮,共兵十二萬,計餉二百四十萬,合之七百餘萬。而大司農綜計所入(一年全部財政收入),止六百萬。而七百萬之外有俸祿國用之增,六百萬內有水旱災傷之減,太倉(國庫)既無宿儲,內帑涸無可發,漕糧改折,此盈彼詘。[102]
收支懸殊,根本為負數;一年所入,不談全部國用,僅供應軍隊都還差一百萬兩以上,而六百萬收入本身實際卻並不能保證,會因災害等減少。所以說“七百萬之外有俸祿國用之增,六百萬內有水旱災傷之減”,裏外出入,豈止是捉襟見肘?
況且李清所列賬單,隻是“固定支出”,除此之外,還有大量隨機發生的用款。讀書中,筆者隨手記下一些:甲申五月二十八日,晉平西伯吳三桂為薊國公,“給誥券祿米,發銀五萬兩、漕米十萬石,差官齎送。”[103]七月初四,組建以左懋第為首的北使團,“給銀三萬兩,為山陵道裏費。”[104]七月初九,命戶兵二部發銀十萬兩,以及與一千匹騾馬等值的銀兩,“接濟山東撫鎮軍前急需”[105],同日,禦史陳藎奉命募兵雲南,給予餉銀三萬兩。[106]八月,太後(弘光之母)由河南迎至,“十四日,諭戶、兵、工三部:‘太後光臨,限三日內搜刮萬金,以備賞賜。’”十六日,有關內監為安置太後請求給予工科錢糧、宮中陳設用具等“約數十萬兩”,工部等“苦點金無術,懇祈崇儉”,朱由崧“不聽”,結果不詳(料不能完全應命)。十七日,工部侍郎高倬報告,為迎迓太後,光祿寺已“費銀六千八百六十餘兩,廚役衣帽工料銀九百四十餘兩”。[107]九月二十日,“給河南巡撫越其傑十五萬兩,令募兵屯田。”[108]乙酉年春,籌備弘光皇帝大婚,僅采辦禮冠一項,“需貓睛、祖母碌,又重二錢珠及重一錢五分者數百粒,又一錢及五分珠千粒,監臣商人估價數十萬”,戶、工二部和京兆三方,百般努力,措得二萬餘兩,“內府執言不足”,後經聖旨“定為三萬”。[109]而據《爝火錄》,除禮冠外,還有“常冠一萬兩”[110]。餘如,宮中銀作局雇用工匠一千人,“人日給工食銀一錢二分,每月支銀三千六百兩”,全年四萬三千二百兩[111]……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它們都不在《三垣筆記》七百餘萬兩兵餉之內。
十
我們曾一再說,南京弘光政權坐擁東南“天下財賦所出之地”,物力充裕。那是相對而言。跟滿清或大順、大西比,它的條件算最好的。不過,此時江南今非昔比,一來戰亂年代,生產較承平時大降,二來多年重賦,民力早剝光抽盡,三來上天示儆,《爝火錄》載:“大旱,自五月至是(甲申十一月)不雨。”[112]也就是說,從朱由崧登基起,江南春、夏、秋三季無雨,旱情十分罕見。祁彪佳日記也屢次提到大旱,並記下自己作為地方官率民眾祈雨的情形。八月二十八日,戶科吳適奏言:“舊都草創,一事未舉,萬孔千瘡,憂危叢集。又況畿南各省是處旱災……”[113]這場大旱對弘光朝確如“屋漏偏遭連夜雨”,曆來富甲之江南,在這一年其實是老牛喘汗,力所不支,民生倍艱。吳江詩人潘檉章描述說:“升鬥竭所餘,滿腹輒廢卮。”[114]靠乞食和別人周濟弄點飯吃,所謂詩酒風雅,全然談不上的。
即便朱由崧本人,我們也不能說他鋪張奢侈。例如前麵引述過乙酉年春他為自己辦婚事,花了三四萬兩銀子做禮冠,似乎相當破費,然而跟他父親、老福王朱常洵當年相比,卻隻能稱為寒酸。朱常洵的身份不過是親王,連皇太子都不是,可萬曆皇帝為了給他辦婚事,單單蓋房子就花了二十八萬兩銀子,婚禮上再用掉三十萬兩[115],真是揮金如土。後來,為朱常洵“之國”,萬曆皇帝又賞田四萬頃為他送行[116],派出“舟千一百七十二艘、從卒千一百人”[117]的嚇人船隊,滿載而往。所以,朱由崧以堂堂帝尊,結婚有幾萬兩可用,草民雖不免咋舌,在他卻已算是克奉節儉、委屈之至了。
當臣工們屢以國用不支提請凡事從簡,壓低甚至回絕他的某項開銷時,朱由崧也不耐煩、也曾甩臉色,不過他的生活確實談不上花天酒地,那倒不是因為其品質較父親、祖父為佳,而是實在沒有條件供給他那樣的生活。他這個皇帝,當得比較憋屈。從登基之日起,財政問題就像繩索一樣,始終纏繞著他。《監國詔》《即位詔》裏那樣的漂亮話,若在過去各朝,都是說說而已,對朱由崧卻可不是什麼漂亮話,而是必須麵對的現實。
按李清開出的賬單,弘光朝即便緊緊巴巴過日子,一年起碼也有一百五十萬兩左右的窟窿。到處都在伸手要錢。史可法督師揚州啟程前,上《請頒敕印給軍需疏》,詳細開列了大炮、鳥銃、刀槍等“各項軍器”造買費用,要求授權他支配“貯淮揚之銀”、“泊河湖之米”、“解北之銀”,外加“二三十萬金,攜帶前行”。[118]五月二十九日,時任巡撫應天安徽等處禦史的左懋第,上疏索要長江戰船,“即以水兵六千計之,亦須少舡三百餘隻,或募或造”,戰船之外,如“水陸士卒、火藥器械之類”所費,也應“次第計算,請命施行”。他沒有提出具體數額,但想必該是一大筆錢。[119]乙酉年二月十三日,督餉侍郎申紹芳報告,兩淮運使所押解的白銀一萬兩,居然被總兵鄭彩擅自“截留”。[120]同年三月二十一日,汝寧總兵劉洪起,“以缺餉撤兵還楚”[121]……
說是要“與民休息”,實際容不得“休息”。朝廷第一要務便是搞錢,我們不清楚承諾蠲免的各項是否果行,卻看見了不少“開源”、“創收”的新辦法、新品種。例如,增設酒稅。“馬士英奏沽酒,每斤定稅一文。”[122]一旦增設,即遭爭搶,插手部門多達十一個,戶部尚書張有譽反映:“京城糟坊不滿百,酒每斤稅錢一文,既委府佐,又責五城,凡十一衙門,豈成政體!”[123]又如,增設洋稅即出海稅,“馬士英疏請設洋稅,開洋舡每隻或三百兩,或二百兩,設太監給批放行,於崇明等縣起稅,如臨清關例。”[124]又如,“納銀充貢”,“廩生納銀三百兩,增生六百兩,附生七百兩。”[125]幾個名詞代表明代府州縣官學學生的不同種類,廩生相當於正牌公費生,增生是擴招生,此外又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者,稱“附生”。古代學而優則仕,諸生將來前途是拔貢(進入國子監),然後有做官資格。所以“納銀充貢”實即變相賣官鬻爵。又“免童生應試”,“上戶納銀六兩,中戶四兩,下戶三兩”,溧陽知縣李思謨因拒不執行這項政策,竟遭“特降五級”處分。[126]不久,變相賣官變成明碼標價:
武英殿中書納銀九百兩,文華中書一千五百兩,內閣中書二千兩,待詔三千兩,拔貢一千兩,推知銜二千兩,監紀、職方萬千不等……至乙酉二月,輸納富人授翰林、待詔等官,故更雲“翰林滿街走”也。[127]
計六奇回憶說,這樁買賣還頗為興隆:“予在書齋,今日聞某挾貲赴京做官矣,明日又聞某鬻產買官矣,一時賣菜兒莫不腰纏走白下(南京別稱)。”[128]中國人普遍有做官夢,朝廷既然肯賣,想過一過官癮的人也很踴躍。
此外,尚有許罪官輸銀自贖、命官員佐工(捐款)等著數,不一而足。過去,把“拜金主義”安在資本主義頭上,好像隻有資本家才掉在錢眼兒裏。其實“封建主義”何嚐不愛錢?眼下,明朝便毫不掩飾“金錢至上”的嘴臉,為了錢,禮義廉恥全顧不上了。
說來亦屬無奈,該收的錢很多收不上來,例如,“兩浙巡鹽李挺欠課二十六萬兩”[129],蘇州、鬆江兩府三年欠征三百十一萬八千五百兩,已征而未上繳九十五萬六千多[130]。朱由崧急眼了,和朱家諸先帝一樣,他開始疑心大臣辦事不利,而派所信任放心的閹奴到地方催要。五月十五日,登基當天,即命太監王肇基前往浙江督催金花銀,被高弘圖勸阻,朱由崧畢竟剛從監國“轉正”,不便堅持,乃“責成撫按嚴催,不許怠玩”。[131]過了幾個月,他不再客氣,“遣司禮監太監孫元德往浙閩,督催內庫及戶工二部一應錢糧”,“凡年額關稅、兩浙鹽漕、備練商價、給引行鹽,一概隨解。”[132]
事情周而複始。僅數月,曾經以“與民更始”麵目出現的弘光政權,便打回原形。有禦史名彭遇,在《爝火錄》中是個反麵人物。他對馬士英說:“嶽武穆言大誤,文臣若不愛錢,高爵厚祿何以勸人?武臣必惜死,方養其身以有待。”他主動請纓“募兵十萬”,別人問他“餉從何出”,答:“搜刮可辦也。”[133]我觀其言,倒不失坦率。“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怕死”是嶽飛名言,彭遇敢於駁斥,道德上可鄙,證之以現實反而不錯。至於“搜刮可辦”,更是不折不扣的大實話。不搜刮怎麼辦?敢問有誰能夠不搜刮而搞到銀子?果不其然,我們看到後來戶部正式奏請,在徽、寧等府“預征來年條銀”[134],朝廷又回到寅吃卯糧的老路上了。
八月,與弘光帝和太後她老人家母子團聚的同時,在內臣親自坐鎮督催錢糧的浙江,“東陽民變”複起。先是,“縣令姚孫榘(《爝火錄》作“姚孫棐”)借名備亂,橫派各戶輸金”,當地一名叫許都的富戶,被坐“萬金”,卻隻拿出來幾百兩,姚孫榘大怒,“指為結黨造反,執而桎梏之,時輸金者盈廷,哄然沸亂”,在縣衙當場把姚孫榘拖到堂下痛打,後陳子龍與許都友善,以免死說其自首而已,不料浙江巡撫左光先背信,誅殺許都等,複激事變,左光先調兵鎮壓,致東陽、義烏、湯溪數地民眾“各保鄉寨拒敵”,而官兵大敗。[135]
此事後雖平息,卻像一道醜陋的傷疤,刻在弘光朝麵黃肌瘦的臉上。
十一
關於明末財政,曆來談得最多的是拮據。無論在當時臣工奏章,還是後人史論中,缺餉、逋欠、災減之類字眼,隨處可見。這些,都突出了一個“無”,令人們注意力容易放在所謂“困難”上,進而把原因歸之於動亂、戰爭、天災等“客觀因素”或“不可抗力”。
其實,明末財政問題的症結並不在此,比所謂“困難”更嚴重的,是“亂”。它比較隱蔽,內在於體製之中,缺乏透明性,極易被所謂“困難”所掩蓋。戰爭消耗多少、一年賦稅欠收多少、天災造成糧食減產多少,這些數字可以統計出來,明明白白擺在那兒。但是,有多少錢因製度之故暗中化於無形,不單普通民眾不知道,甚至連政權及其官僚係統本身往往也不清楚。這是最可怕的地方。
甲申五月二十六日,禦史米壽圖疏論“清核錢糧”。他說:
軍興以來,民間搜括已盡,庫藏空虛已極,今加派已荷新諭蠲免,而朝廷之有仍還之朝廷。如先帝發造舡銀兩,果否造舡若幹?費銀若幹?餘銀若幹?如發興屯銀兩,今屯未興而原銀化為烏有。若置之不問,亦可惜矣。諸如此類者,當察明清理,為兵餉之用……今後不論是何衙門,有一官便有一官職掌,不得坐耗儲糈,見害則避,見利則趨,須改弦易轍,實心為國雪恥複仇,以盡臣職。[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