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心·頭發(3 / 3)

那是大有根據的:

端委搢紳,諸華之容;剪發曠衣,群夷之服……棺殯槨葬,中夏之風;火焚水沉,西戎之俗。全形守禮,繼善之教;毀貌易性,絕惡之學。[123]

以上幾句,出自南齊顧歡的《夷夏論》。其寫作早在滿清入關之前約一千二百年。比它更早,有《漢書》對匈奴的描述:“夷狄之人貪而好利,被發左衽,人麵獸心,其與中國殊章服,異習俗,飲食不同……是故聖王禽獸畜之,不與約誓”。[124]還有東晉江統《徙戎論》的名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誌態,不與華同。”[125]

何謂文化?從赤身祼體到以獸皮遮羞,即是文化;從以獸皮遮羞再到峨冠博帶,更是文化。人體修飾的每一種變化,都是文化使然,也無不表征了文化差異。這樣一想,我們也就明白冠服發式之不同,並非無關痛癢,的確標識著文化上的高卑美惡。故而,正如顧歡所說:“舍華效夷,義將安取”[126],作為當時自居“天下”最高等文化的華族來說,變易服製,何啻奇恥大辱。幸好過往“諸夷”不大懂得中國人這種心思,對自身文化上的“卑微”亦渾然不覺;這樣,中國總算沒有提前發生為了頭發而血流成河的慘劇,曲阜孔家也才得以“三千年未之有改”。此時不然,越過山海關的這支“胡虜”,明了其文化上的“卑微”,也知道中國人的“驕傲”以什麼為根基,如欲摧毀之必須從哪裏下手……對於中國來說,如果征服者不獨擅長武力,還對文化有意識有想法,麻煩就格外之大了。

十二

還剩下最後一個問題,那也是筆者最想探究的:明亡之際,同是中國人,南北兩地的情形為什麼那樣不同?先是對“賊寇”的態度,北人支持,南人抵觸;然後是對“胡虜”的態度,北人順服,南人反抗。兩個反差彰彰明甚,十分惹眼,凡對這段曆史有一定涉獵者,都應能注意到。然而,究竟怎麼解釋呢?

關於“賊寇”,我們已用不少材料,說明不是民心向背問題。並不存在北方民眾厭倦明朝統治,南方民眾卻懷著美好感情的區別。後者確實不太歡迎北方的造反者,試圖把他們拒於門外。但這並不意味著愛朝廷,兩者並非可以直接劃上等號那樣簡單的關係。相反,在南方許多地方民眾眼中,“賊”與“官”倒不妨劃上等號。

關於“胡虜”,南北兩地遭遇的問題是一模一樣的。滿清並未區別對待,在北方執行一套政策,在南方另搞一套。過去蒙元倒曾有所區別,它將全體居民定為四等,蒙古人自己以及隨之而來的西域色目人為第一、二等,略早而且不太費力就征服的北中國人列為第三等,而把進行了激烈抵抗的南中國人置最末一等。滿清除對“自己人”(滿蒙兩族)搞優惠政策,對漢人倒可以說不分南北、一碗水端平。既如此,為什麼看上去南方漢人要比北方漢人更痛苦、更不滿、更難忍受,就好像受到了格外不好的對待呢?

思索這種奇怪情形,我首先想到魯迅先生《北人與南人》的一段話:

北人的卑視南人,已經是一種傳統。這也並非因為風俗習慣的不同,我想,那大原因,是在曆來的侵入者多從北方來,先征服中國之北部,又攜了北人南征,所以南人在北人的眼中,也是被征服者。[127]

這應該不失為一條解釋。中國曆史上的外族征服者,好像從來沒有來自南方的。而北方,從漢代起,就不斷有入侵者,而且一再成功,大體晉以後都維持著一代華族、一代異族交替統治的曆史,抑或以長江為界,華族、異族分治中國南北。換言之,北中國早已習慣於淪亡(從漢族角度看)或投降,故而魯迅後麵談到南人所以在元朝列四等,又有一段話:

因為他是最後投降的一夥。最後投降,從這邊說,是矢盡援絕,這才罷戰的南方之強,從那邊說,卻是不識順逆、久梗王師的賊。孑遺自然還是投降的,然而為奴隸的資格因此就最淺,因為淺,班次就最下,誰都不妨加以卑視了。[128]

又換言之,我們好像可以因此說,北中國的華族文化傳統不如南中國牢靠,質地也漸漸不那麼純正了。這恐怕是一個曆史事實。隔上二三百年左右,就被“蠻夷”衝垮一次,統治上百年,混居乃至混血,這種情況下,傳統沒法不斷斷續續,質地也沒法不羼雜。當然,這裏隻是就事論事,探討客觀曆史,不含狹隘民族主義的價值判斷。既有這層原因,北中國人與異族之間的文化價值衝突,不如南中國人那麼激烈、那麼有悲劇感,也很正常。像前麵引述的江統、顧歡,都是長江以南漢族王朝人士,就並非偶然。

以上算摸到一些頭腦,但明顯還是比較外圍的東西。

我們想要的,是來自明朝本身的線索;或者說,最後的解釋,應能顯現明朝所特有的社會現實。這當中,我注意到有個最特別、最突出的現象,亦即,明末東南一帶發生的種種,都不局限於知識分子、士大夫階層,而有著相當廣泛的民眾普遍性。

無論在與李自成、張獻忠周旋中,還是如火如荼的抗清鬥爭,我們都看得見民眾的活躍身影。尤其後一事,像之前敘述所展現的,民眾完全成為主體。這種情形,實所未有。盡管戎華之別、夷夏之論源遠流長,過去卻幾乎僅係士階層話題,是所謂文化精英的意識形態。不用說兩漢、東晉和六朝,即便民族意識更強的南宋,普通百姓也談不上充分卷入其中。乙酉年夏季,兩個羅店農民隔河手指清兵破口大罵“檻羊牢豕”,這個鏡頭是帶著典型的明朝特征的。

如要加以概括,筆者願意這樣表述:在明代——起碼是晚明——士夫階層與一般民眾之間,已達成某種“意識形態一致性”。

這是一個相當有實質意義的演進。從先秦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惟上智與下愚不移”,強調士—民之間注定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到晚明士—民一體、趨同、互為表裏,中國社會基層在道義和基本價值觀方麵,已經形成了新的精神紐帶,或新型文化領導權。以往,儒生集團雖也在中國行使文化領導權,卻基本作為皇權附庸,在專製政體與民眾之間扮演中介角色,工具意味濃厚,缺乏獨立性,民眾對之沒有單獨的認同感。而在明代,曆來的兩極——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專製政體與民間社會,被打破了。知識分子士夫作為單獨一極而出現的趨勢,正在形成和明朗。他們作為鄉村社區的主要影響來源,越來越突出,重要性與日俱增。他們自己也有意識與專製政體拉開距離,運用獨立的思想價值資源,發揮獨立的倫理作用,努力發出與專製政體不同的聲音,悄然進行權力話語再分割。這樣的變化,民間社會很快就感受到了,意識到已經出現一種有別於專製政體、與民間立場和利益較為貼近而且朝氣蓬勃的精神力量。較明顯的標誌,就是萬曆末年生成的東林黨。但作為整體現象,這既不自東林始,也不局限於朝臣這樣小的範圍。實際上,它非常廣泛,遍及中國社會的最小細胞——村落,此即“鄉紳現象”。鄉紳是明代社會的全新元素。以往,比如宋唐,雖亦有大量士夫居留鄉間,卻很難稱之為鄉紳,他們與鄉間是遊離的、懸隔的。唯至明代,才存在那種從精神到事務真正融入或介入鄉間社會的士夫,構成“鄉紳現象”。明季,鄉紳在地方的作用愈益關鍵,甚而超過官府乃至朝廷。天啟四年(1624),蘇州著名的“五人義”事件,充分演示了立於鄉紳—民間互動基礎上的社會再組織情形。有民望的士夫周順昌、周起元、楊薑等,與五大民間領袖顏佩韋、馬傑、楊念如、沈揚、周文元,攜手對抗皇帝佞倖、把持朝政的魏忠賢及其黨羽毛一鷺等,闔城響應、支持,形成非傳統非“江湖式”造反、具近代民運色彩的群體事件。萬曆末年,鬆江民眾焚燒董其昌宅邸一事,則作為日常生活當中的例子,顯示了鄉紳對地方的影響以及如何影響。吳建華的一篇專論,就此做了細膩的分析,讀者願知其詳,可徑讀之,茲隻引其結論性的一語:“在鄉士大夫與士人是支配明代城鄉共同體的主流勢力。這個社會精英群體的一言一行都將影響政府管轄的措施和效果,影響普通民眾的行為和心態。”[129]我想說,這樣的評論,明代以前大概並不成立。

從東南情形看,士夫—民間的新型互動,或者說“意識形態一致性”,在明末達到了相當充分的程度。平時的重大地方事務及日常矛盾處置,已對此形成很大依賴,而官府乃至朝廷中央的影響反而靠後,甚至有邊緣化跡象,有它沒它均可。換言之,即便官府不存在,當地社會與民眾仍能組織起來,甚至組織得更好。乙酉年五月,南京投降後的東南現實,有力證明了這一點。江陰、嘉定兩地大型抗清行動,以及無錫、常熟、休寧、徽州、貴池等多處遊擊性質的抗清活動,都是在政府缺失的背景下,得力於鄉紳—民間這條紐帶。這種現象的後麵,便是士夫、民間基於共識和互信,形成合力(往往是反抗的合力),去貫徹共同意誌、追求共同利益。就曆來的中國社會關係而論,這是極重大的、堪稱帶突破性的動向,假以時日,中國社會基本結構與模型因此有所變革,絕非不可期待之事。可惜,滿清以外族入主所勢必伴隨的高壓統治,大大削弱、抑製了鄉紳—民間新型關係的變革性潛質。雖然有清一代,鄉紳—民間關係也繼續存在下去(太平天國時即曾發揮作用),但其反抗性明顯流失,更多地僅僅作為一種地方穩定杠杆而已。

以上分析,大致可以從意識形態及社會組織兩個層麵,解釋明末東南民眾“拒寇抗虜”這種表現的由來。但是,它仍不能解釋為什麼東南民眾有此表現,而北方民眾卻沒有或甚少有。

回答後一問題的方式,相當簡明,隻須實證。

我們從一組數字談起。明代二百多年曆史,科舉考試所產生的殿試頭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和鄉試第一名會元,總數共244人。其各省分布及排名如下:第一,南直隸(含今蘇皖兩省)66人;第二,浙江48人;第三,江西48人;第四,福建31人;第五,陝西(包括甘肅)9人;第六,湖廣8人;第七,北直隸7人;第八,山東7人;第九,四川6人;第十,廣東6人;第十一,山西4人;第十二,廣西2人;第十三,河南2人。[130]

對這些數字略作分類,得到以下結果:一、東南一帶(蘇、皖、浙、贛、閩)人數達193人,幾為其餘地方四倍(後者全部相加為51人)。二、南直一省人數,便超東南以外各地總和。三、浙、贛、閩三省,各自人數都接近於他處總和。四、以南北分片看,南部諸省即南直、浙、贛、閩、湖廣、川、粵、桂共215人,北部諸省即陝甘、北直、魯、晉、豫僅29人。

至此,答案可謂一目了然:明清鼎革之際,南北方頗相懸殊的表現,是長期以來文化重心隨經濟重心不斷南移的結果。這個過程,遠自東晉始;以後,北方蠻族每侵入一次,華族的經濟、文化重心就為之南移一步。中間當然還有反複,但南移趨勢不斷且逐步深化,及至明代,正統華族文化的中心,已處長江中下遊一帶,北方則失卻純正、轉為雜蕪,“混血”特征突出。

這個過程,實際上同時發生了兩件事。一是中原文化的華族正統性不斷流失,二是長江中下遊的化外性不斷減弱、消失,取代中原成為華族文化的正統地。我們隻須回看春秋時的情形,就知道南北方是如何悄然發生這文化上的流轉。在那時,長江中下遊與西北的狄戎一樣,本屬化外之地。但經過代代南移,中原文化正統及精英大舉轉移過來,東晉、南宋兩次最大的遷徙,都向東南輸送了大批豪族和文化精英,江浙許多大姓望族,祖籍原在黃河流域,而福建客家人多來自河南,則人所共知。

北方則隨著戰亂和自然條件惡化,從經濟到文化不斷衰落。東晉以後,大致上保持胡華混居的狀態。即以今天北京論,其居住、飲食、風俗、地名乃至相貌、體形,其元素、來源均較雜蕪,留下種族融合的深刻痕跡。

文化的流轉,隨著時間推移,以悄無聲息的浸潤方式,一點點地改變和影響社會現實、社會發展,令文化質地、成分、積累和人才生產的差異逐漸加大。其結果,最終則凸顯於科舉的榜單。到明代,文化分布、人才分布呈現明顯的南重北輕格局。東南一帶,講學、出版、藏書、藝文等文化事業,全麵領先。尤為關鍵的是,由於思想和人才積累雄厚,東南一帶在政治變革和社會再組織上,明顯處在有利地位。剛才講到鄉紳—民間的新型關係,北方基本無覓其蹤,東南卻已十分活躍、強勁崛起。也許還記得我們在談桐城情況時,先賣了個關子,按下未表,至此則不言自明:以其方圓百裏的彈丸之地,而持續百年、源源不斷產生名臣碩學,居然成為天下文藪;這不止是簡單的人文薈萃,更表現了一種社會脈絡。一個地方,有此脈絡或無此脈絡,相差豈能以道裏計。故而,明清鼎革之際,南北判然有別的情形,既揭示了兩邊文化傳統在各自曆史情境下的走向,也是不同社會狀態、發展趨勢的一種鮮明對比。認識到這兩點,恐怕比僅僅從中談論民心向背、民族氣節一類話題,更切中於當時曆史的緊要。

【注釋】

[1]蕭善因選注《元散曲一百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48頁。

[2]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中華書局,1976,第4092頁。

[3]宋濂等《元史》卷一百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二,中華書局,1976,第4092頁。

[4]張廷玉等《明史》卷二十四,中華書局,1974,第333頁。

[5]計六奇《明季北略》北都崩解情景,中華書局,1984,第350頁。

[6]趙士錦《甲申紀事》,趙士錦等《甲申紀事(外三種)》,中華書局,1959,第9頁。

[7]計六奇《明季北略》北都崩解情景,中華書局,1984,第350頁。

[8]收於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另有中國曆史研究社編、神州國光社出版之“中國曆史研究資料叢書”本,題《虎口餘生記》,脫誤較多,茲依《甲申朝事小紀》所載。

[9]邊大綬《虎口餘生紀》,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00頁。

[10]邊大綬《虎口餘生紀》,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00—401頁。

[11]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188頁。

[12]趙士錦《北歸記》,趙士錦等《甲申紀事(外三種)》,中華書局,1959,第23頁。

[13]趙士錦《北歸記》,趙士錦等《甲申紀事(外三種)》,中華書局,1959,第24頁。

[14]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5頁。

[15]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6頁。

[16]《漕撫路振飛上總督張國維書》,趙士錦等《甲申紀事(外三種)》,中華書局,1959,第25頁。

[17]李光壂《守汴日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第5頁。

[18]李光壂《守汴日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第7頁。

[19]李光壂《守汴日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第31頁。

[20]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77—493頁。

[21]毛慶蕃《題辭》,馬其昶《桐城耆舊傳》,黃山書社,1990,卷首。

[22]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87頁。

[23]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92頁。

[24]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94—495頁。

[25]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95頁。

[26]李天根《爝火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77頁。

[27]談遷《國榷》,中華書局,2005,第6078頁。

[28]談遷《國榷》,中華書局,2005,第6088頁。

[29]劉宗周《劉子全書》卷之十七奏疏,華文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影印本,1968,第1292頁。

[30]李天根《爝火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131頁。

[31]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3頁。

[32]史可法《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第3頁。

[3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6頁。

[34]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3頁。

[35]李天根《爝火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132頁。

[36]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215頁。

[37]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3頁。

[38]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2頁。

[39]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6頁。

[40]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216頁。

[41]李天根《爝火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132頁。

[42]史可法《報高兵移瓜州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第6頁。

[4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4頁。

[44]史可法《報高兵移瓜州疏》,《史忠正公集》卷一,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第6頁。

[45]該疏《史忠正公集》未錄,茲據《明季南略》所載片斷。

[46]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233頁。

[47]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3頁。

[48]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4頁。

[49]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233—234頁。

[50]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6頁。

[51]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33頁。

[52]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33頁。

[53]徐鼒《小腆紀年附考》,中華書局,2006,第184頁。

[54]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31頁。

[55]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35頁。

[56]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36頁。

[57]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46頁。

[58]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64頁。

[59]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468頁。

[60]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520頁。

[61]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539頁。

[62]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552—554頁。

[63]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種)》,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第558頁。

[64]李天根《爝火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第110頁。

[65]彭孫貽《平寇誌》卷之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270頁。

[66]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黃宗羲全集》第一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24頁。

[67]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黃宗羲全集》第一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第24頁。

[68]鮑彥邦《明代白糧解運的方式與危害》,《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1982年第3期。

[69]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1頁。

[70]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3頁。

[71]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7頁。

[72]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第487頁。

[73]彭孫貽《平寇誌》卷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第14頁。

[74]毛澤東《和中央社、掃蕩報、新民報三記者的談話》,《毛澤東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590頁。

[75]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3頁。

[76]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4頁。

[77]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4頁。

[78]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4頁。

[79]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7頁。

[80]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5頁。

[81]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9頁。

[82]王先謙《東華錄》此句寫為:“殺遼東民乃太祖時事,我等亦不勝追悔。”多出“太祖時事”等字樣。見該書天聰六,《續修四庫全書》三六九史部編年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88頁。

[83]蔣良騏《東華錄》卷二,中華書局,1980,第32頁。

[84]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8頁。

[85]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25頁。

[86]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24頁。

[87]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27頁。

[88]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30頁。

[89]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30頁。

[90]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34—135頁。

[91]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36頁。

[92]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0頁。

[93]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3頁。

[94]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1頁。

[95]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5頁。

[96]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6頁。

[97]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7頁。

[98]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7頁。

[99]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7—148頁。

[100]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8頁。

[101]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8頁。

[102]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4頁。

[103]許重熙《江陰城守記》,《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52頁。

[104]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49頁。

[105]許重熙《江陰城守記》,《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52頁。

[106]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2頁。

[107]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3頁。

[108]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1頁。

[109]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1頁。

[110]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2頁。

[111]韓菼《江陰城守紀》,《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22頁。

[112]朱子素《嘉定縣乙酉紀事》,《中國野史集成》第三十三冊,巴蜀書社,1992,第182頁。

[113]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5頁。

[114]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6頁。

[115]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7頁。

[116]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39頁。

[117]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40頁。

[118]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55頁。

[119]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56頁。

[120]計六奇《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第245—246頁。

[121]王先謙《東華錄》順治五,《續修四庫全書》三六九史部編年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248頁。

[122]王先謙《東華錄》順治五,《續修四庫全書》三六九史部編年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244頁。

[123]李延壽《南史》卷七十五,中華書局,1975,第1876頁。

[124]班固《漢書》卷九十四下,中華書局,2002,第3834頁。

[125]房玄齡等《晉書》卷五十六,中華書局,1974,第1531—1532頁。

[126]李延壽《南史》卷七十五,中華書局,1975,第1876頁。

[127]魯迅《北人與南人》,《魯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第354頁。

[128]魯迅《北人與南人》,《魯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57,第354頁。

[129]吳建華《“民抄”董宦事件與晚明江南社區的大眾心態》,《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0年第1期。

[130]數據取自陳正祥《中國文化地理》,三聯書店,1983,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