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的文體問題,在有關湖北長篇小說的發展曆程和未來走向、以及在具體作品的探討中本應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然而,我卻不能夠把它作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來進行係統的理論闡釋。之所以會這樣,最主要的問題可能來自這樣幾個方麵,一是有關文體的定義和界限,在不做限定的情況下,對它的理論概念和具體認知會存在一定的差異;二是進行這種理論探討缺少堅實的作品支撐。在湖北的小說創作中,是有一些體現了作家文體探索的出新之作,但在長篇小說中,那種在小說文體上富有創意的,讓人眼前一亮,感到新穎、好奇,想去探究一番的作品實在不多,這首先與湖北作家對小說文體的認識有關,也取決於作家是否願意付出精力去具體地踐行小說的文體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