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大事”“小事”——因訴求而定1(1 / 3)

要想做個受人歡迎的辦事高手,你就要學會在人群中八麵玲瓏,掌握好“大事”“小事”的說話分寸,辦事做人就能得體。因此,要做個有內在修養的辦事高手,你要學會與別人相見如故,暢談無阻的技巧,要善於欣賞對方,贏得人心。

理直氣壯,師出有名

舉火燎天就是指辯論中要抓住關鍵問題,與之針鋒相對,迅速造成聲勢,迫使對方乖乖就範。

運用“舉火燎天法”,首先必須“舉火”,舉起光明火炬,驅除黑暗蒙昧。因為辯論的任何“理”,都有表、裏、正、反四方麵。表與裏是“言”與“意”的關係,正與反則為“是”與“非”的關係,針對對方之“理”,提出我方之理。與之針鋒相對,才能造成氣氛。

先回憶一下《唐唯不辱使命》的故事。從這一節的視角看,為何國土麵積僅50裏的安陵君使者唐唯,敢在大國國君秦王麵前,不卑不亢地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最終迫使秦王“長跪而謝之”呢?

他在這場外交辯論中。就采用了“舉火燎天”之術。

任何“理”都有表裏正反諸多方麵。秦王“理”之“表”是以500裏之地易50裏之地,而“理”之“裏”卻是吞並這個已被秦國滅亡的魏國的一個附屬小國。因而秦王之理是“反”的,唐唯之理是“正”的。

唐唯出使秦國,就是肩負著反對以強淩弱、維護安陵君尊嚴的神聖使命,因而具有正義性質。

在這場辯論中,唐唯抓住關鍵問題,與之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秦王假意尊重安陵君,什麼“以君為長者,重提以十倍土地換安陵而不肯,是不是小看我?”唐唯針鋒相對回答:“否,非若是也”;秦王以“天子之怒”來威脅,唐唯就以“布衣之怒”來相詰;秦王以“伏屍百萬,流血千裏”恫嚇,唐唯則以“伏屍二人,流血五步”作回答,迅速造成聲勢,使秦王就範。

粗略的了解了“舉火燎天法”的涵義之後,我們來看另外一場辯論:1903年在上海曾發生的轟動一時的大案,即《蘇報》案。

《蘇報》是中國人在上海租界辦的華文報紙。麵對苦難的中華民族,它宣傳革命,喚起民眾,思想激進。鄒容出版《革命軍》一書,《蘇報》予以熱情推薦。《蘇報》刊載章太炎先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矛頭直指清帝:“載淞小醜,未辨寂麥。”《蘇報》為國內同胞與海外華僑爭相傳閱,影響極大。

清政府氣急敗壞,勾結帝國主義租界當局查封《蘇報》,拘捕章太炎和鄒容,並在英國租界內公審。

7月15日,各國領事來到會審公堂。本案“原告”清政府由江蘇候補道俞明震代表出庭,並雇請了洋律師古柏、哈華托為代理人。“被告”章太炎、鄒容也聘了博易、雷滿等律師為辯護人。

會審官訊問“被告”。

鄒容毫無懼色,坦然說道:“因為憤恨清政府專製統治,所以我寫了《革命軍》一書。又聽說公堂要抓我,我就特地到這裏來報到。”

章太炎則在對手的公堂上盡情發表演說,義正辭嚴地痛斥清政府勾結帝國主義迫害革命誌士的卑劣行徑。他指出:

“你們自稱為中國政府,以中國政府來控告罪人,卻不在中國法院,而在別國所管轄的最小的新衙門,真乃千古笑談!”

第一場辯論以章、鄒勝辯告終。

7月21日第二次開庭。古柏按照清政府的旨意,在發言中借口此案另有交涉,要求改期會審,意欲將此案移交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