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女兒依依的零花錢是從上街的“一元消費”開始的。
孩子從三四歲開始,每次帶她上街我都答應為她消費一元錢,讓她自己選擇她喜歡的小零食或小玩具。這一消費習慣一直延續到她上學後。上了小學,看到別的孩子都有一些零花錢,依依問我是否也可以得到這樣的一些零花錢。我告訴她可以,並了解了其他孩子的零花錢情況,很多家長每天給孩子1元、2元、5元不等,也有的一周給10元、20元甚至50元,當然有些孩子的零花錢,包括我前麵所說的購買書本的錢。
根據依依的實際需求,我和孩子商定:每周給孩子2元錢零花錢。孩子當時覺得有些少,我告訴她,這2元錢其實也是可給可不給的,因為她成長的所有費用,爸爸媽媽都給她花,而爸爸媽媽小時候是沒有零花錢的,況且班裏也有孩子沒有零花錢,最後依依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依依就這樣捧著每周得到的2元零花錢,快樂地“玩過了小學”上了初中。上初中後,根據孩子的年齡和物價,我將依依的零花錢上漲為每周5元,孩子很高興,就這樣又“樂過了初中”。而同班的孩子每周30元零花錢還嫌少,因為那個孩子在小學時每周就20多元。
現在上了高中的依依,零花錢已經漲到10元了,每個周末回來除了夥食費及學習用品費,孩子還可以領到這40元(四個周的)零花錢,就是這40元,依依還月月有剩餘。其實,按我的家庭收入情況,每周給她一百元甚至幾百元也不成問題,可是我沒有那樣做,因為我知道:愛要理性才是真愛,給孩子太多的零花錢對孩子成長有百害而無一利。
寫到這裏,讓我想起依依5歲時的一天,我帶著孩子在家附近的南湖新村溜達了一大圈,在快進家門的時候,依依憋不住,說:“爸爸,我那一元錢還沒消費呢?”這時,我才想起忘了給孩子一塊錢買東西。於是,一邊道歉,一邊給她掏錢。她到商場不一會兒就出來了,一手拿著幾根彩繩,另一隻手遞給我一枚5毛的硬幣:“爸爸,還剩5毛。”
我愣愣地接過錢後,把她緊緊地摟在懷裏說:“孩子,這件事你做得很好!知道為爸爸省錢了。可這5毛錢爸爸不要,它是屬於你的,你把它保管好,哪天想買啥,你再花。”我把錢硬塞到了孩子的手裏……
所以,孩子的零花錢不能沒有節製地隨要隨給,這樣會讓他養成亂花錢的毛病。一要定期給孩子發一段時間的零用錢,由其自行支配,如有節餘,由孩子自主處理,從小培養孩子理財的能力。二是要定量給。因為孩子的自製能力較差,一次不要給太多的零花錢,可分成較短的時間段多次給,如每周或半月給一次,並且控製在基本夠花的數量為宜,使孩子從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三是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如果遇到孩子有集體活動,如組織郊遊、去動物園等,可以酌情給一些零花錢,鼓勵孩子多多參與集體活動。
給孩子的零花錢,不得超過你家的承受能力。要把孩子的花費和需要放在心上,以便決定給他多少零花錢。這個問題,需要夫妻雙方配合默契。作為家長也應懂得按時、按量地支付孩子的零花錢,不致因為工作或家務繁忙而忘了這回事。
(2)“財能”要從小培養
一般說來,孩子的零花錢是指在孩子手邊的,由孩子自己支配的,非生活和學習必需的,也沒有特別計劃的零散用錢。眼下,大部分孩子手裏都有著為數可觀的零花錢。有些富裕的家庭認為,錢是身份的標誌,孩子有了錢就會在孩子們中間有威信。
有些家長則是出於補償心理,認為當初自己常常連根冰棍都買不起,現在不希望在孩子身上重演過去的“悲劇”。更多的工薪家庭則是唯恐自己的孩子在別人麵前抬不起頭來,也不得不給孩子一定數目的零花錢。於是,孩子手裏有了錢,隨之而來的便是孩子對零花錢的不當使用所引發的種種問題。
給孩子零花錢,是孩子學習理財的第一步,所以家長要了解什麼時候開始給孩子零花錢以及給孩子多少零花錢合適。如今,一家一個孩子已成為普遍現象,如何恰當地給孩子零花錢,也成了許多家長頭痛的一件事。給少了,怕孩子不夠花;給多了,又怕孩子胡亂花。所以,在上文中我說了,家長們應該掌握一個度。
作為家長,除了供應孩子吃穿和學費外,正確引導孩子消費也十分重要。現實生活中,有的家長為了防止孩子亂花錢,完全控製孩子消費的方法也不可取,因為孩子雖然是未成年人,但他也需要花錢購物適當消費,關鍵要看孩子的消費是否正當。
當然,讓孩子決定零花錢的使用不等於放任自流,要在尊重孩子意願的前提下,加強家長的監督作用。如果你在給孩子零花錢的同時,對零花錢的使用加以關注,對孩子進行引導,幫助孩子計劃,給孩子提供參考,孩子就會對花錢有正確的概念。這就要求家長教會孩子製訂理財計劃。
雖然依依的零花錢不多,但是她還是積攢了一些,我見她總是舍不得花這些錢,於是就告訴她,不僅要學會創造財富、積累財富,還要學會享用財富。這樣我又科學理性地教女兒學會了花錢,培養她獨立支配金錢的能力。合理支配金錢,也是一個人綜合素質的重要構成部分。教會孩子花錢,並在花錢的過程中學會預算、學會節製、學會投資。
從5歲時的還剩5毛錢到現在的10元零花錢月月有剩餘,可以看出女兒依依的節儉之風和理財之能。
管好孩子的零花錢,不僅僅是節儉的問題,更是培養孩子的一種習慣和能力。
教子建言:在孩子比較小的時候,家長可以自行決定給孩子多少零花錢。孩子上小學後,要和孩子一起商量,盡可能多地考慮到孩子的意見,結合客觀情況定零用錢的數量。同時要根據孩子的年齡製定零花錢的支出計劃,可讓孩子自己擬訂消費計劃,家長隻提供一些參考意見,如錢除了用於購物之外,還可以有哪些用途?消費計劃一旦製訂,就要要求孩子按計劃執行。孩子有自由支配零用錢的權利,家長有知道消費情況的權利,要恰當引導孩子消費。
5.多帶孩子回鄉下
我為什麼說“回”,而不說“去”,這一字之別,感覺上是不一樣的,“回”有家的感覺,有一種歸屬感;而“去”是做客,感覺自然迥異。追溯三代,我們大多數人的家都在農村,即便現在,許多城裏人的爹娘也都在鄉下。
這自然包括進城近三十個年頭的東子。
我是個戀家的人,對生養我的黑土地充滿了眷戀。我更是一個看重親情的人,把生身父母及兄弟鄉人裝在心裏,無論走到哪裏,都念著他們。多年來,我四處漂泊,可是無論離家多遠,每年我都要回家一次,看望日漸衰老的父母以及那些看著我長大的鄉鄰。和親朋故友敘敘舊,和兄弟姐妹拉拉家常,坐在家鄉的熱炕頭上,心裏就覺得很舒坦,聽著鄉音,精神總是很振奮。
獨身一人的時候如此,有了妻兒家小,我依舊沒有停止每年回家的腳步。而且每次回去都要帶上妻子和女兒。盡管前些年或在西安或在杭州或在煙台,離家都遠及數千公裏,盡管那時女兒尚且年幼,路途遙遠帶上她很不方便,但是我不懈地堅持著帶女兒回家。她曾懵懂地問我:“為什麼總要去爺爺奶奶家?”我告訴她,不是爺爺奶奶家,而是我們的家。爸爸的根在那裏,你的根也在那裏,鄉下就是我們的家!
那些年因為一年隻能回去一次,而且孩子太小,所以每次回去,都沒有給她留下什麼記憶。新世紀之後,因為回了長春,離家近了許多,於是回家越來越頻繁。每次回去,必帶女兒。甚至有時候我不回去,女兒或隨她媽媽或隨老家來的親戚回去。算下來,在回長春後的八年裏,女兒回老家的次數有三十多次,比我回去的次數還多。隨著回家次數的增多,而且女兒漸漸懂事,她越來越喜歡鄉下,喜歡鄉下的親人。如果時間稍長不回去,她會催促我,該回老家了,該去看爺爺奶奶了,或者說想她鄉下的小夥伴了。而每回回去,孩子就像魚兒回到了大海,歡呼雀躍,不知道有多高興。
可有些進了城的人,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不願意回鄉下老家,就更不用說帶孩子回了,進了城就嬌貴了,怕苦怕髒,怕這怕那,說到底就是忘了本。
案 例
一位母親在網上留言寫道:
“送兒子回鄉下”這句話一直掛在老公嘴邊,每次兒子挑食、不聽話,老公就會說鄉下的孩子這麼大都幫家裏幹活,成了男子漢了,城裏的小孩這麼嬌氣,就該把他們送到鄉下鍛煉鍛煉。當然,說歸說,一直也沒機會真這麼做。
兒子剛放暑假的那天,一回到家,他就喊著“解放了”,然後立馬跑進書房,打起了電腦遊戲。這幾天,我們每天出門的時候都叮囑他要記得做作業,他也信誓旦旦地說“沒問題”,但是一回家,就看到他坐在電腦前,一個字都沒寫。
我和老公都要上班,沒時間管他,這樣下去,兒子真成了脫韁的野馬了。正當我在是該給孩子找個家教還是給孩子報暑期培訓班之間猶豫時,老公開始舊話重提。他提出要把兒子送到鄉下的大伯家裏,讓他跟著去田裏做點農活,說這樣既能避免他沉迷於電腦遊戲,又能讓他接觸到不一樣的同齡人,還能親近大自然,比報什麼班學到的東西可多多了。
我雖然舍不得讓兒子吃苦,但是想想這樣也確實是為了兒子好,也隻好同意了。兒子一聽這個主意,先問鄉下有沒有電腦,聽說沒有,就有點不樂意,但是聽老公講了好多他童年的事情,兒子又有了興趣。現在我已經買好了火車票,過幾天,兒子就要“下鄉”了。
東子給家長的建議
(1)告訴孩子鄉下是我們永遠的家
對我執著地帶孩子回老家的做法,與我同樣生活在城裏的哥哥非常不理解。他離開農村,在城裏安了家,由於工作的關係,每4年才回1次家,孩子長到20多歲,總共帶回去3次。而且每次回去都是小住兩天,然後匆忙告辭,仿佛客人似的,安不下心來多住些日子。我母親埋怨他,應該多帶孩子回來。他流露出不願意帶孩子回來的想法,理由是農村條件太差了,吃的、住的都比不上城裏,孩子回來不習慣,還受罪。而且,孩子從小在城裏生活,對農村也沒什麼感情,帶回來沒什麼意義。
我委婉地提醒哥哥,該多讓孩子到鄉下走走,培養她對農村和鄉親們的感情,畢竟這裏是她的家。可哥哥卻說,孩子出生在城裏,又在城裏長大,對農村沒有感情是很自然的。
而我卻不這樣認為,一個人對於某地是否有感情,不在於他是否出生於此地,而在於他是否對此傾注了感情。一個出生在京都的皇子,如果讓他多與農村接觸,他也會與農村有感情;一個出生在農村的農民家庭,把他送進皇宮,不再回農村,他就不可能對農村、農民有什麼感情。人與人的感情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培養的。可很多城裏人和從農村進城的人,卻守著小市民思想認為,城裏人高貴,農村人卑微,而不願意去(回)農村,不願意和農民接觸,自然就把自己的孩子圈在城市裏。
我從小就對女兒灌輸:鄉下是我家,鄉裏的人都是我們的親人!所以,我的女兒對農村以及對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有著很深厚的感情。
無論哥哥如何不理解,我始終堅持讓孩子每年到鄉下住些日子。這樣做,除了培養孩子對老家的人的感情以外,還給孩子一個心靈釋放的空間,讓一直生活在鋼筋水泥的圍城裏的孩子,真正親近大自然,回歸大自然。還有,讓孩子去了解多層麵的生活狀態,從而真正了解生活和人生。
多帶孩子回鄉下,對孩子的適應能力也是一個很好的鍛煉。依依4歲時,當時家裏有保姆與其相伴,她和小姐姐處得非常好,一個月後的某天,保姆有事要回老家(據長春一百多公裏)兩天,問我是否可以帶依依一起回去,我讓她去問依依,孩子聽說小姐姐要帶她去鄉下的老家非常高興,於是當天下午她們就出發了。
第二天我打電話問依依的情況,那家大嫂(小保姆的媽媽)說:“依依昨晚和我們玩了很久才睡,這會兒和鄰居小朋友出去玩了,這孩子太隨和了,一點也沒有城裏孩子的嬌氣。”
由於我的這一舉措,女兒的生活閱曆和見識比同齡的孩子要豐富得多。想一下,和那些常年生活在城裏的孩子比,依依懂得農村的生活,講起鄉下的見聞,常常讓那些孩子聽得如癡如醉。因為對於他們來說,農村的生活離他們太遙遠,那裏的一切都是那麼新奇和陌生。而和那些從沒進過城裏的孩子相比,女兒又多了太多有關都市生活的見識和感受。所以,女兒無論和城裏孩子比,還是和農村孩子比,都算是一個生活範圍廣、見識多的孩子。
最重要的是,女兒從心裏親近農村裏的親人,和他們在一起,從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城裏人,從不會流露出優越感。讓我欣慰的是,即便將來女兒自立於都市,成為都市裏的佼佼者,她都會把鄉下當成她的家,都會把根深埋在那片黑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