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獎罰分明,孩子更出色(上)(3 / 3)

美國斯坦福大學一項針對150名本校學生的研究顯示,受到過度表揚的學生往往不願承擔風險、不願付出努力、自我激勵少。該校卡羅爾·德韋克教授一項類似研究,以400名時年9歲的孩子為研究對象,結果顯示稱讚孩子聰明會使他們表現失常,女孩所受影響更甚。

獎勵用得過多和過少都是不可取的,總是隨時給予獎勵,會降低它的含金量,來得太容易,反而覺得沒有動力。獎勵過少,孩子得不到家長的認可,缺乏自信,也會減少動力。幼兒時期,隻要孩子取得一點點進步,就要給孩子一些表揚和肯定,對孩子性格的形成有重大影響,可以更好地促進孩子的發育。孩子年齡稍長一些,對周圍世界有了更多的認識,家長再不斷地用這種方式已起不到原來的作用,這時候可以適當減少。

相比而言,懲戒的使用更要慎重,孩子在有一定的是非觀觀念之後,要對其一些錯誤行為給以處罰,但處罰用多了,孩子可能會產生自卑心理,或讓孩子破罐子破摔。處罰不能亂用,更不是哪個方麵都適用,多用於孩子的品行方麵,由於孩子的資質等原因,沒有達到要求,不應給予處罰,如家長希望孩子上重點中學,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考上,這時候家長就不能給予責罰。有的孩子看電視總是偏頭看,知道是壞毛病,一提醒就改過來,過一會兒又犯了,這時候家長給處罰就不恰當,應從根上找原因,是不是孩子的身體有了什麼問題?

教育孩子時,很多人信守“好孩子是誇出來的”這一信條,一味地誇孩子,讓孩子也會覺得失真,是不是又在哄騙我做事情,反讓孩子有一種抵觸心理,或是做完事情得不到誇獎就情緒低落,效果並不盡如人意。其實,如果對孩子一味地誇獎,這不僅不會收到好的效果,有時還會適得其反。

案 例

星期天的早晨,陽光燦爛,小區的草坪已被春風染成綠色。一陣電話鈴聲把小旭從睡夢中驚醒,媽媽趕緊接起電話,原來是兒子的同學打過來的,這孩子與兒子同班,也在這個小區裏住,兩個孩子幾乎形影不離。同學約小旭下樓去玩,兒子一聽馬上起來,飯也不吃就要往外跑,被媽媽攔了回來,然後進廚房將早餐給小旭端了出來。

“我不吃,來不及了。”兒子大聲說道。“不行,媽媽喂你吃。”媽媽說道。

擰不過媽媽,小旭隻好坐在餐桌前,“再來一口,兒子你真棒!”在媽媽不停的誇獎中小旭終於吃完了早飯。小旭雖然剛剛7歲,但卻對表揚之詞相當敏感,隻要一聽到溢美之詞,一張小臉立刻神采飛揚。所以,媽媽經常會表揚兒子:“你真棒!你真了不起!”

可是最近,媽媽發現兒子的自信心不斷膨脹,總覺得自己比別人強,在其他孩子麵前表現得很霸道。小旭跑出去玩了,媽媽在家看起電視,一集電視劇還沒看完,兒子居然跑了回來,媽媽覺得奇怪,問小旭:“怎麼不和同學玩了?”小旭回答:“我把他推倒了,他不跟我玩了。”媽媽問:“為什麼推同學?”小旭說:“他不聽我的話。”

東子給家長的建議

(1)表揚要有藝術性

德國教育家卡爾·威特說過:“我們不能讓孩子在受責備的環境中成長,但是也不能讓他們整天泡在讚美裏。”父母如果因為孩子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或瑣碎的小事就大加讚賞,會令孩子產生消極情緒。孩子出於內在的興趣或進取心而表現出好的行為時,家長若給予孩子過多的表揚,反而會削弱孩子的興趣和上進心。如本案例中的這位媽媽就有幾點錯誤:

孩子已經完全能夠生活自理,媽媽還在喂他吃飯,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錯誤的,而且表揚的時機也不對,吃飯明明是孩子應該做的力所能及的事,這樣反而使孩子養成壞毛病。誇獎用得過多,已經泛濫,使孩子產生自負心理,認為自己比別人強,自己的話就是命令。

所以,關於褒獎孩子,要注意幾個問題:

①對於幼兒,表揚要及時,這可以使他的行為得到很好的強化。如孩子將他喜歡吃的東西分給你,家長要及時表示讚揚:“寶寶真棒,有好吃的想著我。”並可附帶肢體語言。

②父母對孩子的讚賞,態度得真誠。要從心底由衷的讚歎,而不是哄孩子高興而隨便說的。再者,表揚應具體,要針對某一具體行為提出。記得看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去國外朋友家去做客,落座後,朋友家的女兒熱情地為他拿水果、倒水。這個人說了一句:“你真漂亮!”主人聽後很生氣,要這個人道歉,他辯解說:“我在讚美她啊。”主人說:“她長得並不漂亮,你這樣說是對我女兒的侮辱,你應該表揚的是她對人有禮貌而不是相貌。”

③實事求是,不帶誇張色彩。如孩子很喜歡書法,在家練字的時候,家長便誇:“孩子你真厲害,寫得太好了,學校肯定是第一名,將來也能成為書法家。”沒想到,學校的書畫比賽並沒有取得名次,讓孩子很受打擊,並對書法失去興趣。

④獎勵有多種形式,大體分精神與物質,親吻、擁抱、鼓掌、口頭表揚、獎品等,要根據具體情況使用。物質獎勵不要過多,否則孩子會養成做事講條件的毛病。

在生活中,給孩子適當的獎勵與肯定是必需的,不要讓孩子覺得家長對自己漠不關心,與周圍夥伴相比,有種失落和自卑感。也不要讓孩子得到過多的關注,那樣,當他們融入集體生活中時,會由於得不到與家裏一樣的認可而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導致心理問題。

(2)懲戒孩子有講究

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或者造成心理問題,但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所以適當、適時、科學的懲罰才能對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錯誤,從而收到以罰助教、以罰代教的效果。

懲罰是一門家庭教育藝術,懲罰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關鍵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當。懲罰要在恰當的時間與恰當的場合,家長一旦發現孩子的行為有錯,隻要情況許可就應立即予以相應的懲罰,時間越短則效果越好。孩子剛犯錯時,心裏還有一些忐忑不安,時間稍長,大家都沒有什麼反應,自己也會原諒自己,下一次,類似的錯誤又可能再犯。處罰孩子不能當著外人的麵,尤其不能當著孩子的同學或朋友的麵,那樣會傷孩子的自尊心,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孩子非主觀性錯誤,好心辦壞事,不能給予處罰。如果孩子看到媽媽工作辛苦,想幫媽媽分擔一下家務,幫媽媽做飯,由於經驗不足,炒菜時手忙腳亂,把一瓶油全部打翻在地。家長對孩子的初衷應給予表揚和肯定,對於造成的後果給予委婉的指正,告訴應該注意的事項,相信孩子下次一定會做得更好。

家長與孩子要擬定一個處罰條例,讓孩子比照自己的行為,減少犯錯的概率,孩子一旦觸犯,要按章辦事。把孩子常見的錯誤列在上麵,如果孩子已經改正的,可在條文上畫上刪除線。新犯的再增添上,對孩子可起到約束作用。懲戒孩子之後,與孩子講道理,忌拔出蘿卜帶出泥。處罰不是目的,主要是要孩子改正錯誤,讓孩子真正意識到錯誤所在,並有決心改正錯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家長幫孩子分析犯錯誤的原因,如何做能防止再犯同類錯誤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各種後果,讓孩子真正有悔過之意。話語要切中要害,不可以沒完沒了,隨便又把以前的事提起,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會讓孩子產生逆反心理,談話失去重點,削弱懲罰的作用。

懲戒忌簡單粗暴。像前文所說的,孩子犯錯誤後家長不分青紅皂白,先是一通責罵,孩子稍表現出不服或有頂嘴現象就是一頓暴打,這樣會導致孩子向兩個極端發展,一是膽小、怯懦,二是暴力、固執。

《重慶晚報》曾登載過一篇報道:

13歲的女孩小榮因不堪父母的體罰式教育,帶著6歲弟弟離家出走……

小榮的媽媽周華英和爸爸談世文都是重慶忠縣黃金鎮人,以前在廣東打工。女兒由於長年隨父母奔波在外而缺乏係統教育,今年入讀渝中區杏林中學後,學習跟不上進度,她不想讀書了。父母無奈對女兒采取體罰式教育。

由於自身素質不高,平日又忙於打工,疏於和女兒溝通,氣昏了,就想到處罰教育,讓女兒服、讓女兒怕。由於害怕責罰,小榮帶著弟弟先後兩次離家出走。他們這樣罰孩子:當女兒表現調皮不聽話時,他們會“動手教育”,女兒太過倔強,氣得夫妻倆一起上;讓孩子蹲馬步,一蹲就是半小時到一小時,直到她兩腿打戰、滿頭大汗才準休息;罰站做作業,女兒有兩次玩得很晚才回家,且沒做功課,被他們罰站做作業,有時到次日淩晨四五點;另外,他們經常威脅女兒“再不聽話,攆你出家門”、“白養活你了,不再給你吃飯”等。

從這篇報道可以看出,懲罰是一種手段,是教育的輔助工具,要學會正確應用。適量的雨水可以滋潤萬物,造福人類;雨水過大,則會泛濫成災。

(3)獎罰製度,靈活運用

獎與罰,一個獲取,一個付出,在對立中得到統一,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讓孩子克服缺點,發揚優點。作為家長,要根據不同的年齡段采取相應的方式,不同性格特點的孩子也應采取不同的手段。年齡尚小,采取獎勵為主的方式,明白事理時,獎罰結合。性格開朗的孩子采取處罰手段比性格內向的孩子效果要差一些。物質獎勵要少用,多以精神鼓勵為主。打孩子更要少用,可用剝奪一次獎品,減少出去玩的機會,多勞動等手法替代。但屢教不改者,可受點皮肉之苦。

教子建言:在這個具有幾千年倫理道德文化的國度裏,我們要找出適合本國國情的方式教育孩子,既要秉承傳統,又要兼收並蓄。不要極力地誇大任何一種教育方式的作用,人人都希望平等,人人都向往文明,但平等總是相對的,文明也不可能完全剔除野蠻。不可否認,沒有受到過處罰的孩子也能長大成人。社會太複雜,既有陽光和清澈,也有陰暗與汙穢,要讓孩子有一定的免疫力,接受家庭的獎罰規則,也是為孩子將來步入社會、適應社會的規則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