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演奏法記號
演奏法的標記符號,有連音、斷音、持續音、琶音(弦樂樂器還應有“滑音”奏法)。
連音奏法。用一根圓弧線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音符寫括入內,圓弧線內的所有音符,都應奏得十分連貫,音符之間銜接十分緊密,這種奏法,就叫連音奏法。連音奏法在標寫上,大都將圓弧線寫在音符的上麵。
斷音奏法。斷音的奏法分三種。第一種是在音符上標寫小圓點,這種音符演奏本身時值的二分之一;第二種是音符上標寫有尖朝下的小黑三角符號,這種音符演奏本身時值的四分之一;第三種是音符上既有小圓點,又有連接弧線,這種音符演奏本身時值的四分之三。
持續音奏法。持續音的奏法分兩種。第一種是音符上標寫有短橫線,演奏時,不但應奏得稍強,還應充分保持音符的時值;第二種是音符上既標寫有小圓點,也標寫有短橫線,演奏時,不但應奏得稍強,還應使各音之間稍有分離。
琶音奏法。樂譜上,如果右手和弦的左側,標寫有垂直彎曲線,則應將和弦中的每個音,按由低至?的順序,迅速演奏出來。
手風琴記譜法
手風琴的右手記譜與其它使用高音譜表樂器的記譜法基本相同。左手記譜種類較多,但國內近些年已趨統一,或者可以說,已是大同小異。
在低音譜表上,一般將和弦標示在第三間以上(包括第三間)。和弦包含的每個音,並不完全標示,而是隻將和弦根音音符,標寫在所在位置。和弦性質的注寫,有的在和弦音符的上方,寫明“大”(表示大三和弦)、“小”(表示小三和弦)“7”(表示屬七和弦)“7°”(表示減七和弦);有的在和弦音符的上方,先寫示和弦根音的音名字母,又在字母右旁加寫“大”、“小”、“7”、“7°”。減七和弦的標示~也有以“減”代替的。相同和弦的連續出現,中間無其他和弦相隔,一般隻標明第一個和弦的性質,後麵的和弦標示予以省略;對相同和弦出現的省略標記,有的隻進行有限度省略,如遇樂譜提行,或有小節雙縱線相間隔,則在提行小節或小節雙縱線之後,仍作一次重複標寫。
五線譜上的左手單音,一般標示在低音譜表的第三線以下(包括第三線)。如果出現低音旋律進行,為照顧旋律走向,可不受單音標寫區域的限製,允許超越第三線。低音出現旋律的開始處,有的在上方加寫“B.S”;有的認為沒有必要加寫“B.S”,原因是,第三間以上的和弦標示已很清楚,同和弦連續出現時的省略標寫也很嚴格,如果既無和弦標示,又無省略標寫的依據,它必定隻是低音旋律的顯現。對於左手單音的指法,也有在指號下方加“一”和不加“一”的區別,凡在指號下方加短橫線者,則為第一排輔助低音鍵,未加短橫線者,則為第二排基本低音鍵。
在簡譜上,手風琴的左手和弦名稱,以該和弦根音的唱名為依據。如在唱名外加畫一個圓圈,則為和弦標誌,唱名外沒有加畫圓圈的,則為單音標誌。和弦性質,以在和弦標寫的圓圈右上方加寫“大”、“小”、“七”、“減”為辨認目標。和弦性質的省略標寫,與五線譜相同。為了與唱名的1、2、3、4、5相別,而采用一、二、三、四、五的指法標記。指法外加寫“()”者為第一排輔助低音鍵,未加寫“()”者為第二排基本低音鍵。
手風琴的演奏姿勢
手風琴演奏姿勢正確與否,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演奏技術的正常發揮和音樂內容的正確表達。同時,演奏姿勢又是演奏藝術的組成部分。因此,初學琴者應努力使自己具有正確的演奏姿勢。
1.坐姿
坐姿演奏有兩種,一種是兩腿叉開式的坐姿;另一種是兩腿並攏式的坐姿。
兩腿叉開式的坐姿
(1)琴的背帶鬆緊適度(琴身不要緊頂下齶或掛在腹部),背帶長度以琴身不左右晃動為準。為了右手運指方便,高音鍵盤須偏左一點較為合適,這樣,右肩背帶就須比左肩背帶約長二至三公分左右。
(2)演奏者姿態端正(身體不死板,不鬆懈,也不左右傾斜),眼睛平視,臀部座椅子的麵積約二分之一,兩腿稍叉開,右腳在前,左腳在後。左小腿與大腿大約彎成九十度。琴身上方稍向右斜,高音鍵盤的下角輕輕頂在右腿內側,琴的重量主要放在左腿上。
需說明的是,?音鍵盤右下角輕頂右腿內側,目的是為了把琴身固定好。但不能為了固定琴而把琴的右下角埋在腿裏太深。因為這樣會影響右手觸鍵。另外,兩腿叉開的距離一定要適當,叉開太大會有損舞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