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 聚氨酯合成革的分析檢驗(1 / 3)

人造革材料是用高分子聚合物、增塑劑、穩定劑和其他助劑組成的混合物,塗覆在各種底基上再經加工而成的。它是主要的皮革代用材料。隨著高分子聚合物的高速發展,人造革花色品種越來越多,它可以製成軟型、硬型、光麵型和絨麵型等各種不同的製品,有著與天然皮革很相似的外表,並與天然皮革的用途基本相同,可以用來製鞋、服裝、手套、箱包、褲帶、飛機和車輛坐墊等(國外用於製作皮鞋鞋麵的比例較大),還可以作為內底、主跟、內包頭、幫裏,所以其性能必須符合一定的要求,因而它的檢測也是非常重要的。

人造革的檢驗與皮革基本相同,也同樣有感官檢驗和物理-機械性能檢驗。人造革物理-機械性能測定項目有拉伸負荷,剝離負荷,表麵顏色牢度,耐折牢度,不粘性,耐寒試驗和耐老化試驗,耐揉搓性,耐頂破性,低溫耐折牢度等。有些測定項目與皮革完全相同,如耐折牢度等,有些項目則比較特殊,下麵將一一分述。

聚氨酯合成革是指以針刺無紡布為底基,經聚氨酯樹脂浸漬、塗覆、濕法凝固等工藝所製成的具有仿天然真皮結構的合成革,是目前鞋麵革主要的代用材料。

2.1.1試樣的裁取

2.1.1.1試樣裁取的位置及意義

每批產品沿經向裁取0.4m樣品。

2.1.1.2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

試樣在溫度(23±2)℃、相對濕度55%~75%的環境中放置24h,並在此條件下進行試驗。

2.1.2厚度、寬度及麵積的測定

(1)厚度用定重式測厚儀,沿產品寬度方向平均測量15個點,並計算算術平均值作為結果,精確至0.01mm。

(2)寬度用精確度為1mm的量具測量,精確至1mm。

(3)麵積用精度為1mm的量具測量每卷長度,計算其麵積,精確至0.1m2。

2.1.3表觀密度的測定

(1)試樣裁取50mm×50mm的試樣3片,每片沿四周測量4點厚度,取其平均值,準確至0.01mm。

(2)稱取試樣的質量,準確至0.1mg。

(3)計算

ρ=(1000×m)/(Ad)

式中:ρ——表觀密度(g/cm3);

m——試樣的質量(g);

A——試樣的麵積(mm2);

d——試樣的厚度(mm)。

取3個試樣測試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精確至0.01g/cm3。

2.1.4拉伸負荷及斷裂伸長率的測定

2.1.4.1試驗設備

(1)任何可做拉伸試驗並能滿足以下(2)、(3)、(4)條要求的試驗機均可使用。

(2)試驗機應備有適當的夾具,該夾具不應引起試樣在夾具處斷裂,施加任何負荷時,試驗機上的夾具應能立即對準成一條線,以使試樣的長軸與同過夾具中心線的拉伸方向重合。

(3)試驗夾具移動速度應滿足規定要求。

(4)試驗機示值在記錄儀滿值(或每級表盤滿刻度)的10%~90%,示值誤差應在±1%以內。

2.1.4.2試樣

(1)試樣形狀及尺寸試樣為Ⅰ型啞鈴形試樣。

(2)試樣製備試樣應沿樣品寬度方向大約等間隔用衝刀裁取。試樣應符合要求。試樣邊緣平滑無缺口。可用低倍放大鏡觀察缺口,舍去邊緣有缺口的試樣。按試樣尺寸要求準確打印或畫出標線。此標線應對試樣不產生任何影響。試樣按每個試驗方向為一組,每組試樣不少於5個。

(3)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試樣應在標準環境:溫度(23±2)℃,濕度55%~75%,進行狀態調節,時間最少4h,並在此環境下進行試驗。

2.1.4.3試驗步驟

(1)拉伸速度(空載)

①拉伸速度如下:

a.(1±0.5)mm/min

b.(2±0.5)mm/min或(2.5±0.5)mm/min

c.(5±1)mm/min

d.(10±2)mm/min

e.(30±3)mm/min

f.(50±5)mm/min

g.(100±10)mm/min

h.(200±20)mm/min或(250±25)mm/min

i.(500±50)mm/min②速度選擇應按被測試材料有關規定要求進行選擇。如果沒有規定速度,則硬質材料選用較低的速度,軟質材料選用較高的速度。測定拉伸彈性模量時,應選擇速度a或b。在此拉伸速度為(100±10)mm/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