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標準橡膠的配方。
②混煉及程序硫化溫度為140℃。時間60min。
③貯存標準膠應放在冷暗處貯存,並用聚乙烯塑料包裹。
④性能要求兩批不同標準膠的質量損失值之差應在±10%以內。用旋轉試樣進行試驗時,其標準膠的損失值約為150mg。
3.12.5試樣
(1)試樣的製備試樣的製備可以用旋轉裁刀從硫化膠片上裁取,但不容許衝裁試樣。也可以用模型直接硫化成圓柱型試樣。如果高度達不到要求時,可將試樣粘在硬度不低於80IRHD的基片上,但橡膠試樣高度應不小於2mm。
(2)試樣規格試樣為圓柱型,其直徑為(16±0.2)mm,高度為6~10mm。
(3)試樣數量試驗膠為3個試樣。如果質量損失值很小時則可用1個試樣重複進行3次試驗,但重複試驗前應將試樣的溫度調節到實驗室溫度再進行試驗。
標準膠為6個。
3.12.6試驗條件
實驗室標準溫度、濕度和試驗與硫化之間的時間間隔,按有關規定執行。
3.12.7試驗步驟
(1)試驗前用毛刷去掉紗布上的膠屑,毛刷規格為長約70mm,高約為55mm。
(2)用精度為±0.001g的天平稱量的質量。
(3)將稱量好的試樣放入夾持器中,並使試樣從夾持器中伸出的長度為(2±0.1)mm。
(4)把帶有試樣的夾持器從滑道移到輥筒的起點處,並放在帶有紗布的輥筒上。
(5)用(10±0.2)N的垂直作用力把試樣壓緊在輥筒上。也可采用(5±0.1)N的垂直作用力,但需要在報告中注明。
(6)開動機器進行試驗,若測定膠料相對體積磨耗量時則采用非旋轉試樣。若測定膠料磨耗指數時則優先采用旋轉試樣,如果用非旋轉試樣則需在報告中注明。
(7)當磨耗達到40m時自動停機,試驗結束。如果在40m行程內試樣磨損量大於400mg時,試驗可在20m行程時停止,然後把試樣伸長長度中心調整至(2±0.2)mm後再進行試驗,直至40m行程停機。若在40m行程中,試樣磨損量大於600mg時,試驗應隻進行20m,然後磨耗量乘以40m行程時的磨耗量。
(8)試驗結束,把夾持器移動到試驗起始位置,取出試樣除去毛邊及膠屑以後,稱取試樣的質量。
(9)按上述步驟,測定試驗膠和標準膠的磨耗量。試驗膠作為3個試樣,標準膠要在試驗膠的前和後各作3個試樣。測定膠料相對體積磨耗量時采用測定相對體積磨耗量(ΔV)用標準橡膠,測定耐磨指數時采用測定磨耗指數ARL用標準橡膠。
(10)用天平法或密度瓶法分別測定標準膠與試驗膠的密度。
3.12.8試驗結果的計算與表示方法
(1)磨耗指數按式(1)計算
ARL=Vs/Vt×100(1)
式中:ARL——磨耗指數(%);
Vs——標準膠的體積磨耗量(mm3);
Vt——試驗膠的體積磨耗量(mm3)。
(2)相對體積磨耗量按式(2)計算
ΔV=200/ms*Vt(2)
式中:ΔV——相對體積磨耗量(mm3);
Vt——試驗膠的體積磨耗量(mm3);
ms——使用非旋轉試樣的標準膠的質量損失值(mg);
200——用非旋轉試樣測定得的標準膠的質量損失值(mg)。
(3)分別用試驗膠的3個試樣的算數平均值和標準膠6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計算結果,並以整數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