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聽覺與視覺調律——音準儀的應用

聲音是物體被激發產生能量通過媒介傳播為人耳所接受的現象。聲音是不可能用視覺觀察的,所謂“視覺調律”不過是通過技術人員以物體振動的頻率為依據所創製的電子耳—音準儀從視窗上讀取音準數據,來確定音高的一種方式。

人耳受生理、心理和客觀條件的影響,不可能不出現誤差,音準儀將給調律師們以幫助,提高他們的技藝。但是音準儀又不可能代替生理耳。生理耳+電子耳則如虎添翼。

騎馬—汽車—火車—飛機—航天器;石器—斧鑿、锛鋸—機床—自動化生產線;電燈—電話—電視—計算機—網絡是人類利用科技手段的發展規律。在電子時代音準儀本身也在越來越完善,也是曆史的必然。

音準儀的出現不僅為鋼琴調律者提供了方便,更為從事調律業的同仁們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藝提供了良師益友。

毫無疑問我們應該歡迎這一新生事物。

一、何為聽覺與視覺調律

這裏所說的調律是專指鋼琴調律。

“律”是研究樂音構成的學說。鋼琴是固定音高樂器,是以“十二平均律”為依據進行定音的樂器。這一定音的過程即調律亦稱調音。

眾所周知,聲音不管是噪音、樂音都是物體振動通過媒介—空氣、水、固體物質的傳導為人耳所感知的現象。特別是對樂音的高低的感知,不經訓練的人耳所感知音的高低隻表現為“粗、細”。以人耳聽辨出樂音的高低,甚至聽出音程關係,則必須經過認識樂音的訓練(視唱練耳)而且應在童年開始,成人以後訓練則多數不能形成固定音高。

如此看來,聲音是耳聽的,不可能眼看。所謂視覺調律是指以音準儀作為判斷音高的依據,以視覺觀察儀器的指示盤來確定音高。

視覺調律在調律師這一群體中有不同的看法,持否定態度者的觀點是鋼琴音準是給人聽的,因此,調律師必須有音樂聽覺,借助儀器調律是降低了對調律師的要求,也不可能把音調準。持肯定態度者的觀點是聽音過於抽象,很難把握,既然有儀器可以幫助,應該借鑒,同時並不排斥耳聽。

在國際上借助音準儀給鋼琴調律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曆史。每年一度在美國洛杉磯舉辦的大型國際樂器博覽會上,鋼琴展館內的近千台立式、三角琴,有近百個調律師在調律,其中使用音準儀調音的不在少數。

我國鋼琴工業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初,真正得到發展即鋼琴進入普通家庭僅20多年,鋼琴調律行業還處於發展階段。同樣,國產音準儀的研製開發剛剛起步,所以使用音準儀的人較少。

鋼琴調律師的聽覺,是在一般音樂聽覺基礎上更加“理性化”的聽覺。即不但能聽出聲音的高低,更加強調要聽出聲音的頻率之間的差別所形成的“拍音”,並以拍音來判斷音高。(拍音是一種物理現象,是兩音同時發出其音高、音色、音強相近時產生的周期性強弱變化的現象)。通俗地說就是:調律師不但需要能聽音的高低,還應聽出音高接近時的拍音多少來判斷出音高的差別。由此我們可以說調律師的聽覺是經培訓而形成的“理性化”的聽覺。換言之音高本來是人的主觀感覺,而調律師的耳朵卻能以聽拍為手段,把音高變成可以計量的客觀標準。

這種聽辨拍音的技能,當然是要經過特殊訓練的。這種訓練的難易取決於被訓練者對音高、音程的感知能力,通常要經過3~6個月的培訓才能初步掌握,達到熟練的程度則必須2~3年的時間。實踐中不乏經兩年多訓練還不能掌握而不得不放棄的例子。這就形成了調律師隊伍兩大難題,一是培養調律師太難;二是成長為好的調律師更難。所以社會上從事調律工作的調律師,技術精湛的少之又少。這種現象不僅在國內,在國外也是如此,大約這正是音準儀被開發和在國外得到認同並得到發展的原因。

二、音準儀

音準儀分為兩大類:

(1)是供聲學工作者在實驗室裏做聲學相關技術研究使用。

(2)是供音樂工作者和樂器製造者使用的。後者正是我們要知道的。

供音樂和樂器工作者使用的音準儀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轉子式,另一種是晶振式。

轉子式音準儀,以康恩牌頻閃儀最具代表性,在《鋼琴調律與有關技術》一書[(美)V·B·懷特著]中有較詳細的記述(見該書第167~172頁)。

懷特先生在上述章節中指出:調律師“在通常實踐中無論如何往往誤差過大”,“即使被稱為優秀的調律師,在鍵盤的七個八度中,也可發現有五個地方有規則地超過2音分的誤差”。我們可以想象懷特先生所指出的優秀調律師也有規律地在某個音區出現誤差,顯然是以儀器檢測的結果。由此我們可得出結論即使優秀的調律師也有必要隨時用儀器來幫助和修正自己的音準感。

晶振式音準儀以小巧靈便價格便宜為最大優勢。在市場上經常見到的主要是指針式,其精度為1音分,其不足是拾音器對高低音區不夠敏感,致使高低音區不能顯示,受其他音的幹擾指針有些不穩定,更適宜一般音樂工作者使用。

最近筆者在市場上發現一種體積約有兩個香煙盒大小的音準儀,其功能之精妙超乎想象,它不但能發出標準頻率還可以在436~442Hz之間選擇,最使人滿意的是:

(1)它能測試從第1號到88號鍵的每個音,對於很多調低音和調高音區有困難的調律師來說有了它就不在話下了;

(2)它發出從28號鍵到44號鍵的一組音的四、五度、三、六度的拍頻,這對任何一個調律師都是很重要的,它為準確地分平均律提供了參照,更給對於拍頻不能熟練掌握的新手吃了定心丸。“拍音”對於他們再也不是看不見、抓不著、摸不到、聽不清的精靈了;

(3)它的液晶顯示的數字穩定地指出該音高低數值的同時,通過光標提示你應該升高或降低;

(4)當你從第1號鍵向88號逐鍵調音時,它給了你大、中、小立式琴和大、中、小三角琴共6條不同的音準曲線,你再也不用一邊看儀器一邊觀察音準曲線坐標對應的數值了;

(5)它能抗幹擾,我們在大車間或展覽大廳裏調琴最大的苦惱就是噪音的幹擾,有了這個小東西,你聽得到就聽,聽不到就看,很輕鬆!

不過它也有不足之處,例如頻率發音和拍頻發音的音量有點小,年紀大的老調律師聽起來就吃力(外接揚聲器可以解決),另外它不如實驗室裏的大型數字音準儀,你彈任何一個音它會顯示出其頻率;它隻能從1~88鍵逐個彈奏時顯示出每個音的高低,不過你若隻想知道某個單音的音準,你可以隨時設定,然後就可測試了。有了這個音準儀,初學者可以信心大增,成熟者可以省很多力氣,有成就者它可以為你的研究提供依據,為你的教學提供幫助,可以說它對每個調律師都是有益的。

三、音準儀的使用

讓一個已經成熟的調律師使用儀器,他會覺得沒有必要,還要學習使用儀器的方法,也不習慣,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音準儀也是一種工具,任何人使用任何工具都是要經過學習的。沒有比“改錐”更簡單的工具了。但是你觀察那些熟練的裝配工,你不但會發現他們擰螺絲的速度之快讓你驚歎,就連他們的動作也常有一種韻律之美。由此可以知道,使用音準儀也是要認真學習和慢慢熟練的。

學習使用音準儀要從三個方麵入手:

(1)了解儀器,仔細研讀儀器說明書,了解儀器性能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