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6.“開門七件事”與“三百六十行”(3 / 3)

讀過《水滸傳》的人,很難忘記武鬆醉打蔣門神,奪回被他霸占的酒店“陝活林”的故事。“陝活林”三字,通俗易懂並有幾分幽默感,作為酒店的名字,堪稱絕妙,頗能吸引顧客'起到了很有效的宣傳作用。其實,這倒並非施耐庵的向壁虛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六“收燈都人出城探眷”條,曆數園林勝跡,其中有一處便叫“快活林”。不知何時,被人移花接木,用到酒店名稱上,後來又寫進小說,真是耐人尋味。明中葉後,從城市到鄉村,酒店遍國中。大酒店都有考究的酒簾、酒旗,隨風搖曳。酒簾一般都置於高處,好讓顧客在很遠的地方就能看見。故又稱“酒望子”。財力大的、在酒店前專門豎起一根旗杆,上縛酒簾,如前述“快活林”酒店,便是“簷前立著望竿”,上麵掛著一個酒望子,寫著四個大字道:“河陽風月”。凡此,皆酒廣告也。連村間的小酒店,起碼也會在“粉壁上寫著零沽美酒四字”,“招牌上寫著家常便飯”。(明·清水遭人:《禪真逸史》第九回)這些形形色色的廣告,多半出自民間書法家的手筆。明初大政治家姚廣孝的義子姚繼,當初在蘇州鄉下,就曾把他的寶楷揮灑到酒簾上,而為姚廣孝所激賞,結下親緣(參閱拙著《明朝酒文化》第一章第二節“酒的銷售”。台北東大圖書公司出版)。當然,實力雄厚的大店家的招牌,是由名流或書法家寫的,如北京的“六必居”,便傳說是嚴嵩的手筆,也有人以為是薑立綱所書,存而不論可也。

明代大店鋪開張時,禮儀均很隆重,張燈結彩,金匾生輝,鼓樂喧天,熱鬧非凡。如此大造聲勢,主要目的自然是為了擴大店家影響,推銷商品。《金瓶梅》第六十回描寫西門慶的緞鋪開張那天,大擺酒席,吹拉彈唱,同時櫃台上發賣貨物,結果當日就賣了五百餘兩銀子的貨品。

看來,古人商品宣傳的最有影響的形式,是商品廣告。中國曆史博物館藏有常熟翁氏舊藏的明人畫《南都繁會景物圖卷》,描繪明代後期南京市郊商業繁華的景象。其中各種具有廣告功能的招牌,最為醒目。在無錫,當人們歡度新年,春燈滿街時,幾百家鋪行搭起彩亭,寫明“某鋪市某物,內結一球,即懸某物以別之”,人們抬著彩亭滿街遊行,堪稱是商業廣告的一次大展覽(清王永積:《錫山景物略》卷十)。

我國古代商業文化源遠流長,內容豐富。希望有誌者重視對它的研究,隻要辛勤耕耘,定能五穀豐登。

(《文史知識》1992年第5期,本文是綜合不才在台灣《大成報》1990年10月17日副刊上發表的《開門七件事》、在《中央日報》“長河”版(日期待查)刊出的《從一百二十行到三百六十行》、同報1992年1月29日刊出的《不打屠宰刀器的鐵店——明代商品宣傳亦繁華》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