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3.明清神化皇帝一瞥(2 / 3)

但是,一切神都是人造的幻影,何況區區皇帝。什麼龍裔鳳胄,龍子龍孫,都是扯淡。常言道:“皇帝也是人養的。”一樣的肉眼凡胎,一樣的七情六欲。與常人不同的是,他們手中握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而且絕對不容分割,總想把家天下一代一代傳下去,重複做著秦始皇的千年皇帝夢。為此,他們不惜製造冤獄,株連九族,切人頭如切西瓜。朱元璋在明朝初年,為糾正元末社會積弊,不惜矯枉過正,實行恐怖政策,大搞法外法,濫施酷刑,剝皮、抽筋、鉤腸、火烙、水煮、淩遲——也就是千刀萬剮,無所不用其極。據野史記載,開國名將常遇春之妻是個醋婆子,不讓丈夫與朱元璋所賜的兩個宮女同房,朱元璋知道後大怒,派人將其妻殺死,剁成一塊一塊,分賜功臣,並寫上“悍婦之肉”,常遇春知道後,驚恐成疾,得了癲癇這個不治之症。(見王文祿:《龍興慈記》)朱元璋更“炮打功臣樓”,把開國元勳、功臣宿將,幾乎一巴掌全打下去。最荒謬的是,朱元璋將封為韓國公的左丞相李善長強拉硬扯到宰相胡惟庸的大案中,誣諂他謀反,殺了他,並將他的妻女弟侄家七十餘人統統殺死,而可憐李善長已經是77歲的老人!(潘檉章:《國史考異》卷三)事後深得朱元璋賞識的著名才子解縉,曾上書為李善長喊冤辯誣。駁得朱元璋啞口無言,但李善長一家,早已是“血汙遊魂歸不得”了!廷杖——動不動用大棒把大巨的屁股打得皮開肉爛,甚至當場打死,雖然前朝就有,但到了明朝中葉,幾乎成了朝廷的家常便飯,充分暴露了皇帝的殘忍歹毒。不過,最能反映皇帝心狠手辣的,還是淩遲的酷刑。按照規定,淩遲刀數為3357刀,頭一天先剮357刀,剮出的肉片如大指甲般大小。第二天再剮,如果犯人提前死了,就要反坐劊子手。明武宗時的大宦官劉瑾就是這樣被處死的,真個是讓他不得好死。據明朝人張義麟寫的《端岩公年譜》記載,劉瑾先一天被割了357刀後,便押回牢中。還能喝一碗粥,第二天又押赴刑場再割,直至痛苦到極點,一命嗚呼,真是太不人道了!清朝順治十八年。江南興起政治大案,叫“哭廟案”,著名才子金聖歎等18位知識分子。被強加謀逆的罪名,統統處死。處死的方式,除了砍頭外,還有令人毛骨悚然的腰斬。有位先生被腰斬後,仍掙紮著以手沾血,在地上大書“慘、慘、慘”三字,真是慘絕人寰。康熙二年,康熙皇帝下令將發生在順治十八年的湖州莊廷錢著明史案結案,殺了七十餘人,遇難者中的吳炎,才華橫溢,被淩遲而死。臨刑前一天,他對前來訣別的弟弟說:“我們一定會受到極刑,屍體血肉模糊,怎麼辨認?你來收屍時,看到兩股上備有一個火字,就是我的屍體。”(清·鈕琇:《觚剩》正編卷一“吳觚”上)聽到此話的人,無不痛哭流涕。至今我國民間仍流行雍正皇帝用“血滴子”殺人的故事。這種豆棚瓜架下的傳聞,似乎不必當真。但是,雍正皇帝的的確確曾經派人到南方去尋求毒藥及解毒之方,有關的朱批諭旨,至今在國家檔案館裏保存完好,真是鐵證如山。例如,雍正三年(1725年),他就曾密諭廣西巡撫李紱,對流行在貴州苗族中的毒藥及解藥,派人“密密遍處訪詢”,“寫明乘驛奏聞”。他尋訪毒藥的目的何在?無非是用來迫害政敵,翦除異己。用毒藥害人的皇帝,自五代以來,雍正最為突出,可見民間的種種傳聞,也並非完全是空穴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