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沒有做不好的工作,隻有不負責任的人1
膠濟慘案的警示:沒有“做不好”,隻有不負責任
2008年4月,一場近10年來全國鐵路行業罕見的列車相撞事故在瞬間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舉國震驚。
4月28日淩晨4時41分,由北京開往青島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車,運行至山東膠濟鐵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間,發生列車脫軌事故,機車後第9節至第17節車廂脫軌,其中尾部車廂侵入上行線,被上行線由煙台開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車碰撞,造成5034次列車機車及機車後第1節至第5節車廂脫軌。經調查,有70餘人在本次火車相撞事故中遇難,416人受傷。
隨著調查的深入和對原因的追蹤,人們發現,這是一場本來可以避免的事故。這場事故的發生令人痛心,教訓深刻。
“通過調閱T195次列車運行記錄監控裝置數據,該列車實際運行速度每小時超速51公裏。”29日,剛剛被任命為濟南鐵路局局長的耿誌修說。
現場負責調查指揮的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長、安監總局局長王君說,這充分暴露了一些鐵路運營企業安全生產認識不到位、領導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嚴重問題,同時也反映了基層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薄弱,現場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安全生產責任沒有得到真正落實。
我們常常以“責任重於泰山”來比喻責任之重,但往往隻有當事故發生、造成損失後,我們才真正知道責任心到底有多重要。這一次,不負責任的代價是七十幾條無辜生命的逝去和多少個幸福家庭的破裂,難道我們每一次都需要用血的教訓才能認識到責任意識的重要性嗎?
我們共存於一個責任維係著的社會中,做任何事情都來不得半點不負責任。逝者已永逝,生者當長痛,慘案本可以避免,它並不是“做不好”的問題,而是責任心的問題。讓我們每個人都增強自身的責任意識吧,讓責任落實到每一項工作中,這不是好高騖遠的奢望,而是最切實際的要求。
“沒有做不好,隻有不負責任”,一個有責任感的人,責任會對他的一生產生重大而積極的影響。在我們的工作中,責任好比我們的一份工作宣言。在這份工作宣言裏,你首先表明的是你的工作態度:你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你的工作,毫不懈怠,盡職盡責。這是保證你的任務能夠有效完成的基本條件。
小鄭對工作負責在公司是出了名的。在一般人看來,隻要用戶不投訴,產品研發者對自己研發的產品存在的瑕疵,大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別人不找事,自己又何苦? 可是,小鄭偏偏不這樣想,他說:“即使用戶不投訴,既然我感覺到了問題的存在,就不能輕易放過。盡管它很小,也不是很嚴重,不是非解決不可的,我置之不理也可以,但是,我感覺這好像是個眼中釘一樣,不舒服,所以非要把它查出來。”
正是抱著這樣的“眼睛裏揉不得沙子”的高度責任感,小鄭不斷地否定自己的設計,有時甚至甘願承擔被扣掉年終大額獎金的風險。他把自己“折騰”得死去活來,也正是在一次次的“折騰”自己的過程中,大學畢業不到五年的小鄭終於把自己“折騰”到了一家大型企業技術研發總監的位置上。
小鄭的確值得委以重任,因為他是一個能夠為工作負責到底的人。正是由於他這種負責的態度,使他贏得了公司領導的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