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責任到位,執行才能到位4
執行不是“做事”,而是要“做成事”
執行,不是“做事”,而是“做成事”。那麼,“做事”和“做成事”有什麼區別?
我們先來看中國台灣著名作家劉墉教育女兒的故事。
有一天,劉墉和女兒一起澆花。女兒很快就澆完了,準備出去玩,劉墉叫住了她,問:“你看看爸爸澆的花和你澆的花有什麼不一樣?”
女兒看了看,覺得沒有什麼不一樣。
於是,劉墉將女兒澆的花和自己澆的花都連根拔了起來。女兒一看,臉就紅了,原來,爸爸澆的水都浸透到了根上,而自己澆的水隻是將表麵的土淋濕了。
劉墉語重心長地教育女兒,做事不能做表麵功夫,一定要做徹底,做到“根”上。
其實,執行就和澆花一樣,如果隻是簡單地做事,不用心,不細致,不看結果,敷衍了事,那就等於在浪費時間,做了跟沒做一樣。
隻做事,而沒有做成事,這樣的現象並不少見。很多人看起來一天到晚都很忙,似乎有做不完的事,卻忙而無效:事情沒有任何結果。
領導讓小劉去買書,小劉先到第一家書店,書店老板說:“剛賣完。”之後他又去了第二家書店,營業人員說已經去進貨了,要隔幾天才有。小劉又去了第三家書店,這家書店根本沒有賣的。
快到中午了,小劉隻好回公司。見到領導後,小劉說:“跑了三家書店,快累死了,都沒有。過幾天我再去看看!”領導看著滿頭大汗的小劉,欲言又止……
買書是任務,買到書是結果,小劉去做了,卻沒有結果,也就是說,他有了苦勞,卻沒有功勞。不僅如此,他還浪費了半天的時間,而這半天時間老板必須給他支付工資……
其實,隻要動一下腦筋,就可以想到許多好主意。如小劉買書,至少有三種方法可以保證他完成任務,把事做成。
方法一:打電話給書店,確定哪一家書店有這本書,再去購買。
方法二:上網查找這本書的信息,向網上書店訂購或直接聯係出版社郵購。
方法三:到圖書館查查是否有這本書,如果有,就問領導願不願花錢複印。
這三種方法都可以保證小劉得到書,但他沒有這樣做。就因為小劉沒有將“做事”和“做成事”分清楚,隻停留在“做事”(去買書)的階段,而沒有考慮“做成事”(買到書)。而且,他的頭腦中也沒有“結果思維”,不了解領導布置任務的目的要的是一個結果。
正確“執行”不隻是“做”,還要“做對”、“做好”、“做成”。隻滿足於“完成任務”的員工不是好員工,好員工應該“得到做事的結果”——這才算得上是“真正完成任務”。
如果一個企業的銷售人員每天忙著推銷,卻不看對象、不問方法,看起來是在“做事”,但結果可能是一件產品都推銷不出去。
執行要保證成效,一切以“做成事”為最終目的。一名員工如果懂得了這一點,就會積極想辦法,既看過程又看結果——不僅把事“做”了,還把事“做成”。
思考題:
1你具備“結果心態”嗎?
2如果領導讓你去買書,你會如何完成任務呢?
職場箴言:
結果提前 ,自我退後;鎖定目標,簡單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