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責任體現人品,人品決定產品1
“毒奶粉事件”的背後:責任體現人品,人品決定產品
某公司招聘人才,大學畢業生小剛參加了麵試。他的工作能力和知識水平等方麵都不錯。招聘主管有意錄用他,雙方就工薪等問題大致談妥了意見,於是,開始了私人交談。招聘主管問:上班以後,領到第一個月工資準備買些什麼?小剛說,拿到工資後,想買一部數碼相機,然後帶著女朋友去泰山玩一趟。直到談話結束,他都絲毫沒有提及要給父母買點兒什麼,更未提幫父母還債。招聘主管了解到小剛的家裏其實很困難,父母為了供他上學省吃儉用,借了不少債,平時有病都舍不得上醫院。權衡再三,招聘主管最後沒有錄用他。
一個人,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如果品德有缺陷,其貢獻可能會被衝淡,甚至會出現能力越強、危害越大的怪現象。這種事例舉不勝舉。人品包括許多方麵,其中比較突出的是責任感,責任感的強弱,反襯一個人的人品的高低。上文中的小剛,拿到工資後第一反應是為自己買東西,卻絲毫沒有考慮過父母,可見他對家庭是缺乏責任感的,可以預見,對家庭的責任感都這樣淡薄,就不要奢求他對工作能真正負起責任來。
許多老板在用人時,要考察其能力,更看重個人品質,而品質最關鍵的就是有責任感。有能力的人似乎並不少見,但既有責任感又有能力的人卻很難求。有責任感的人無論能力大小,老板都會給予重用,這樣的人走到哪裏都有條條大路向他們敞開。相反,能力再強,如果缺乏責任感,也往往被人拒之門外。畢竟在人生事業中,需要用智慧來作出決策的大事很少,需要用行動來落實的小事甚多。少數人需要智慧加勤奮,而多數人卻要靠責任感和勤奮。
布朗到某國際知名企業應聘銷售經理,試用期三個月。然而,在試用期內,老板卻把他派到櫃台做銷售員。一開始,布朗不能接受,但最終還是熬過了試用期。後來,他才明白老板把他調到基層去的原因:他一開始對行業和業務均不熟悉,也不了解公司的內部情況,隻有從最簡單的事做起,才能全麵了解公司,熟悉各種業務。
布朗堅持了三個月,並沒有流露出絲毫不滿。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是正確的,他經受住了老板的考驗,熟悉了公司業務,全麵了解了公司,對公司的規劃有了明晰的了解,積累了經驗,這些都為他今後的工作奠定了基礎。試用期後,他正式就任銷售部經理,領導員工實現了優秀的業績,為公司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六個月後,由於業績出眾,布朗獲得了升遷。在接下來的工作裏,布朗顯示了他的才華,在處理公司各項事務中都遊刃有餘,一年之後,由於總經理調走,他也自然而然地成了總經理。
布朗的經曆向我們展示了責任的價值,這樣的員工才是所有老板都欣賞的員工。
人有人品,企業也有“人品”,企業的“人品”通過產品表現出來。日本的經營之神鬆下幸之助就曾經說過:“要做產品之前,就一定要先做人。”
一個生產產品的人員的工作品質和職業操守直接反映出產品的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