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另類製人:糊塗聰明各有妙處 (2)(1 / 2)

正是這種戰戰兢兢、時刻處於危機之中的心態,造就了曾國藩一刻也不放鬆的性格,成就了他的顯赫功業。曾國藩深有體會,他說:陸遊說能長壽就像得到富貴一樣,開始我不知道他的意思,就擠進老年人的行列中了;我近來混了個虛浮的名譽,也不清楚是什麼原因就得到了這個美好的聲名了,古代的人獲得大的名聲的時候正是艱苦卓絕的時候,通常不能順利地度過晚年。我想到這些不禁害怕,準備寫奏折把這些權利辭掉,不要再管轄這四省,害怕背上不勝其任,以小人居君子的罪名。

小心才能使得萬年船。漢朝的兩位霍光和金日磾都是以謹慎小心出名。

班固說霍光“每出入下殿門,止進有常處,郎仆射竊識視之,不失尺寸”,進退腳步都落在同一點上,真是小心之極;金日磾同樣如此,所以漢武帝臨終之時才會讓他們和其他兩位大臣共同輔佐朝政。不同的是,霍光的孝心僅限於自己,而金日磾還如此教育自己的後代。雖然霍光的勢力在朝野中更為強勢,但他死後,霍氏很快就被滅門;而金日磾的後代累世安然。

曾國藩就是像金日磾一樣,不僅自己小心,也如此叮囑家人。他在給曾國荃的信中說:“至阿兄忝竊高位,又竊虛名,時時有顛墜之虞。吾通閱古今人物,似此名位權勢,能保全善終者極少。”

多一份謹慎,就多一份勝算,就是有所熟思而後動。正因為在處世上如此小心謹慎地對待,曾國藩才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在成功的道路上走得順暢。

大事要抓嚴,小事可放鬆

鄙意辦理洋務,小事不妨放鬆,大事之必不可從者,乃可出死力與之苦爭。

——曾語良言

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要想幹大事,在很多事情上就隻能選擇不計較,這樣才能在大的原則性的問題上抓得更緊。

但是,小事不計較並不是不看重、不注意,事實上曾國藩一生勤勉,做學問則持之以恒,始終如一,做事則事無巨細,必定躬親,因此他的操勞和付出也遠遠超出旁人。他在給吳坤修的信中寫道:鄙意辦理洋務,小事不妨放鬆,大事之必不可從者,乃可出死力與之苦爭。當康熙全盛之時,而天主教已盛行中國,自京師至外省名城,幾於無處無天主堂。以今日比之康熙時,則傳教一事猶為患之小者,故鄙意不欲過於糾纏,正欲留全力以爭持大事耳。

他在給弟弟國荃寫信說:“弟論兵事,宜從大處分清界限,不宜從小處剖晰微茫。”

曾國藩能夠清楚地對眼前的大事或者小事做出判斷,他認為那種隻看到眼前的、小處的利益,看不到大局,為了貪了小便宜而遭受了更大的損失的情況視為一大弊病。他在給鹹豐皇帝的上疏中,就曾經激切批評了這一積習,說現在人才不振,皆因謹小而忽於大。

針對這一弊政,曾國藩提出了“舍小圖大”的觀點——寧可放棄局部利益,也不能使全局受害。為了達到大目標,保證全局利益,有時在小處應當放鬆,以使自己有回旋餘地,掌握主動。

曾國藩曾說:“凡與洋人交際,小事可許者,宜示以大平恕,大事不可許者,宜始終堅持力爭。若小事處處爭競,則大事或反有放鬆之時,不分大小,朝夕爭辯,徒為彼族所輕視也。”

不計較小事能夠彰顯氣度,但是在原則問題上鬆口,就會被對方所瞧不起。利益是相對的,曾國藩認為國家的安寧比那些更為重要,所以才有了他在天津教案中的舉措。

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發生了多期兒童失蹤的案件,民間懷疑是外國修女在育嬰堂裏取孩童心肝為藥,一時民情激憤,反洋教情緒日漸高漲。

六月十八日,人販子武蘭珍被抓獲,他供認是教民王三給他迷藥迷拐嬰兒的,還說王三就躲在天主教堂裏。知縣劉傑帶武蘭珍去教堂交涉,但教堂卻說沒有這個人。為官的群眾與教堂的人發生口角並大打出手。法國駐天津的領事豐大業得知後要求同賞大臣崇厚派兵鎮壓,還驕橫地兩次開槍,槍聲傳來,民眾以為“中法開戰”,湧到通商大臣衙門前,豐大業又拔槍向劉傑射擊,打傷了劉傑的跟班。圍觀百姓憤怒之下打死了豐大業和他的秘書西蒙,隨後焚毀了幾處法國和英美教堂,打死很多外國教士、商人。這就是“天津教案”。

事發後,英美法等七國軍艦集結天津、煙台海麵,形勢嚴峻。為平息此事,慈禧太後命曾國藩前去查辦此案。此時曾國藩正身患重病,他的幕僚們都勸他借病推開這個燙手的山芋。

曾國藩給兒子留下了一封遺囑帶病前去了。經過調查,他確認教堂迷拐嬰兒等事純屬謠傳,此案是由豐大業開槍殺人引起的,中國民眾的行為純屬義憤,但是也有不法之徒借機殺洋人以劫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