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成長的修養2
這些抱怨以及其它無以數計的類似抱怨,與“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是我靈魂的主宰”的觀點格格不人。人們普遍地認為命運主宰著他們,他們從未有足夠的機會按照“他們自己的方式”生活。我們從未感到自由、從容地把握著我們的命運之舟沿著正確的航向前進。相反,我們常常感到被人控製,不顧一切地試圖防止我們命運的小船在生活的驚濤駭浪之中傾覆。
最終的結果是,當人們想“自由”時,他們常常憑幻想作出浪漫的結論,認為自由就是“擺脫”擔憂和責任,想象存在著一個任何事都是可能的,有錢能使鬼推磨的世界。然而,盡管這個幻想可能是吸引人的,但是,這卻是對自由的錯誤和不現實的理解。真正的自由意味著:從可供選擇的多種可能性中作出深思熟慮的選擇,這個選擇反映了你真正的願望和最深刻的價值觀,堅決抵製迫使你的意誌自由向外部的或內心的力量妥協的壓力。
個人自由最重要的因素是,它必然要涉及到個人的責任,個人的責任是人們為什麼不願意擁有自由,而積極地去“逃避”自由的主要原因。如果你承認你的選擇是自由的,那麼,你必須承認你對你選擇的結果負責任。當你獲得成功時,對你的成功承擔全部責任很容易,但是,當失敗發生時,人們就傾向於躲避掩蓋,或責備他人,或譴責他們無法控製的力量。我們上述所列的“要是……”的幾種抱怨,就很準確地表現出了這種心態。許多人都表現了這樣的信仰:如果不是外界原因的幹擾,我們就能達成我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然而,在許多情況下,這些解釋不過是借口而已。設法逃避自由的努力是不合邏輯的,它們代表了否定自由和責任的軟弱和不真實的企圖。
顯而易見,你能夠進行自由的選擇。但是,你怎麼能確定這一點呢?你的遺傳基因不僅僅決定你的性別、種族、身體特征,而且也影響你的人格。例如,使同性別的雙胞胎(因此具有同樣的基因“指紋”)在出生後就分開,並在不同的環境下成長,對其所作的研究得出了有爭議的(雖然複雜的)結果。數年後,盡管他們在出生後的經曆方麵有很大的差異,但是,有的雙胞胎表現出了驚人的相似:同樣的舉止和幽默感,相同的子女人數,相似的職業和愛好——所有這一切都顯示了基因因素的影響。
我們知道,環境在塑造人們的性格和人格方麵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兒童的確就像海綿一樣,他們吸取他們周圍所有的信息和影響,並把這些因素融入到他們的思想和行為之中。我們的態度、價值觀、信仰、興趣以及與他人聯係的方式——所有這些和其它的特質都要受家庭、朋友和文化的影響。這是一個過程,通過這個過程,為他人著想、承諾和守信等正確的價值觀就會代代相傳,而種族主義和暴力等消極的行為,也是通過這個過程而得以長期存在的。
如果我們的基因遺傳和環境條件在塑造我們自己的人格方麵具有如此大的力量,我們又何以有可能認為我們能進行自由的選擇呢?盡管在我們早期的發展過程中要受到環境和遺傳的影響,但是我們的大腦和我們的思考在不斷地成熟。你的經曆不僅在逐漸豐富,而且你還會對這些經曆進行思考,並從中學習。你不是簡單地接受他人的看法,而是逐漸地具備了對他人的意見進行審視,並確定它們對你是否有意義,你是否應該接受的能力。因此,雖然你可能與你的父母或你所接受的主流文化有很多共同的信仰,但是,也可能在許多其它的問題上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例如,你的父母可能會認為性生活應從婚姻開始,或認為對職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工作有保障,但是,你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可能會與你的父母迥然不同。
對你的人格來說也是如此,雖然你的遺傳基因和早期的經曆可能會決定你人格的框架,但是,你未來的自我究竟怎樣則完全取決於你自身的努力。例如,你的人格可能綜合了你父母許多積極的品質,而摒棄了你不喜歡的品質——如脾氣急躁。你能決定不讓這個脾氣在你的人格中占據主導地位,或不恰當地表現出來。用堅定的意誌,你可以成功地控製和改掉這個脾氣,雖然其中偶而也會有失誤。換句話說,在你早期的發展過程中,你能夠形成一種人格傾向,並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根據你個人的目標對自己的人格進行再塑造。同樣,如果在你早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你不滿意的品質,如膽怯、害羞、悲觀、遲鈍、消極等,那麼,你會意識到這些品質並不代表你的一生都是如此,你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重新塑造你自己,使自己成為你所滿意的人。這就是自由的本質,自由的選擇意味著要正視現存的環境,從有限的條件中作出選擇,努力按未來的目標重新塑造現在。
然而,自由並不意味著無限的和沒有限製的選擇自由——這種自由觀是一種幻想,是不切實際的一種觀點。自由並不是存在於真空之中,它總是包括具體的選擇自由和有限的可能性。在分析你的人格時,你可能會感到你也常常缺乏自信心,並被毫無安全感所困擾。在回顧你個人的曆史時,你可能發現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情感是由於你的父母批評多而表揚少、不能給予形成穩定的安全感和自我價值所需要的個人支持而造成的。你可能發現在你的成長過程中,其它的因素也對你這種情感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離婚或求職遭到拒絕等痛苦和令人失望的事情。所有這些經曆都會對你人格的形成產生影響,而且,這些過去的事情已經不能被改變了。因此,對你來說,重要的是:你現在打算做什麼?你該如何對待這些事情對你現在思想和行為的影響?這是自由選擇的切入點。雖然你不能改變已經發生的事情,但你可以控製你如何對待已經發生的事情。你可以選擇讓這些已經過去的事情繼續影響你的人格,你也可以選擇一條不同的生活道路來超越這些影響,塑造你的未來。
人並不完全是被決定和被限定的,人可以決定他自已,無論他是向環境屈服還是勇敢地麵對它們。換言之,人最終是自我決定的。人不是簡單地存在著,而總是決定他的存在是什麼,以及以後他會成為什麼。無論我們的生存環境是什麼,我們總是保留了人的自由的最後僅存的東西——在既定的環境中選擇個人態度的能力。
當然,變化並不會立即就發生。你的人格發展到目前的狀態經曆了很長的時間,而你對你的人格進行認識和重塑也需很長的時間,這就像改變一條巨輪的航程:你需要轉舵來改變方向,但是,該輪過去的力量使得轉舵隻能是個漸進的過程,而不是一個激進的方向改變。人格的變化也同樣如此,有意義的改變是一個過程,但是,通過轉舵確定新的航程,並堅定地走下去,你就會發生改變。
假使自由的力量能創造和改變人們的生活,由此你可能會合乎邏輯地認為,人們將會熱情地擁抱這個力量進行自由的選擇。不幸的是,人們常常並不是按照這個邏輯去行動。實際上,人們常常花費大量的時間,處心積慮地去設法否定和逃避他們的自由。這是為什麼呢?答案很簡單:責任。當人們自由選擇的結果取得了成功時,他們通常就很願意承認他們的自由,但是,當結果是失敗時,他們就會逃避責任。
這種對責件的恐懼和逃避明顯地表現在生活的每個方麵,在此你不妨想想你工作單位的情形。工作取得了成功,受讚揚和獎賞常常是上層的事,上層的大小官員們自己舉杯慶賀,享受著成功的果實。雖然下層的人可能也值得分享榮譽,得到獎賞,但是,他們的作用常常被忽略,實際上被遺忘了。而在失敗的情況下,情況則恰恰相反——譴責和處罰的對象是下層的員工,最終,最底層的人可能會成為替罪羊。
在我們的社會中,存在著一種愈益明顯的傾向,即通過成為一位受害者而逃避責任。對於許多人來說,成為這個“新的受害文化”的成員是很有吸引力的,因為這樣一來能使他們在道德上處於無辜者的有利地位,並避免為他們的行為承擔責任,還能通過法律製度獲得經濟上的賠償。
所有這一切都源於人們日益增長的權利意識:人們想當然地認為他們應該有所作為,經濟上富足,事業上成功——如果他們不是這樣,那麼,他們就是受到了他人的傷害,他人就必須為他們的行為負責。他們確信他們不僅有“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且有得到幸福的權利。實際上,他們認為他們有權逐漸地增加“權利”的範圍——而不承擔與這些權利相伴隨的責任。
造成這種局麵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人們把權利和責任分割開來。人們注視著他們的權利,但是,責任感卻日益萎縮,因此,如果他們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東西,他們就認為一定是某人的錯誤。
從自身以外來解釋自己不幸的原因,當然有一定的誘惑性,但是,這種態度最終不僅不會取得任何結果,而且還會導致個人的尊嚴、自尊和自由的喪失。相反,如果你能完全地承擔個人的責任,那麼,你就能通過你所作的選擇,自由地塑造你的命運。
自由是由深思熟慮的選擇組成的,這些選擇能反映你真實的自我:你真正的願望和內心深處的價值觀。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因素限製你的自由,甚至完全壓製你的自由。這些限製你自由的因素,既可能來自於你自身以外——外部的強製力,也可能來自於你自身——內在的強製力。雖然外部的因素可能會限製你的自由——如受到監禁或從事一項沒出路的工作,但是,由你自己內在的強製力所帶來的限製,則具有更大的挑戰性。如,人們之所以一般會有拖延和吸煙的毛病、忍受焦慮的煎熬、感到抑鬱和消沉或人際關係緊張,不是因為有人強迫他們這樣做。相反,他們常常是以他們意識不到的方式而使自己成為受害人。
為了消除強製力,首先,你必須意識到強製力的存在。例如,如果某人強迫你以某種方式進行思考或感覺,你隻有在意識到這種現象存在的情況下,才可能去解決這個問題。同樣,如果你沒有意識到無安全感或感情幼稚等屬於個人的問題,那麼,你就不能解決這些問題,從而形成內在的力量驅動你的行為。一旦你達到了這種深刻的認識水平,你就會選擇一條不同的道路,使用恰當的決策和解決問題的方法。但是,許多人對自由選擇的性質並不了解,也有的人存在著許多疑惑,因此,下麵我們有必要對有關自由的幾個主要的誤解進行考察。
許多時候,我們進行的選擇並不自由,因為選擇是在他人的強迫下作出的。例如,如果你受到了一個行凶搶劫者或一位野蠻人的威脅,身體麵臨著受到傷害的危險,那麼,你所作的選擇就是對這些威脅作出的反應,明顯地感覺到不自由。同樣,如果你在工作中,不得已而向有權解雇你的人向你施加的不合理壓力屈服,那麼,你所作的選擇很明顯就會受到這種環境的限製。這些對你自由的限製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外部的強製力,因為它們是促使你在不得已的條件下進行選擇的外部影響力。雖然綁架人質、索要贖金以及敲詐等是這種強製力極端的表現形式,但是,強製力也有許多早期的形式。政治領導人訴諸恐嚇、對熟人微妙的操縱、乞丐暗示的威脅、有權人進行的性騷擾等,是限製你自由的外部強製力的普遍表現形式。
把自己從外部的強製力中解放出來的方法是,消除它們或使其成為無效,隻有如此,你才能作出反映你真實願望的選擇。例如,如果你的選擇受到了野蠻的丈夫或不講理的上司的限製,那麼,你或者必須改變他們的強製性行為,或者你必須擺脫這種環境以獲得真正的自由。如果你認為你的選擇受到了你所居住的地理位置的限製,那麼,你或許必須通過搬家才能增加你自由選擇的可能性。
關於自由的第二個誤解,幹擾著人們進行自由選擇的能力,因為它鼓勵人們被動地接受他們所麵臨的可供選擇的條件。然而,充分地行使自由意味著你要積極主動地創造現實沒有提供的選擇的可能性。這種能力既涉及到通過采取積極主動的精神進行批判的思考,也涉及到通過創造獨特的可能性來進行創造性的思考。例如,如果你在工作中需要完成一個項目,你不應該隻考慮原有的條件來實現你的目標,而是應該積極地尋求更多的可能性。如果你與某人麵臨著一個困難的處境,你不應該把自己局限在這個範圍內來進行選擇,而是應該努力找出解決問題的新方法。人們往往滿足於坐在那裏,聽任環境決定他們的選擇,而不是采取積極主動的精神,用他們自己的方式去塑造環境。批判的和創造性的思考者把世界看成是一個他們有責任去塑造和改變的可鍛造的環境,這樣就能使他們放手去最大程度地行使他們選擇的自由。
“沒有人是自由的,他是自己的奴隸”。這句格言告訴了我們一個道理:雖然你可能認為你能進行自由的選擇,因為你不是能見到的外部強製力的受害者,但是,你的選擇可能的確是不自由的。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你的選擇可能是內在的強製力的產物,一些非理性的衝動限製奴役著你。即使你是按照自己的“願望”進行選擇,“願望”本身也不代表你最真實的自我——你內心最深刻的願望和價值觀。
盡管在社會生活中,沒有外部的威脅能強迫人們進行選擇,但事實的確存在。不過,在許多情況下,對人的限製不是來自外部,而是來自人的自身,這種內在的限製使人們無法進行源於他們真實的自我的選擇。你怎樣才能知道自己的選擇是源於你真實的自我,或它是內在的強製力的產物呢?對此沒有簡單的答案。你必須批判地思考你所處的境遇,以對它有一個全麵的了解,但是,下麵的一些問題能指導你進行進一步的思考:
你感到你能進行一個自由的和沒有限製的選擇,如果願意的話,你能很容易地“作出相反的選擇”嗎?或者在某種意義上,你感到你的選擇超越了你意識的控製,你受到一種不反映你真實自我的力量的“控製”,在某個方麵,某種衝動“支配”著你?
你的選擇豐富了你的經曆,為你的生活增加了成功、幸福等積極的品質了嗎?或者你的選擇為你帶來了消極的後果,損害了你努力要實現的許多積極的目標了嗎?
如果有人問你,你為什麼要進行選擇,你能給出一個有說服力的、合理的解釋嗎?或者你對解釋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感到不知所措,而隻是說:“我無法控製自己。”
當人們吸煙成病時,他們常常感到,他們不是在進行一個自由的和沒有限製的吸煙選擇,因為對他們來說,要戒煙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相反,他們常常感到他們被習慣所困擾,盡管他們也曾作過無數次的戒煙的嚐試。
吸煙給一個人的生活增加了許多消極的因素,包括對他自己及他周圍的人健康的損害、牙齒有鏽斑、呼吸困難等。從積極的方麵來看,人們認為吸煙能減少憂慮、抑製食欲、緩減社會的壓力等。但是,吸煙隻能是治標之舉,而不是治本之策。總的說來,吸煙最終的後果是消極的。
想戒煙的大多數人對解釋他們為什麼吸煙的原因感到不知所措,而隻是說:“我無法控製我自己。”
現在我們使用這些標準對吸煙進行分析。習慣性吸煙似乎明顯是一個內在的強製力的例子。當然,雖然吸煙可能不是你的問題,但是,你可能要考慮你生活中其它的事情。雖然你可能發現,作出別吸煙的勸告是很容易的,但是,當你麵對巧克力包奶油小蛋糕的誘惑,麵對缺乏安全的恐懼感或嚴重的消沉抑鬱時,你可能就不會很容易地接受這類簡單的勸告了。
有的內在強製力來源於他人的期望,而我們漸漸地在無意之中把這些期望“內化”為我們自己的一部分。例如,在你的生活中,某人可能要求你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要依從,你可能逐漸地把這種期望內化,真的認為表現出這種自我克製是你自由的選擇。不過,雖然你在表麵的層次上可能能使自己確信,但在一個較深的層次上,很明顯你放棄了你的心理自由,而服從了他人的要求。這就是人們為什麼很難掙脫虐待的和破壞性的夫妻關係的原因:他們不把這種關係看作是虐待的或破壞性的,相反,他們可能認為這樣做是他們的自由選擇。